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110章 心口不一的凌总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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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琛被两个好友取笑,一脸的黑线。
  他很想硬气地放出狠话,自己这辈子都不会爱上唐晓的。
  可是话到嘴边,怎么都说不出来。
  那个,他还真怕自己被啪啪打脸。
  因为,他发觉自己和唐晓相处得很愉快。
  怕自己以后会啪啪打脸的凌大少爷,只能容忍着两个好友的打趣。
  听着他们俩在打赌他多久会爱上唐晓?
  最后,赌注还挺大的。
  陆天云见凌琛一直不说话,也不敢赌半年了,怕自己会输,他小心翼翼地问凌琛:“琛少,琛哥,你能撑三个月不?”
  凌琛:“……说得我好像快死了一样,撑不住三个月!”
  他交的什么损友呀。
  “我要是输了,就要给慕南一瓶我师父独制的解毒丹,那是很贵重的呀,输出去,我会肉疼的,回去再找我师父要,会被他老人家念到我发头晕。”
  凌琛没好气地道:“你只要带个女孩子回去,保管神医老先生不念你了。”
  陆天云和他年纪相仿,家中父母倒是不操心他的人生大事,因为他有个师父替他操心。
  老神医现在某座深山老林里隐居,那里风景独美,被老人家遍种了药,凌琛给老神医的住处取名药王谷,颇带古风味道。
  每次陆天云回去探望师父,都要被念叨婚姻大事,念到他连回去都不敢了。
  幸好老人家退休了,不再接诊,一心种药养老,否则他天天在陆天云的耳边念叨着相亲相亲,陆天云能发疯。
  “慕南。”
  陆天云连三个月都不敢赌了,他说道:“我赌一个月到三个月吧。”
  慕南:“……还能这样赌?”
  陆天云摊着手笑道:“谁叫咱们琛哥不给力呀。”
  凌琛没好气地道:“你们俩真以为我会爱上唐晓?”
  两个人就看着他不说话。
  “慕南,我说过的,我不会爱上唐晓。”
  慕南笑嘻嘻的,“所以我坐等你打脸呀。”
  凌琛:“……”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慕南,你们总裁被我判定有寡情病的呢,他对女人的需求低得可怜,他和白盼盼这么多年的未婚夫妻了,连白盼盼的小手儿都没有摸过。”
  “但你不是说他也不一定是寡情病吗?”慕南严重怀疑陆天云是想他输。
  陆天云说道:“咱们俩没有勾引过他,不知道他喜不喜欢男人,所以我不敢百分百断定。”
  “行了,你们俩,别越说越过份哈!”凌琛的脸绿得不能再绿了。
  也就是他的铁哥们,否则他早就把他们轰出去了,哪还能由得着他们俩如此的放肆。
  “我是个正常的男人!”
  凌琛强调!
  “天云,你下午就要离开江城?”
  “嗯,下午就走,记得中午请我吃饭,嫂夫人说好的。”
  凌琛失笑:“还怕没你那顿饭吃。你走了,唐爷爷确定不会再犯病?”
  “放心吧,老人家现在求生的欲望强烈得吓死人,他本来也不是病,只要用心调养,能恢复健康的,我觉得只要不出意外,他能活到你和唐晓的儿子娶老婆都不成问题。”
  凌琛又是一脸黑线:“我和唐晓不会有儿子的,我们就是搭伙过日子。”
  “我知道你喜欢女儿,没儿子也没事,生个女儿一样宝贝,我也喜欢有个干女儿。”
  慕南也笑道:“对对对,你们凌家阳盛阴衰,生女儿更宝贝。”
  凌琛决定什么都不说了。
  说了,都会被两个好友拿来打趣他。
  生儿子?
  他和唐晓虽然同床共枕了一个晚上,但是两个人什么都没有做的,儿子从哪里来?
  虽然,感觉得唐晓同床共枕也不讨厌,但让他现在就吃了她,他肯定做不到的。
  用他当初和唐晓说的话,他在男女之事上的确有点洁癖,夫妻俩还没有培养出感情时,他都啃不下嘴。
  “中午吃饭,我能不能一起去?”
  慕南觉得总裁夫人挺有趣的。
  他想跟着去凑热闹。
  凌琛一瞪眼,“你想让我穿帮?”
  慕南:“……凌总,你干嘛要隐瞒身份呀,害得我不能跟着去吃瓜了。”
  陆天云笑道:“慕总,你太让人高不可攀了,不过,你想吃瓜,我倒可以给你一个建议,嫂夫人是开厂的,你给嫂夫人走走后门,让凌氏与她合作,不就能近距离吃瓜了。”
  凌琛想到自家老婆大人做梦都想和凌氏合作,更是视他为偶像,马上就说道:“慕南,这件事,你别插手。”
  慕南笑道:“放心,你穿帮也不该由我来穿,机会会留给你的。”
  凌琛总觉得自己那点心思被两个好友看得通透。
  可他又有什么心思呢?
  “周末晚上的宴会,你不会缺席吧?”慕南忽然问着凌琛。
  凌琛这才记起自己过几天要参加一场商业酒会,他是早就答应了东道主的,还真不好缺席。
  他可以找借口溜出来,参加他的商业酒会。
  但凌琛怕一点。
  怕楚晓东会带着唐晓出现在宴会上。
  楚晓东是华腾集团的副总,他有足够的资格参加周六晚上的宴会。
  楚晓东喜欢的女人是程素,程素和唐晓是好闺蜜。
  程素又知知道唐晓崇拜着他,有个机会,估计不会放过。
  沉默了片刻后,凌琛说道:“我已经答应了华总,自然要出席宴会的。”
  他就赌一把吧。
  赌楚晓东不会又带着唐晓去开眼界,他要带也该带着程素。
  “你那些爱慕者知道你会露面,绝对会疯狂的。方副总最近就常来。”
  凌琛冷冷地道:“我没空搭理她。”
  不过,他倒是和方仪有缘,他扮演无业游民的时候,总是会遇到方仪,害得他每次都要撒谎。
  现在,凌大少爷撒谎已经成为自然。
  有时候,他都以为自己说的是真的。
  陆天云心里腹诽着,凌琛的爱慕者再多也没用,没有一个能近身的。
  方仪这种与凌琛门当户对的千金小姐,连想见凌琛一面都难呢。
  要是,唐晓出席宴会,那才好看呢。
  这句话,陆天云只敢在心里嘀咕,可不敢说出来,怕被凌琛瞪成黄蜂窝。
  “铃铃铃……”
  凌琛的手机铃声响起。
  却是他调好的闹钟。
  他把手机闹钟一关,起身就对两个好友说道:“我到时间回家给我老婆做饭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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