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野史之换亲_第222章 追悔莫及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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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了儿子儿时伙伴伍少凯的成功,伍小五的父亲,终于不再阻挡儿子去深圳的脚步。
  自己长年卧床,儿子如若去了深圳,家里的田地,也要荒废了。
  看到伍少凯现在已经事业有成,伍小五的父亲竟然有点后悔自己一直阻挡儿子出去闯。
  如果早年跟着少凯出去,此刻自己的儿子,估计也已经功成名就了吧。
  听到父亲肯放自己去深圳了,伍小五连蹦带跳地向书斋跑。
  他要把这个天大的喜讯,告诉最好的朋友。
  伍少凯听到伍小五说父亲已经允许他去深圳,也替他开心不已。
  接下来,少凯得带伍小五去做边防证,去买几身衣服,把鸡窝一样的头发理一理。
  当伍小五理好了头发,穿上了伍小五买的新衣服时,一个青涩的,略带羞涩的大男孩站立在伍少凯的面前。
  这才是二十二岁应有的模样,这才是他曾经的那个小伙伴。
  伍少凯嘴角含笑,满意地看着蜕变后的小伙伴。
  伍小五被伍少凯这奇怪的眼神,看得不好意思了起来。
  “这才是我的好同学,我们明天就出发,先跟我去广州后,再一起回深圳。”回来已经三四天了,开车去广州找伍灵后,再回深圳。
  “你去广州干嘛?”伍小五不明白伍少凯要去广州干什么。
  “我去找伍灵去。”伍少凯对伍小五交了心。
  “你还喜欢伍灵啊?我以为你在深圳有女朋友了呢?”听到少凯要去找伍灵,伍小五才想起了两人还是懵懂少年时,伍少凯心里喜欢着伍灵。
  “我没变,还是喜欢她,她后来怎么样了?”伍少凯迫切地想知道,伍灵这些年有没谈恋爱。
  “她一直在桃山中学读书,我也很少见到她,去年考上了大学,去了广州读书。现在可不是以前那个瘦瘦小小的丑小鸭哦,现在可是又高又白的白天鹅呢。”伍小五一直没离开凤凰乡,伍灵这些年的变化,他都看到过。
  听到自己喜欢的人变漂亮了,伍少凯的心早已唱起了香港流行金曲。
  “她有没谈恋爱?”这是伍少凯一直最想知道的。
  “没听说,只知道她以前总是跟她妈妈吵架,说她妈妈封建独裁,把她姐跟小清姐同时推进火炕。”伍小五把自己所知的,都倒给了伍少凯。
  以前伍灵每回去接回伍樱母子,或去送王小清母女回娘家时,看到自己的姐姐跟嫂子,什么都得自己承担。
  两位傻子哥哥不能陪着自己的老婆回娘家,每次都得她去代替他们的时候。
  伍灵的气便不打一处来,等送完了姐姐跟外甥回家,接回了嫂子跟侄女回家,伍灵便会跟十粒妈大干一场。
  十粒妈看到大女儿拖家带口,这七年来,女婿从没跟着回来一次也是懊悔万分。
  不过现在伍樱跟王小清的日子,除了丈夫有点傻呵呵,日子过得比谁都红火。
  她的心也有了些许安慰,最起码,伍樱嫁过去这些年,王小清的妈妈真的待她犹如己出。
  经济方面,如若嫁个正常人,也未必会比现在有钱。
  自己这些年对王小清也不错,荷花自周岁后,便一直是她带到现在。
  如若没有她帮忙带荷花,王小清也去不了深圳创业。
  所以说王小清的成功,也有自己的一份功劳。
  所以,一切都是命。
  “跟她妈妈吵架,我还没出去就知道了。”伍少凯还没去深圳之前,有时傍晚会在大溪边,看到伍灵独自坐在溪边的石头上发呆。
  他也会走过去,安静地坐在伍灵旁边的石头上,有意无意地问伍灵发生了什么事。
  伍灵便会说:“我妈就是个慈禧太后,独裁者。”
  所以对于伍灵跟十粒妈干架这件事,伍少凯是知道的。
  伍少凯比伍灵大三岁,伍少凯从懂事起,就喜欢跟比他小三岁的伍灵玩。
  伍少凯十二三岁的时候,那时候懵懵懂懂,每晚吃过晚饭到大埕玩,第一个便是寻找伍灵的踪影。
  如果当晚伍灵出现了,伍少凯便会开心一晚,玩得特别起劲。
  如若整晚看不到伍灵的影子,他便默默地坐在溪边的石头上,看着大埕里嬉戏的小伙伴们发呆。
  他的这些变化,只有心细又胆小,跟他玩得最好的伍小五发现了问题。
  所以伍少凯喜欢伍灵,也就只有伍小五知道。
  那时候的伍灵,也不过是个十岁左右的小丫头,伍少凯对她的喜欢,她一直蒙在鼓里啥也不知道。
  后来伍少凯辍学偷跑出去深圳,伍灵才正在读初二。
  那个时候的伍灵,也还没长开,瘦瘦小小,还是个发育不全的小女孩。
  一个人的初恋,真的是刻骨铭心。
  伍少凯从懵懂少年时喜欢的人,到现在,还是念念不忘,非她不娶。
  明天带着伍小五,开车到广州,去会会少年时钟情的女孩。
  “去年整个凤凰乡,只有三个人考上了大学,伍灵就是其中一个。”伍小五说着,他的眼里满是光。
  他羡慕能够靠上大学的人,也羡慕能够离开凤凰乡,出去实现自己理想的人。
  “小丫头飞上枝头变凤凰了,不知道会不会嫌弃没有文凭的我。”虽然已经赚了一百万,但是在学历面前,伍少凯还是有深深的自卑感。
  是啊,自己的爷爷曾经说过:万般该下品,惟有读书高。
  这句话在今天,伍少凯终于领会到了真谛。
  “不会的少凯,你知道你现在有多帅吗?你就是我的偶像,她肯定会喜欢你的。”伍小五听出了伍少凯话里的不自信,安慰着说。
  “虽然赚了这么多钱,可我现在很想再回到学校,把我曾经丢弃的知识学回来。”离家五年,辍学的这些年来,从没为自己的曾经辍学头跑去深圳而后悔过。
  今天在面对伍灵是不是接受自己的面前,伍少凯为自己的曾经辍学逃去深圳而感到深深的后悔。
  如果伍灵真的看不上自己,他是无论如何,要把自己增加丢失的知识给补回来的。
  国内有自考文凭,伍少凯此刻,已经在计划着,通过自考,还自己,还父亲一个大学梦。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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