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夕惊讶的张着小嘴:“是的,我生完孩子之后,睡了一觉就回去了。” 没想到那个时候,盛凌云就发现她不是楚二妞了。 盛凌云:“我们在一起那么久,是不是你,我一眼就能看出来,我经历了重生一世,什么奇怪的事情也能接受,但是你的事,我也是花了大半年的时间才适应过来。” 说着盛凌云又捧着楚夕的脸,在她温润的唇上亲了一下。 “你不知道,那段时间我是怎么熬过去的,楚夕,你不会再离开了对不对?你要是再突然离开,我想我真的会受不住的。” 穿越到现代的楚夕,只过了七天,而且这七天对于楚夕来说很简单,也很充实,毕竟是她自己的生活。 至于盛凌云的七年,她真的无法感同身受。 “二妞也是很好的人,本来也是你的媳妇儿,你怎么不能跟她好好相处,反而觉得日子难过呢?” 盛凌云像从前一样,揉了揉楚夕的额发,苦笑:“如果没有你,我是可以跟她好好相处,但是相处的前提是把她留在京城,而不是去那儿都带着她。” “就好比我不喜欢祖母,我可以给她银子,给她买丫鬟伺候着,给她盖房子,但是想让我每天围着她孝顺,我做不到。” 楚夕似乎明白了,盛凌云可以当楚二妞是妻子,只是妻子,把她供起来,遇到喜欢的女子可以纳妾,可以去那儿都带着小妾。 但是遇到楚夕后,盛凌云把楚夕当成了爱人,同舟共济的生活伴侣,一心一意,去那儿都带着,不是楚二妞不好,而只是盛凌云不喜欢。 所以盛凌云知道楚二妞不是楚夕后,再也没有回房睡过觉,也再也没有让楚二妞离开过后院。 “大人,到家了。”马车外响起了胡三刀的声音。 盛凌云吃了一惊:“这么快?无妨,我们回房后继续说给你听。” 楚夕抿嘴笑了笑。 再看盛凌云率先下了马车,不等胡三刀去拿凳子,一转身,拉着楚夕的手,直接卡腰把她给抱了下来。 胡三刀抓起的凳子又给放了回去,皱眉。 他家大人自从回到京城后,整个人都高冷起来,即便是对夫人也爱答不理的,怎么忽然像是变了个人。 盛凌云如今是刑部尚书,朝廷二品大员,住的院子很宏伟,只门前的地方就很大。 楚夕下了马车后,左右看了看。 就在此时一直等在门口的小丫鬟迎了上来:“大人,奴婢送夫人回去吧。” 盛凌云笑眯眯的看着楚夕,像是她肚子里的蛔虫一样说:“这会儿还不到午时,想去逛逛吗?” 楚夕点点头:“店铺还在吗?听他们说你现在是京城第一首富了?有茶楼吗?找个清净点的地方,我们边吃边说。” 盛凌云捏了捏楚夕的手,嘴巴扯到了耳根:“好,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接着盛凌云吩咐小丫鬟:“我陪夫人随便走走,你回去吧,把房间收拾一下,现在是春天,床帏换成青色的,纱窗换成绿色的,梳妆台的胭脂都不要了,去问杨柳要一套最新的,还有被褥,要用鸭绒的。” 盛凌云又想了想说:“对了,把我书房的被褥都搬到房间里。” 楚夕睁大了眼睛:“都不在一起睡觉了?” 盛凌云‘扑哧’笑了,贴着楚夕的耳边吹了口气:“不是你,一样的身子也不想要。” 楚夕忍不住捶了他一下:“你这个人,洁癖还挺重。” 胡三刀对眼前的情景似曾相识,只是有些奇怪,怎么突然之间,两口子又亲密起来了。 “大人,坐马车吗?” 盛凌云今天显得特别兴奋:“不了,就在前面的巷子,我陪夫人逛一逛就行,你们暗自跟着吧。” 这下不但胡三刀搞不清楚了,就连那个小丫鬟也搞不清楚了。 楚夕看了一眼小丫鬟问:“盛凌云,那个丫鬟年纪不大,婉婉,兔兔她们呢?” 盛凌云拉着楚夕的手就没有松开过,唯恐一松手,她人又不见了。 “婉婉嫁给了林海,成了后院的管家,在娘身边,跟娘一起照顾着小土豆,兔兔和思瑞一起做首饰,她学得比思瑞都快,对了,吕青青也跟着一起来京城了。” “她现在是珍玉斋的掌柜,只是她这个亲事……” 楚夕点点头:“她喜欢的人是宋子文,宋子文天南海北的走惯了,不愿意成亲,应该还在等他,那宋子文呢?” 盛凌云握了握楚夕的手:“他跟梅林一起反叛朝廷,被皇上通缉,我也不知道他们在哪儿……” 啊?楚夕很是忧心:“梅林为什么一定要当皇帝,当一个有钱的闲散王爷不行吗?唉,如今落得被朝廷通缉的地步,梅妃要是知道了,一定心疼死了。” 盛凌云幽幽的叹口气:“梅妃已经去世了,临死的时候一定要皇上饶梅林不死,皇上也答应了,梅妃手上有先皇的遗诏……” 楚夕更吃惊了:“先皇的遗诏,难不成先皇真的还想过把皇位让给梅林吗?” 盛凌云点点头:“只因为洪公公害的那些女孩儿,背后主使其实是太子,被先皇知道了,先皇本就是个仁君,觉得太子太过暴戾,不适合当皇帝,就把皇位传给了三皇子,只是太子提早做了准备,三皇子叛出也是无奈。” 原来是这样,楚夕就知道其中有内情,而不是楚二妞记忆中的那样。 楚夕长长的出了口气:“朝廷局势太复杂了,说说你吧,被现在的皇上厌弃,是功高盖主,还是太有钱皇上眼红,还是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 盛凌云沉默了半天,与楚夕在街上并肩的走了好长时间,才回答。 “都有……” 楚夕一头黑线,她就知道,皇上不会无缘无故的针对盛凌云,而盛凌云也跟前世一样,野心勃勃,一心想当摄政王。 “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盛凌云想了想又说:“今天原本的打算是如果皇上真的要我性命,我就出逃沧州,成全三皇子……” 流放?楚夕无语:“那是我打算了你的计划吗?” 盛凌云一只手揽住了楚夕的腰:“不是,你回来了,我便舍不得你吃苦,只能用另外一个计划了。” 楚夕:“是什么?” 盛凌云:“交点银子出来,保命。” 楚夕:“……” “所以,现在咱们还有钱吗?” 盛凌云掰着指头算:“田地只剩下一百亩,店铺也只剩下胭脂铺和珍玉斋,酒铺也给皇上了,其余的……没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2_162224/738139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