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重含笑礼貌,“麻烦帮我拿一条毯子过来。” “好的先生。” 此刻时间还早,外面的天色没有大亮,沈重关掉头顶上的小灯,光线一下子黯淡下去。 没过多久,空姐过来了。 “先生,这是您要的毯子。” 沈重正闭目养神,听到这话,掀了掀眼皮子,露出淡淡的笑意,“谢谢。” 随即伸手去接那毯子。 不曾想,毯子展开时从里面飘出一张白色的纸巾,纸巾散发着清雅的幽香,跟空姐身上的香气十分相似。 沈重的余光瞥见,并没有在意,而是专心地替陆奢将毯子盖好,仔细他着凉。 纸巾飘啊飘,最后落在沈重跟何载生两人之间。 空姐见沈重对自己态度冷漠,有些尴尬,正想弯腰去捡地上的纸巾,却被何载生抢先一步, “咦?” 他默念着纸巾上面的数字和名字, “这是手机号?” “艾米?” “谁是艾米?” 空姐越发尴尬,伸手夺走纸巾,“不好意思,这是一张废纸。” 随即,匆匆转身离开。 后知后觉的何载生总算反应过来了,那小纸条是空姐给沈重的! 没想到啊,这家伙居然还这么有女人缘。 何载生转头看向沈重,此时沈重正在闭目养神,一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样子,陆奢靠在他肩上,两人睡得香甜。 何载生打量着这二人,心想着久别重逢的情侣昨晚肯定天雷勾地火了吧? 很快,何载生脑中就有了动漫的男男版本。 “水。” 陆奢迷糊中嘟囔了一句。 “什么?” 沈重没听清。 “水。” 他渴死了。 沈重推了推隔壁的何载生,“水。” 何载生,“……” 他就是干活的命。 很快,空姐送来一杯白开水,陆奢眯着眼睛稀里糊涂地喝下,然后继续睡。 沈重眼尖地看见陆奢唇角沾到水渍,很自然地伸手替他擦掉,看得旁边的空姐瞪大了眼睛。 陆奢微微垂着头不太看得清长什么样子,空姐好奇地想多看一眼,却被一只手挡住了视线。 空姐抬头对上了男人冰冷的目光,连忙笑笑走开。 怪不得连艾米这样的大美女都栽跟头了,原来人家性别男爱好男呀。 陆奢睡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就醒来,他揉了揉眼睛看向窗外,“今天天气真好。” 晴朗。 万里无云。 沈重往陆奢身边靠过来,他的手在毯子的遮挡下无声环住陆奢劲瘦的腰身。 陆奢看了他一眼。 见沈重还算老实,就没再说什么。 相比较这二人的自在,何载生不安极了。 生怕别人注意到他们这边,何载生努力把杂志举得高高的,企图遮挡点什么。 值得庆幸的是陆奢现在还不够红,否则早就被人认出来了。 何载生悄悄打量着隔壁这对,虽然两人并没有过分亲密的举动,却能让人一眼就看出他们彼此相爱。 想到沈重处理追求者干净利落的手段,何载生第一次对沈重生出好感。 那个空姐长得很漂亮,估计追求者也不少,她大胆自信,才会主动给沈重递纸条。 大约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遭到这个男人的无视,就连多看一眼都没有。 沈重为陆奢打造出一个安全空间,在安全空间外的任何不安因素,沈重都会在陆奢还没有察觉到之前处理掉。 就如同刚才。 何载生突然之间就有点明白过来那日自己问陆奢—— 他这么事事盯着你管着你,你不觉得压抑吗? 陆奢却说他习惯了。 当时何载生不懂怎么会有人喜欢被人盯被人管呢,现在似乎有点懂了。 沈重替陆奢处理掉所有他不喜欢的事,让他只专心享受生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如果有一个人肯为自己如此,谁不会心动? 下飞机后,何载生就跟他们分道扬镳了,他打算直接去学校。 出租车上,陆奢无聊地翻看手机,突然顿住, “咦?” 沈重,“怎么了?” 陆奢无意间翻到一条关于戴睿的热搜,虽然戴睿上热搜不稀奇,但频繁上热搜还是挺少见的。 不过这次跟陆奢无关,而是一个被打了马赛克的女人。 两人在一个光线不太明亮的包厢里,男人衣衫不整,明显刚干过坏事的样子,而女人被他的身影遮去大半,只露出半段腰身。 这…… 陆奢微微皱眉。 他知道连续跟不同的人传出绯闻是明星的大忌,何况还是如此劲爆的画面。 照片中可以看出戴睿对对方的偷拍行为很生气,可为何这张照片还会流出来? 到底是谁干的? 陆奢想不明白。 不过戴睿有自己的经纪公司,肯定会为他公关,应该用不着太担心。 沈重瞥了一眼,“你在意?” 陆奢,“??” 他在意什么? “我是替戴睿的前途担心,这事处理不好恐怕对他事业影响不小。” 虽然他跟戴睿那个绯闻不是真的,但也有很多不知情的粉丝已经信以为真。 如果剧组或是戴睿本人早点出面解释,现在再出这事影响会小很多,可现在…… “你关心他?” “当然,他是我朋友。” 沈重从鼻腔中发出一声冷哼,完全不赞同的态度。 陆奢也懒得跟沈重争论,他能感觉到沈重不喜欢戴睿,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那张暧昧的照片,可陆奢已经解释过很多遍了。 两人一起在沈重公司楼下吃午餐。 “下午什么安排?” “逛逛街,买几件衣服,还要去一下市图书馆。” 沈重,“要我陪你去吗?” “别,你这大忙人,我可不敢耽搁你的宝贵时间。” “我自己去。” 陆奢先是去了商场,他本来也没打算买什么衣服,却无意间看到一件格外花哨的衬衫,忽然脑中闪过坏坏的念头。 沈重不是嘲笑他买的床单花哨吗? 那他也买两件花哨的衣服。 沈重穿衣的码数比他大一号,陆奢就先试了一件自己的码数。 还别说,原主这皮囊就是好。 穿着如此港台大哥风的衬衫不显粗野反倒越发衬得陆奢肤白貌美,活脱脱一个养尊处优的纨绔子弟形象。 又帅气又邪性,光鲜亮丽得叫一旁的导购小姐都看直了眼。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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