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109章 凌先生比花好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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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晓哦了一声后,试探地问:“凌先生,你是不是在生气?”
  她听出来,凌琛接电话时,语气不太好,好像很不爽的样子。
  她打电话也不是说其他事情,而是说请他朋友吃饭,唐晓觉得这件事凌琛不会生气,所以她不敢确定自己是否感觉错误。
  凌琛不承认地道:“没有的事。我就是刚才买菜和别人讲价,被人家骂我牛高马大的还那么斤斤杀价。”
  想象着他跟菜贩子杀价的场景,唐晓笑道:“凌先生,咱们基本生活还是有保障的,你不用为了省钱,一根葱都跟人家杀价。”
  “一根葱还要杀价呀,直接叫他们送给我了,不能收我的钱。”
  唐晓:“……”
  她买东西也会讲价,不过她杀价的本事不够厉害。
  厉害的人,能把别人两百元的裤子杀价杀到几十块钱。
  “唐晓,你跟老陆说,中午再请他吃饭,我要过马路了,先不和你聊。”
  凌琛找了个借口,结束了通话。
  唐晓等丈夫挂断电话后,笑着对陆天云说道:“陆医生,凌琛说中午一起吃饭,就在江城大酒店,我做东请客。”
  陆天云笑道:“那我就不客气了,中午再见。”
  他又问过唐爷爷这几天的变化后,对唐爷爷说道:“老人家,你只要按照医嘱好好地养着身体,三个月后保证你康复,再活个十几二十年都不成问题。”
  唐爷爷现在一心就想长命百岁,好替孙女儿防着点凌琛。
  他说道:“陆医生,我现在严格按照医嘱的了,我也想再活个十几二十年的。陆医生,我什么时候可以出院回家休养?”
  陆天云没有马上回答他,而是问过主治医生后,想了想,说道:“再住院半个月吧,唐爷爷你之前被伤得太重,现在虽说一天天在好转,但还需要每天都输液,用药排毒的。”
  “半个月后,你就可以出院回家休养了,出院时,你老的视力都能恢复些许。”
  还要住半个月!
  唐爷爷颇有微词,不过想长命百岁的话,他只能听医生的话。
  再叮嘱了唐爷爷几句,陆天云跟着其他医生离开了。
  等他走后,唐爷爷问孙女儿:“姓凌的,是怎么认识陆医生的?”
  陆医生在医学界的地位相当高,唐爷爷听别人说陆医生是神医的高徒,也有神医之称的。
  这样的厉害人物,怎么就成了凌琛的朋友?
  唐晓笑道:“是人都会有几个朋友的,凌先生还有很多朋友呢,他的朋友帮过我不少的忙,爷爷,你真的要对凌先生改改观,并不是没有工作的人就一无是处的。”
  唐爷爷撇撇嘴,嘀咕着:“他可能是走了狗屎运,才会认识陆医生的。”
  “说不定,像小铮说的那样,凌先生不是普通人呢。”
  唐爷爷哼了两声,“是,他不是普通人,他是外星人。小铮是个吃货,姓凌的能烧一手好菜,把他的胃收买了,就向着他说话了。再怎么夸他,也夸不出一朵花来。”
  总之,凌琛没有工作,唐爷爷就看他不顺眼。
  “凌先生不用夸,他长得比花都好看。”
  唐爷爷:“……”
  他瞪着孙女儿,提醒地道:“晓晓,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长得太好看都是祸水。”
  “那我岂也不成了祸水?我觉得我长得也挺好看的。”
  唐爷爷:“……你看看,那个男人就是有本事,这才几天时间就把你的心都勾过去护着他了,爷爷说他一句,你能说上十句话来驳我。”
  “好好好,我不说了,爷爷吃完了,我就洗碗回去上班。”
  知道爷爷对凌琛意见大,一时半会无法让爷爷改观,唐晓只得换了话题。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相信时间长了,爷爷会认可凌琛的。
  病房里爷孙俩在说什么,陆天云不知道,他跟着医生们出了病房后,就没有再跟着去查房,而是直接离开住院部。
  他是凌琛请过来的,并不属于江城人民医院的医生,来去自由。
  数分钟后,陆天云就开着一辆保时捷离开了医院,这辆保时捷是凌琛私底下配备给他,方便他在江城自由出入使用。
  陆天云去了凌氏集团。
  凌琛还在开会。
  陆天云便在贵宾室里等着他。
  等了好一会儿,凌琛才从会议室里出来。
  秘书连忙告诉他,陆天云在贵宾室里等着。
  听说陆天云来了,凌琛有点意外又不意外。
  “请陆先生到我的办公室。”
  凌琛吩咐着秘书。
  秘书恭敬地应着。
  凌琛和慕南边谈着工作上的事边回总裁办公室。
  又过了数分钟,陆天云才出现在两个人的面前。
  一见他,慕南就说:“来了这么多天,今天才看到你,陆神医还真是忙呀。”
  陆天云自顾自地走过来,在慕南的身边坐下,面对着办公桌内的凌琛。
  “是挺忙的,忙得脱不开身,无法让你们俩个请我吃饭。”
  陆天云笑着打趣对面的男人:“咱们凌大总裁结婚后,貌似,脾气好了不少呀。”
  早上,唐晓打那一通电话时,他敢说凌琛是不爽的,不愿意接听的,他猜得没错的话,当时凌琛准备开会了。
  凌琛工作的时候,他们这些朋友给他打电话,除非有天大的事,否则也能被他一顿怼。
  凌琛淡定地道:“我老婆打来的电话,总要接听接听的,免得她担心我。”
  慕南和陆天云都放肆地笑了起来。
  凌琛被两位好友笑得有点恼羞成怒的,抄起桌面上的东西,就砸向对面的两个好友。
  两个人也不闪避。
  被砸了,笑得更放肆。
  陆天云笑道:“慕南,你看他这是恼羞成怒了吗?”
  “我看像呀,太像了。”
  慕南笑嘻嘻地道:“咱们凌大总裁还说绝对不会爱上总裁夫人的,老陆,咱俩可得记一记日期,看咱们凌大少爷什么时候啪啪打脸,爱上总裁夫人还爱得死去活来的。”
  “咱俩打个赌吧,我赌他半年就举白旗投降了。”
  陆天云边笑着边提出和慕南打赌。
  慕南说道:“半年?哪用得着半年呀,我看呀,三个月都不用,他就动心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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