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夕越听越心寒:“只剩下两个铺子,一百亩田地,养活家里的丫鬟婆子都不够吧。” 盛凌云轻轻‘嗯’了一声:“原本是不够的,这不是你回来了么。” 额,是哦,她回来了,空间也跟着回来了。 楚夕迷茫:“那他们为什么说你还是京城首富……” 盛凌云轻轻咳嗽了一声:“那是从前,宋子文还在的时候……” 宋子文跟楚夕是合作关系,楚夕换了芯,宋子文也不乐意跟盛凌云合作,经营了两年,等盛凌云在宁州当完知府,被调回京城,就想跟盛凌云分道扬镳了。 盛凌云也同意了,俩人分了财产之后,盛凌云又经营了一年,当时,除了京城,宁州,苏城,都有他的店铺。 甚至,盛凌云把生意还真的做到了,京城周边的几个大城市,当时他也没主意,直到太子提拔他当刑部侍郎,才说盛凌云有钱,不会贪腐,办的案子都会公证。 后来,梅林反叛,太子登基,盛凌云又捐了银子又捐粮的,大家都知道他有钱,甚至有人悄悄算了他的资产。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才知道他的资产竟然堪比国库。 于是,他京城首富的名声才出来。 楚夕一听就懵:“你的对家再害你,闷声发大财,低调行事,把你捧的那么高,眼红你的资产。” 所以,盛凌云才开始慢慢的散尽家财。 “良田卖了,银子捐了,凌风原本打算当个富家翁的,让他去服兵役了,就在戚柏松的军队里。” “至于其他的铺子,都给了曾经服侍你的丫鬟们,你不是说过,不愿意他们一辈子当丫鬟,有本事还是自己赚钱自己花。” 东方游娶了杨柳,成了胭脂铺的二东家,但是大东家还是盛凌云,因为这个是楚夕经营出来的,他舍不得丢。 但是对外,这个铺子已经不是他的了。 珍玉斋给了吕青青,思瑞和兔兔在里面也有分红。 小芙跟着朦胧经营酒铺去了,青竹酒虽然给了皇上,酒铺子还有,朦胧继续经营者,小芙是酒铺的掌柜。 其他的粮铺,果铺铺子都卖了,跟盛凌云再也没有关系了。 盛凌云如今穷的只剩下银子了,他的银子没有存钱庄,而是在当初进京的那个宅子里藏着,那个宅子他给了盛凌风了。 盛凌云带着一家人搬到了皇上赐给他的宅子。 楚夕心疼银子,但是更心疼盛凌云的命,若不是他舍弃了银子,上下打点,也不会年纪轻轻就成为二品尚书。 楚夕俩人来到了茶馆里,坐下来,要点吃的,要了壶茶。 这个茶楼曾经一度也是盛凌云,还是被他给卖了。 “对了,我来之前印象皇上找过楚二妞,让她揭发你和皇后有染,是怎么回事?你跟皇后走的很近吗?” 盛凌云抿了一口清茶:“戚柏松要娶你妹妹楚莹,她不是很愿意,戚柏松让我做说客,被皇上的人看到了,大概是误会了吧。我平日里个皇后走的不近……” 楚夕对盛凌云的话深信不疑:“我就说嘛,就算是你愿意,皇后也不一定愿意……” 盛凌云凌厉的眼神打量了一下楚夕,嘴角勾起:“是……” 楚夕又问:“二妞其实人也不错,为什么你老是不让她出门,还故意冷落她,就算不做夫妻,做朋友也成……不然,她心里总是一股子怨气……” 盛凌云淡淡一笑:“你不问问咱们的儿子怎样了吗?” 此时楚夕才猛然想起:“是了,我还生了个儿子,咱们的儿子叫什么,今年应该六岁了吧。” 提起儿子,盛凌云满脸的温柔:“小名小土豆,大名盛念晖。” 晖,夕阳又名落晖,人还在已经开始想念了。 只是这小名,楚夕后知后觉:“原来你嘴里所说的小土豆,是我们的儿子呀。” 盛凌云温柔浅笑:“名字是你自己起的,你怎么就忘了,刚出生的时候,你说他长得像个土豆,小名就叫小土豆吧。” 楚夕母爱瞬时泛滥:“那他现在在家里吗?我们回去吧,我有点想他了。” 盛凌云伸手摁住了楚夕的胳膊:“不急,他已经上学堂了,中午不回来,晚上才回,到了晚上定然会见到他。” 分别了七年,不是七天,盛凌云有一肚子的话想给楚夕说,却又不知道从哪儿说起,只能东扯一句,西扯一句。 奇怪的是无论他说什么,楚夕都能瞬间明白他的用意。 心有灵犀一点通,大概就是如此吧。 忽然,楚夕看到了街上有卖冰糖葫芦的,很是眼馋。 “现在春天,竟然还有冰糖葫芦……” 盛凌云拍拍她的手:“等等,我去给你买……” 盛凌云一撩长袍,下楼去了。 就在楚夕笑意吟吟的等着他时,忽然,她的面前坐了一个男人。 带着帽子穿着锦衣短打,一副练家子的装扮。 压低着声音对楚夕说:“你竟然把事情办砸了,看来你是不要命了,还跟他在这里说说笑笑,你忘了,他根本不是你的良人,除了清月郡主,还有不少红颜知己,无知蠢妇,这辈子也别想逃出他的牢笼了。” 楚夕吃了一惊:“你是谁呀,我的事情你有什么资格指指点点的,你……” 楚夕还没说完,眼前的陌生人,竟然一下子跳窗户跑了。 这边,盛凌云举着一个冰糖葫芦上来了。 楚夕再看一眼窗外,陌生人竟然不见了。 楚夕什么也没听明白,只听懂了一件事,盛凌云除了清月郡主,还有很多红颜知己…… 吃着盛凌云给她买的冰糖葫芦,怎么觉得这么酸呢。 “对了,皇上为什么想要撮合你和清月郡主,我记得咱们离开京城后,你不是已经跟清月郡主说清楚了么……” 盛凌云:“……” 楚夕又问:“听说你有很多红颜知己呀……二妞是不是因为对你太失望,才答应皇上揭发你的……” 要知道曾经皇上对楚夕是有那么点意思的,皇上暗地里与楚二妞见面,分不清她和楚二妞,暗中应允她入后宫。 虽然楚夕觉得很扯,可楚二妞确实心动了。 盛凌云眼睛紧紧的盯着楚夕,脑子里乱成一团,有些话他应付一下别人可以,却没办法应付楚夕。 至于楚二妞的误会,他压根懒得去解释。 斟酌半天,他才开口:“要是我说,一切都是为了我的仕途,你信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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