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度出现,那自然是老李家的座上宾。 李爷爷高兴得不停搓手,那手就差直接搓出来火星子。 自己过个生日,还劳人家大驾光临。在老头儿的心里,李元度代表的就是一种人上人,人家凭什么和你一个农民来往? 人肯赏光,那就是无限荣耀的事情。 还有。 老头儿喜欢李元度。 特别喜欢。 这大概就是别人口中的小孩儿。 长得很是周正,长袖善舞,虽然年纪不大可瞧着身上的劲儿拿捏得刚刚好,李爷爷没见过这种小孩儿啊。 再来就是,李爷爷喜欢男孩儿。 这种喜欢和重男轻女无关,纯粹就是女孩儿他没办法抱没办法靠近,身为一个爷爷你一个男人,成天靠近孙女像话吗? 李妍从小在爷爷奶奶身边长大,三个人同睡一张炕,李妍就没挨过她爷爷。 亲孙女也不行,男女有别。 就算夏天,只要孙女在家,李爷爷永远短袖衬衫穿着,但现在李妍不在,到了夏天其实大多时候他热起来也会穿着背心。 自己的孙子呢,不太争气也没有李元度这种有风度的孩子,所以就喜欢这小孩儿。 “知道今天是咱爷的生日,我这特意从学校翻墙跑出来的!这么大的事儿,我姐不告诉我那就是没拿我当自己人看。”李元度上来,就是一通告状。 “没没没。”李庆香嘴有些结巴,赶紧往前挤。 能搭上这样的关系,表现都来不及呢。 人家肯和他们家走动,她自然是打心眼欢迎! 和李庆香两口子动作完全相反的就是李大强两口子,那两人是能躲就躲。 多重要的人物,他们也不打算攀! 再说也不晓得这样的场合该说些什么话,就是进这个饭店的大门,都让他们浑身不自在。 自己身在土里,那就不该有其他的想法,他和齐文华都是这么想的。 说着话,李元度伸手拉起来李奶奶的手,自己的手握住,搞得好像李奶奶真的就是他亲奶奶一样:“奶,你看我也没准备什么礼物,我给爷唱首歌吧。” 那话怎么说的? 会表现的人永远会表现。 这把老头老太太给哄的。 期间又安排李元度陪着拍照,折腾了好一会。 “孩子,快坐下来吃饭。”李爷爷邀请李元度。 “咱爷,我是特别想留下来,可我哥还在下面等我。顺路过来办点事正好就遇到了,我就厚着脸皮过来给爷爷庆祝庆祝,你们吃,我找我姐有点事儿。” 这头李元度往外走,只见老李家的人除了李大强两口子都从座位上起来送。 ……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李妍一脸纳闷。 讲不通啊。 真的是他吃饭,偶然遇上的? 那么巧? 李元度见服务员端菜,顺手扯了他姐一把,扯到自己身边。把自己手里拿着的那个信封递了过来:“我哥让我把这个给你。” 李妍:“什么?” “说是让你买了个大哥大,这是报销的钱。他原话啊,剩余的钱你花了就花了,就当投资吧。” 李妍迟疑片刻,没有马上伸手去接。 她与李响是雇佣关系,雇佣是什么关系? 就是公事上接触,两个人互相喜不喜欢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工作步调是不是能达成一致。硬要说呢,这个钱她应该收。 老板想要时时刻刻找到她,她为老板服务,老板出钱好像没有任何问题。 这不前面还夹着一个户口以及拿了房子的问题嘛。 李妍说:“算了吧,就当我自己做投资了吧。” 主要是手里有钱,没钱的话她也不敢抛这个潇洒。 李元度拉起来她的手板,将钱放上去,又掰着她的手指头合上,他说:“你和我哥客气什么?你再有钱能比他有钱?给了你就赶紧拿着,我得回去复命了,我走了啊。” 李妍追了两步。 “真不用客气,他用你的时候跟你客气了吗?” 李妍:“……” “我送送你。” “送我啊?”李元度一脸兴味:“那送吧,我也不是个不能送的人物,想我把咱爷咱奶哄那么高兴,你是该好好谢谢我。” 李妍没好气说道:“我谢谢你?我爷过生日你特意跑过来唱小白杨?” 李元度拍拍自己的胸脯:“不知道了吧,我在我们队里那也是一枝花,一般人我还不给唱呢。” 两个人一前一后下了楼梯,从大门出来的时候,李妍脚下绊了下李元度下意识伸出手扯住他姐的手。 他和李妍就算手拉手也只有姐弟情谊,生不出来别的东西。 手指收拢,挽住李妍的手,问她:“美女,走路小心啊,别看见帅哥就走不动路。” 李妍脸都黑了。 这个臭小子! 多少她是有点能明白隋竟波的无奈,生出来这样的儿子,也自豪也无奈。 话太多。 “松开吧。”李妍见他抓得牢,说了一句。 “不在握握了?我的手一般人还不给握呢。”李元度对着李妍不停眨眼睛。 他这校草之手,错过就没下一回了。 有冷风刮过,不知道怎么地,李妍只觉得后背冒凉风。 李元度抬头就看到了他哥在车下面站着呢,立即抽回了自己的手。 “别送了。” 再送就要出问题了! “送你到车边呗。”李妍自顾说着。 送都送到眼前了,还差最后一步? 对着李响点点头,李妍说:“李总。” 李响:“我看你挺闲。” 李妍:“我不闲啊,我饭还没吃呢。” 总不至于现在就抓她回去办公吧? 那也太不人道了。 李元度偷摸躲在角落里,满脸兴趣观察着面前的两个人。嘿,你说过去他怎么没发现呢? 他姐的好他晓得,但他哥这人挑啊。 挑到了极致。 家里介绍那么多漂亮的小姐姐,就没见他哥拿正眼瞧过谁一眼,他姐这…… 视线重新回到李妍的脸上,认认真真去看。看来看去也没看出来一点特殊,李元度很是迷惘,对这道题表示解不出来。 难不成他哥喜欢长得一般的?那也不应该啊。 到底是什么能量把他哥给吸引住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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