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野史之换亲_第219章 不可思议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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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少凯走出了门楼,看到了阿香姐与李静正在院子里“踢踏踢踏”地踩着缝纫机。
  “香姐,静姐。”伍少凯走近了阿香姐家的院子,靠在院墙,跟正全神贯注工作的两个女人打招呼。
  两个正全情投入工作的女人听到了有人喊自己,停下了手里的工作,抬起了头。
  依在院子墙外,梳着中分头,两边鬓角拱起,头发垂在了额头,大大的桃花眼笑意盈盈,鼻子笔直高挺,嘴角微微地翘着,带着小小的调皮。
  “这是?”阿香姐跟李静看到眼前这个熟悉又陌生的男人,一时想不起是谁。
  “都认不出了?”看到两个女人满眼的狐疑,伍少凯笑嘻嘻地跨进了院子,拉了把椅子坐了下来。
  “少凯?”阿香姐眼力还是可以,根据男子的五官,认出了伍少凯。
  “不可能,少凯怎么可能这么大啦?”李静听到阿香姐说是伍少凯,眼前这个跟离开凤凰乡去深圳的那个伍少凯,根本不是一个人。
  伍少凯去深圳的时候,不到一米六八的身高,瘦得像一个营养不良的孩子。
  听到两个女人为了自己是谁在争论,伍少凯得意得看着她们。
  “就是少凯。”阿香姐已经认出来了,眼前这个成熟又英俊的男人,就是离开凤凰乡五年的伍少凯。
  “是我,就是少凯。”看到李静眼珠子都要出来了,伍少凯承认了自己就是阿香姐说的伍少凯。
  “老天,少凯你都这么大啦?”一听伍少凯自己承认自己是伍少凯,李静惊讶得半天回不过神来。
  “少凯,离开几年了?现在怎么这么帅啊?谈女朋友了吗?”阿香姐真是比伍少凯的妈还要操心。
  “还没呢,我还小嘛。”听到啊香姐问自己有没女朋友,伍少凯竟然也有点难为情。
  这次回来,伯父也问,现在阿香姐也问,看来自己真的年龄到了。
  赶紧去找伍灵,把事情定下来,免得下次回家,再让人问。biqubao.com
  “你几岁啦?少凯现在这么帅,我来帮你做媒。”李静看到年轻帅气又还没女朋友的伍少凯,想起了姐姐家的女儿来。
  “谢谢静姐,我二十二了,有喜欢的人,还没表白而已。”伍少凯看到李静认真的模样,害怕李静真的给他介绍对象。
  “对了少凯,在深圳你见过小清没?”自从王小清跟十粒去了深圳,阿香姐也是从一些传闻中听到些许王小清与十粒在深圳发财了的消息,但消息是真是假,她也无法分辨。
  “见过啊,我经常开车去她的工场。”伍少凯轻描淡写地回答。
  “你都会开车啊?少凯你们都好厉害啊”听到伍少凯说自己开车去王小清的工场,李静羡慕不已。
  “在深圳会开车的人很多,小清姐最近也在学了。”伍少凯看到李静惊讶的样子,平静地说。
  “哇,小清也会开啦?她家也买车啦?”听到王小清也在学开车,李静惊地嘴巴张了给大大的o字。
  “她家货车都三辆,十粒兄有辆进口的皇冠,香港老板帮他们从香港弄过来的。”伍少凯说出了李静跟阿香姐想都不敢想的事实。
  “哇,王小清发财了嘛,这么多车啊?这几年她得赚多少!你刚才说什么?十粒也有自己的车?傻子也会开车?”听到伍少凯说十粒有部皇冠车,李静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
  “他们是真的发财了,小清姐现在每晚都有数不完的钱,十粒兄不用自己开车,他有专门的司机。”从伍少凯嘴里出来的一个比一个劲爆的消息,把阿香姐跟李静听得目瞪口呆
  “小清真是命好,嫁了给这么会赚钱的傻子,也是值了。”李静有点恨泱泱地说。
  以前都笑话王小清一朵香花插在了牛粪,那么漂亮有啥用,还不得嫁给傻子。
  现在却说她命好,嫁了给这么会赚钱的傻子。
  人,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
  所以没到最后一刻,谁也不要笑话谁。
  “你以前不是一直笑话王小清的嘛,咋现在却说她命好了?”阿香姐一直是看不惯李静嫉妒王小清漂亮时,咒骂她活该嫁给傻子的尖酸刻薄样。
  “谁知道十粒这么会赚钱呢,早知道十粒这么会赚钱,我还不如嫁给傻子呢。”李静此刻的心里,是多么的羡慕嫉妒王小清歪打正着,嫁了个这么会赚钱的傻子。
  “你嫁十粒,他未必要你。”看到李静羡慕嫉妒恨的样子,阿香姐跟李静开起了玩笑。
  “真是笑话,他要老娘,老娘还看不起傻子呢。”听到阿香姐说十粒未必看得起自己,李静恼羞成怒。
  “好了好了,等会给绍富听见就完了,什么人配什么人,都是上天注定的。”看到气得满脸通红的李静,阿香姐赶紧缓和气氛。
  “哎,说去又说回来,还是王小清命好啊,她就是富贵命。”李静终于悟清楚了,冥冥中,一切早已有安排。
  “听说王小清家的生意,全是十粒去谈成的,是真的吗?”阿香姐对在外面听来的消息,还是半信半疑。
  “是真的,十粒兄靠着一支笔,一本本子,把深圳市区所有的市场,全都拿了下来。”说到十粒的丰功伟绩,伍少凯也两眼放光。
  一个不会说话,只会呵呵呵,全乡,甚至是所有人都认为是傻子的傻子,竟然可以靠一支笔,一本本子,把整个深圳市区的菜市场的卤鹅店全都拿下。
  就算是一个行为完全正常,说话完全正常的人,也没有这魄力。
  “十粒是怎么这么会做生意的?他什么时候学的?看他天天只知道呵呵呵的样子,怎么到了深圳就像换了给人呢?”听了伍少凯对十粒的描述,阿香姐的心里,对十粒有十万个为什么。
  “知道十粒兄爱看小说,他所看的小说,很多是香港梁凤仪写的商业小说。以前我还奇怪,他怎么这么喜欢看这种写商场上争争斗斗的小说,现在终于完全明白了。他把小说里所学的,全都派上了用场。”伍少凯回忆起自己曾经抢过十粒在看的小说,翻开看了小说的书名。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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