李响顺路把李元度送回家。 隋竟波是听着有车响的声音,等她走到厨房的位置,她亲儿子已经拉门进来了。 “这个时间你怎么跑回来了?”隋竟波黑脸。 这个混账小子,读书也不肯好好读,成天到处跑。 这男孩子青春期不怕别的,就怕闯祸。 隋竟波知道李响总带着李元度到处走,生怕李响让她儿接触到了不该接触的人,成天提心吊胆。 “给我哥办点事。”李元度抬脚准备回房间。 隋竟波跟在儿子的身后,一直叨叨:“办什么事啊?你哥也是,明知道你上课成天找你,他一个社会人士办什么事少了你就办不成了?你就是缺心眼,你们俩不是一个妈生出来的,你到底知不知道啊?” 不是她想灌输儿子这些,一个肚皮里爬出来的兄弟还分心眼呢,何况不是一个妈生的! 这些年自己没少给李响使绊子,李响能一点不往心里去? 之前不就用那杯茶,害得她和老李差点离婚! 隋竟波现在听她妈的话,决定修身养性,不和一个破孩子计较。 李响的事情她少管,她也尽量不在李景辉的面前上眼药,但……该说的话她得说。 李元度猛地停住脚,隋竟波一头撞在了儿子的后背,揉鼻子:“你这个臭小子,停下来倒是说一声啊。” 李元度黑脸:“妈,你要是在背后讲这些有的没的,我晚上就和我爸说。” 他大哥已经够样儿了! 隋竟波肺都要气炸了,嚷嚷:“你还想让你爸知道什么?我就是怕你缺心眼被他哄了过去,你哥黏上毛比猴儿都精……” 李响那可不是一般的孩子,一百个元度拧在一起都玩不过一个李响。 李元度:“他哄我干什么?是钱他不会自己花,还是我比他有钱?妈,我求求你了别总说这些没用的话,人大妈压根没想回钢城,没人想和你抢我爸,你瞧着我爸哪里都好,人大妈还喜欢年轻帅气的外国帅哥呢。” 李元度私下见过陈美兰。 不止见过,他这没皮没脸的性格还很得陈美兰喜欢。 李元度也喜欢陈美兰的大格局,就在钢城这一块儿,他少有见到和大妈似的女人! 有些女人美的只是脸蛋,有些女人美的却是灵魂。 他家老李嘛…… 算了算了,不说了。 隋竟波的巴掌猛地落了下来,恨不得一掌直接拍死亲生子。 “怎么地,你叫她大妈,我是小的?”隋竟波吼。 “我是小的!我是小的!”李元度抱头赶紧回房间,大门一带。 就和妈妈吧……没啥共同语言。 他也明白他妈为什么生气,可生的都是没用的气呀。 明摆着的事实,偏要把眼睛蒙住不肯承认,太太平平过日子就得了,占了便宜捂好嘴别笑出声,可他妈偏不。 是便宜也占,话也要说。 发了好大一通脾气,隋竟波气得呼哧气喘回到沙发中,气得直掉眼泪。 就这个儿子,她第一万零八百次后悔,你说当初生的为什么不是个姑娘啊? 生出来这么个东西,成天和自己作对! 她家老李,那是多孝顺的一个人呐,结果这个臭小子什么都没遗传到。 现在还没结婚,就对她这样,将来指望得上吗? 生儿子不如生条狗! 丧气。 一个人不停擦眼泪,小保姆端着洗好的茶杯刚要进来,一见隋竟波哭呢调头就跑。 隋阿姨吧……不高兴的时候会找茬。 徐青回到厨房,麻溜找出来抹布,开始擦灰。 擦得正起劲呢,隋竟波气呼呼来到了厨房门口:“徐青,你看看这里……” 蹲在地上的徐青,抬头去看隋竟波。 隋竟波:“……” 怎么还学会提前打埋伏了? 这接下来的话,让她怎么说? 好气! 生的儿子就是个破棉袄,里面的棉花满天飞,结果家里的小保姆也是漏风的雨披。 * 一行人吃过饭,李妍又开车把爷爷奶奶送回去。 张小芳酒足饭饱,和崔健打算回家。 李庆香见女儿这副样子,没好气瞪眼珠子:“这么大的人了,学学妍妍。” 不是她想唠叨,妍妍比小芳年纪还小,瞧着却那么成熟。 你再瞅瞅自己家这个,除了吃和上班,别的就不会了。 “我可学不了,你也没给我这遗传基因啊。”张小芳调侃。 李庆香说:“姥姥姥爷要回去,倒是去送送,给送到车门口多好。” 张小芳翻白眼:“我和我姥我姥爷一起吃的饭,还用特意送?” “要就说你一点事不会来,还怪你姥对妍妍好。” “好就好呗,我也不生气。”张小芳一句跟着一句顶嘴。 她认为心意到了就行,姥爷过生日她给出了五十块钱,她已经是个挺孝顺的孩子! 送不送,那不就走个大面儿嘛,玩那些虚的有啥用,大家都是一家人。 “再说,我也没瞧出来我姥对妍妍有多好。”在张小芳的印象里,她姥对谁都是一个样儿。 有李妍吃的一口东西,也会有她张小芳一口。 李庆香啧了一声,有点嫌弃自己这个笨女儿。 可不就是笨嘛。 你见过李奶奶除了对李爷爷上心过,还对谁上过心? 只有李妍! 以前李妍养在老太太身边时,到了夏天老太太怕老头儿上火,总是用热水冲一碗白糖水晾凉,全家谁喝过,凉白开糖水? 只有人李妍。 从小喝到大。 一样儿? 那可不一样,孙女和外孙女差多了。不过如果换成她是李奶奶,她也会对李妍更好,所以她才时不时提点着小芳一点,和自己姥姥多亲亲。 算是自己的一点私心吧,小芳毕竟是长在她奶奶的跟前儿,打小就跟奶奶感情特别好,她看了羡慕,也希望自己的孩子和自己妈关系也能一样的好。 张彦平看女婿,说:“你们俩赶紧坐车回去吧。” 这也就是吃饭他才会叫上女婿,想让女婿开开眼界,不然一般的情况,张彦平都不会麻烦崔健。 女婿是贵客呢。 目送小芳两口子坐车离开,张彦平叹口气:“想问问妍妍点事,结果李家那孩子一来,忘了。” 那孩子自己就是一台戏,你说李元度在的时候,他就顾着看热闹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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