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野史之换亲_第220章 时过境迁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少凯,回家吃饭去。”伍少凯的妈妈站在巷口,看到了阿香姐院子里正热烈讨论着十粒与王小清的三个人。
  “光婶,儿子回来了,做什么好吃的?”李静看到来找伍少凯回家吃饭的少凯妈,开了起玩笑。
  “没啥好吃的,今天早上他爸去桃花镇买菜,正好碰到桃山芥蓝,就买了一把回来炒。”光婶略带羞涩地说。
  省吃俭用了一辈子,虽然儿子五年没回家,回来还是那些家常菜,一点也没变。
  听到桃山芥蓝,阿香姐两眼放光。
  “桃山芥蓝可难买了,要买都得靠运气。”阿香姐羡慕地说。
  “是啊,难得啊,阿光刚进市场,卖的人就挑来了,一担芥蓝,五分钟抢光。阿光挤在人群里,好不容易抢了两把,一把我们自己吃,一把给了我大伯,”少凯妈感叹着丈夫好不容易抢才抢回了两把芥蓝。
  桃山芥蓝,宋苏轼有诗《雨后行菜》曰:“芥蓝如菌簟,脆美牙颊响。”
  潮汕流传着一句俗语:“好鱼马胶枪,好菜桃山芥蓝漾”也就是说,鱼中要数马胶枪鱼最好,菜要数桃山出的芥蓝芯,才是最美味的。
  并不是所有桃山产的芥蓝都好吃,真正配得上好菜的,只有红门楼前那不够一亩的菜地。
  这不到一亩的菜地,有个传说:相传古代时,红门楼是谢员外家的,家里有位貌美如花的女儿。
  古时的女孩未出嫁时,天天在闺房绣花。
  她每天早上的洗脸水,都从闺房的窗口倒进窗外的那不足一亩的芥蓝地里。
  久而久之,农户发现靠小姐闺房窗边的芥蓝吃起来粉嫩多汁,有股浓浓的胭脂香味。
  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农户的这不足一亩的芥蓝便被一抢而空。
  后来,每次这亩地割下来的芥蓝,是比别的地方割下来的芥蓝香很多,因此便流传到了现在。
  只有不到一亩地,所以每次能买到那块地割下来的芥蓝,全靠运气。
  “一年就卖两季,每天一担估计最多卖十天也就全买完了,今天的芥蓝,我可是用了猪油加初汤(注:鱼露。一种潮汕特有的调味品)炒出来的,远远都能闻到香味。”少凯妈看着羡慕不已的李静和阿香姐说。
  听到有桃山芥蓝,伍少凯赶紧起身,跟在妈妈后面回家吃饭。
  在深圳这五年,家乡味对他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
  “你说小清还会回来吗?”看到伍少凯跟少凯妈消失在巷子里,李静问阿香姐。
  “应该不会再回来凤凰乡住了,后包的这间屋子,估计也不会再住了。”阿香姐看着王小清的屋子,眼里满是不舍。
  曾经跟王小清三个人在院子里绣花,缝蚊帐,挽面,看电视,打闹。
  一幕幕呈现在眼前,想着想着,阿香姐红了眼眶。
  “唉,也不知道要多少年后,才能再见王小清。”王小清不在,李静竟然觉得有点想她。
  “你说以后我们是不是也会分开?是不是不会一起缝蚊帐到老?”李静怕阿香姐也像王小清一样,离开凤凰乡,在外定居不回来。
  “我也说不清楚,反正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阿香姐也惆怅了起来,自己估计不久,也要离开后包,跟李静分道扬镳了。
  伍松坤的摸具厂,这些年生意也是风生水起,如日中天。
  伍绍富也是个聪明人,跟着伍松坤在厂里工作,兢兢业业,鞍前马后。
  已经混到了一个小主管的位置,工资也是水涨船高。
  李静这些年,也感恩伍松坤给自己家带来了财富,对阿香姐毕恭毕敬。
  所以这次阿香姐说她,她才没有怼回去。
  要换在平时,李静可是从来都没让过谁。
  这些天伍松坤正在计划着到桃花镇买房子,因为时机未到,阿香姐也一直保密着不敢对李静有半点透露。
  今天听到李静在问她们会不会分开,阿香姐心里也有些许不舍。
  毕竟多年的邻居,也是多年的工作伙伴。
  可是估计在明年,她家一家也会搬离凤凰乡,住进桃花镇了。
  王小清走了,阿香姐也走了,只剩下李静跟全嫂,爱凑热闹的李静估计会疯掉。
  伍松坤看中了桃花镇涵华大道上的一间商铺,高五层楼,上面可以住人,下面可以做生意。
  虽然说自己已经有了模具厂,不会再去做生意。
  模具厂今天是生意不错,往后的事,谁也不清楚。
  所以香港见多识广的姐姐建议,买个带商铺的房子,好过买套房。
  伍松坤一向都听姐姐的话,姐姐读过高中,又在香港生活多年。
  老话说得好,姐姐走过的桥,比自己走过的路还要多。
  所以自己的大事,全是与香港的姐姐商量,让姐姐帮忙拿主意。
  这两年,模具厂的生意的确不错,伍松坤也赚了点钱。
  听了姐姐的话,他便开始托人家在桃花镇找起了合适的房子来。
  前些天,伍钦民介绍了涵华大道上的这间商铺,伍松坤一眼就相中了。
  一共五层楼四百平方米左右,门口还有个大大的停车位。
  对方是伍钦民的表弟,因为生意失败,急着卖房子还债。
  房子开价两万伍千块钱,伍松坤还了一千块钱,对方还在犹豫中。
  如果李静知道了阿香姐也要离开凤凰乡了,她一定会吵着伍绍富,也到桃花镇去买房子的。
  虽然说伍绍富不可能像伍松坤一样拿得出两万多块钱,但是几千块钱买给套房,在模具厂工作了几年的伍绍富还是拿得出来的。
  前段时间,伍绍富还求了伍松坤,把弟弟伍绍意也安排到了摸具厂。
  伍绍富跟伍绍意自从进了伍松坤的模具厂,伍绍富的父亲伍卫南走在凤凰乡里,腰杆子都笔直了许多。
  番鸡仔的老公伍炎章自从跟了侄子去了东莞以后,在东莞开了一间小百货。
  后来番鸡仔的儿子寄养在了大伯家,她带着小女儿到东莞帮忙伍炎章做生意。
  现在剩下住在一村的,要么是没出去做生意的,要么是没钱买不起桃花镇的房子的。
  一村一家一家出去做生意的越来越多,一村也越来越安静。
  以前那个每天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的一村已经再不复见。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https://www.biqubao7.com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2_162970/69528676.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