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野史之换亲_第221章 不忘久要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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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家时的伍少凯才十七岁,他以前的同学,有的考上了大学在外读书,有的也落榜在家务农。
  村里以前的小伙伴,也有些出去外面闯,没出去的只有读到初中便辍学的伍小五。
  伍小五是在父亲五十岁那年生下他的,他的父母连续生了四个闺女后,第五个终于生了个男孩。取名小五。
  父亲成分不好,三十几岁才娶了老婆。
  家徒四壁,又连续生了四个女孩,更是一贫如洗。
  那时的潮州人,家里没有生到男孩,在村里都抬不起头。
  本来就穷得叮铛响,还生的全是闺女,小五的父亲羞愧兼劳累,落下了肺结核的病根。
  肺结核,这在古代便是绝症。
  好在新中国有了医治肺结核的药物,医好了的小五父亲,身体虚弱不能干重活。
  那会还在大队赚工分,家里老弱病残的,每年的粮食都不够吃。
  在大女儿十六岁那年,生了伍小五。
  有了男孩传宗接代,伍小五的父亲,总算在凤凰乡挺直了腰杆。
  伍小五出生时,不到五斤,犹如一只猫崽。
  父母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四个姐姐都外嫁他乡,父母年龄又大,父亲常年有病,所以全村的年轻人都出去闯了,只有伍小五,不敢离开凤凰乡。
  父亲常年卧床,家里的农活,全落在他一个人的身上。
  他也向往外面是世界,也想出去闯闯。
  听说离开了五年的伍少凯回来了,伍小五放下了锄头后,便来书斋找少凯。
  伍少凯跟父母,正在葡萄树下的饭桌上吃饭。
  看到了走进书斋,蓬头垢面的年轻男人,伍少凯放下了手中的筷子,呆呆地看着。
  “小五,吃饭没有?”光叔看见了伍小五,笑着跟他打招呼。
  “还没吃呢,我妈在炒菜,我听说少凯回来了,过来看看。”伍小五看到了英俊伟岸,穿着时尚,像个港客的伍少凯,难为情地看着自己那双还粘着泥土的手,放在大腿上摩擦。
  “你是小五?怎么变这样啦?”听到父亲喊小五,伍少凯的眼睛瞪得像铜铃。
  看到了光鲜亮丽的伍少凯,又看了看自己那有破洞,脏得已经看不清什么颜色的裤子,粘满草屑的上衣和那双全是泥土的手,伍小五自卑地站在门口,不敢向前。
  二十二岁,正是芳华正茂,最青春的年华。
  是什么把一个二十二岁的青年,折磨成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人模样?
  伍少凯心疼地看着儿时的伙伴,眼里满是忧伤。
  他跟伍小五从小学到初中,一直是同桌。
  虽说伍小五成绩不好,但是他一直循规蹈矩,谨小慎微,也是个好孩子。
  因为父亲生他的时候年龄比较大,所以伍小五在班上,辈分是最大的。
  看到唯唯诺诺,不敢靠近的伍小五,伍少凯一阵酸楚,眼泪差点就掉下来。
  他站了起来,走向了伍小五,揽住了他的肩膀。
  伍少凯伸出手的那一刻,伍小五反射性地向后退了一步。
  伍少凯心疼地揽住了时的伙伴,在他的背上拍了拍。
  光婶赶紧起身,跑到厨房舀了一晚饭:“来小五,坐下来一起吃饭。”
  “不了不了,我妈在炒菜马上吃饭了,我先回去吃完再来。”被伍少凯这么一揽,伍小五眼眶通红,哽咽着回绝了光婶。
  “没事,一起吃吧小五。”光叔看到了俩个孩子的深厚友情,也招呼伍小五坐下吃饭。
  “来吧,一起吃。”伍少凯揽过了伍小五,把他按在椅子上,把饭端给了伍小五。
  端起了饭碗,伍小五的一滴眼泪,滴在了饭碗里。
  光婶赶紧夹了一块卤肉,放在了伍小五的饭碗里。
  “吃吧小五,吃完你跟少凯好好聊聊。”光叔怜爱地看着端着饭碗低着头的伍小五说。
  “吃吧,吃完下午带你去兜风去。”伍少凯拍拍伍小五的肩膀说。
  伍小五尴尬地笑了笑,终于把肉塞进了嘴里。
  吃好了饭,光婶把饭碗收拾进了厨房,伍小五跟了进来。
  “嫂子,我来洗碗。”按辈分,伍少凯也叫伍小五叔。
  “不不,你赶紧出去跟少凯聊聊,你们都好几年没见了。”光婶说着,把伍小五推出了厨房,
  看到懂事的伍小五,光婶的心竟然有点隐隐作痛。
  “小五,过来喝茶。”摆好了茶桌,找不到伍小五的伍少凯对着厨房喊了起来。
  他以为吃好饭的伍小五,进厨房洗手去。
  伍小五被光婶推出了厨房,满脸羞涩地走到茶桌前。
  这时明叔炒好了菜,在葡萄架下的饭桌摆饭桌,招呼在家里的少杰妈出来吃饭。
  “明哥,现在才吃饭呢?”伍小五跟明叔打招呼。
  “小五啊,你吃过了吗?”明叔刚才一直在屋里,不知道伍小五已经在弟弟家吃过了饭。
  “我在少凯这里吃过了。”听到明叔问自己吃饭了没,伍小五有点尴尬地回答。
  “以前你们天天腻在一起,少凯回来了好好聚聚。”少凯还去深圳前,伍小五天天来书斋,大家都知道他跟少凯玩得亲。
  “是啊,都五年没见了,少凯变成了香港客。”伍小五跟明叔聊着,尴尬地看了看自己身子是衣服。
  “小五,跟我去深圳吧。”看到伍小五自卑的模样,伍少凯终于忍不住了。
  他要把伍小五带到深圳,让自己的小伙伴跟自己一样致富。
  “我可以去吗?”伍小五听到伍少凯说要带他去深圳,他两眼放光。
  看到小伙伴离开家乡五年来的蜕变,伍小五再也坐不住了。
  这次无论是父亲再怎么说,也留不住他要去深圳的脚步了。
  以前村里人要出去闯,伍小五也蠢蠢欲动。
  可是父亲总是说,你人生地不熟,去了找不到活没饭吃了怎么办?
  在家千日好,除外迢迢难。
  还是在家耕着一亩三分地,够吃够穿了就好。
  出去如果遇到难事,找谁去?
  这些年来,每次有想出去的念头,都被父亲及时地扼杀在摇篮里。
  这次无论父亲再说破天,伍小五跟着伍少凯去深圳的心,也不会再改变。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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