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108章 凌琛也有被嫌弃的一天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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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晓笑道:“除了他还能有谁?爷爷,你不要老嫌弃凌先生,他是没有工作,但他也有他的优点的,要不是他,你现在也吃不上这般鲜美的海鲜粥,我熬的砂锅粥可没有他熬的好吃。”
  “他每天天没亮就起来给爷爷熬粥了,爷爷,我是你的孙女,都做不到像他这样呢。”
  唐爷爷嘀咕着:“他明明烧得一手好菜,做得一手好饭,干嘛不去找一份厨师的工作?以他这样的厨艺,进入五星级酒店上班都是可以的。”
  “他就是太懒了,好吃懒做,只想着躺平,等着你养他。”
  唐爷爷的胃是被凌琛征服了,但他依旧对凌琛意见多多。
  最不满意的就是凌琛没有工作。
  明明四肢健全,又年轻力壮,随便都能找份工作。
  可他年纪轻轻,非要在家里当家庭煮夫。
  虽说孙女儿能养得起他,也需要一个人在家里打理家务事,可是总让人不爽呀。
  “当初是我说我能养他的,不介意他有没有工作,爷爷就快别嫌弃他了,他其实很好的了,我觉得比江铭好吧。”
  江铭以前来看望爷爷,顶多就是买一袋水果过来。
  并没有亲自为爷爷烧过菜,做过饭,更不曾送过补汤过来。
  提及江铭,唐爷爷不吭声了。
  好半晌,他说道:“两个都让我不满意。”
  “晓晓,你不生爷爷的气了?”唐爷爷换了话题。
  他不让孙女儿追问他被算计的事,看得出来,孙女是很生气的。
  “我生气有用吗?爷爷倔得很,你不肯说,不让我追究,我追究也没用。我就是不明白爷爷为什么要原谅他,他都差点要了爷爷的命。”
  唐爷爷默默地吃着海鲜粥。
  良久,他说道:“晓晓,这件事,别再提了。倒是你和小铮的寻亲计划,还要坚持下去。爷爷年纪大了,再怎么休养,顶多也就是活个十年八年的。”
  “爷爷无法一直陪着你们,要是你们能找回至亲,爷爷就算是死也能瞑目了。”
  提及身世之事,唐晓的脸就冷了下来。
  她说道:“爷爷是从福利院把我领养回家的,明显,我就是被父母抛弃的,说不定,我的亲生父母也和肖凤的婆家人一样重男轻女,见我是个女儿,就把我扔掉了。”
  “既然他们能够心狠地把我扔掉,我还寻找他们做什么?问清楚他们为什么要扔掉我,难道我就很开心了?还不如当他们不存在,我现在过得挺好的。”
  “有爷爷疼着我,还有小铮这个聪明懂事可爱的弟弟。现在更有凌先生这个烧菜本事一流的丈夫,我觉得我人生很完美了,亲生父母找与不找,于我意义不大。”
  唐爷爷叹口气。
  说道:“小铮可能不是被扔掉的,他被爷爷领养的时候,穿的衣服料子非常好,福利院的院长都说他应该是富贵人家的孩子,就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被送到福利院的。”
  “你不想寻亲,爷爷不劝你,不过小铮的亲人,若是能寻到,还是帮他寻一寻吧。”
  唐晓默了默后,说道:“爷爷,我们连小铮的来源都不知道,想帮他寻亲,都无从下手。”
  寻亲,如同大海捞针呀。
  唐爷爷不说话了。
  这个时候,医生来查房,陆天云也跟着医生一起来查房。
  看到唐晓在病房里,陆天云笑着和唐晓打招呼。
  “陆医生。”
  唐晓看到陆天云进来,连忙站起来,堆着笑脸打招呼。
  她是很感激陆天云的。
  虽说陆天云过来真正没有做什么,但因为陆天云的到来,让她爷爷得到了医院上下的重视,而且也是陆天云证实了她爷爷不是生病,是被害的。
  “凌琛没有过来?”
  陆天云还想着跟好友聚一聚呢。
  他过来了几天,天天都和同行研究探讨医术问题,忽略了凌琛这个好友。
  “没有。”
  唐晓看了自家爷爷一眼。
  爷爷不喜欢凌琛。
  凌琛为了不刺激到爷爷,是很少来医院了。
  反正请了护工照顾爷爷,她也能放心。
  陆天云是个聪明人,唐晓那一眼,他心知肚明,准是这个老人家嫌弃好友是个无业游民了。
  陆天云很想笑。
  想不到凌琛也有被人嫌弃的一天。
  谁叫凌琛要隐瞒真实身份?
  若是让唐爷爷知道凌琛其实是凌氏集团的当家总裁,工作忙得很,赚到的钱都是以亿元来计算的,唐爷爷会不会被吓到?
  “我还想着让凌琛请我吃饭呢,我下午就要离开江城了,这次过来都没有好好地聚一聚。”
  唐晓马上说道:“陆医生下午要离开了?我请陆医生吃饭吧,我现在就打电话给凌琛,叫他过来。”
  陆天云知道凌琛现在肯在忙,唐晓一通电话打过去,就会打断凌琛工作。
  连忙阻止了唐晓,笑道:“我在江城除了凌琛还有好几个好友的,我先去找其他几个好友聚一聚,凌琛忙让他忙,以后多的是机会让唐小姐请吃饭的。”
  “我过来之前,凌琛去菜市场买菜了,他也不忙的。”
  唐晓听说陆天云要离开江城,坚持要请陆天云吃饭。
  也很坚持打电话给凌琛。
  陆天云眼见阻拦无效,在心里腹诽着:琛少呀,不是我不劝着,是你老婆不好劝,非要打电话给你。
  凌琛刚回到公司门口,就被白锦挡住了去路。
  白锦笑得灿烂如花。
  “琛哥,我给你准备了爱心早餐,给你送过来了。”
  白锦拦住了凌琛的专车后,绕到了车后座,弯着腰,轻敲着车窗,对着车上的凌琛说道。
  凌琛的司机在白锦绕到了车后座后,脚踩油门,把车开动,咻一下就开进了公司里。
  白锦还想跟着进公司。
  保镖团齐刷刷地下车,把白锦逼退,让她不能跟着进公司纠缠他们的大少爷。
  在这种情况下,凌琛接听唐晓的电话,语气就不太好,“怎么了?”
  “凌先生,陆医生说下午要离开江城了,他想和你聚一聚,我做东请陆医生吃饭,你买菜回来了吗?带上奶奶去江城大酒店,我一会儿和陆医生从医院过去。”
  凌琛很努力才压制住怒火。
  他说道:“老陆下午离开,我们中午再请他吃饭,现在大清早的,是请他吃早餐还是吃午饭?中午再说吧,不着急。”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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