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妻逃亲,疯批相公不撒手_第326章 我们回家吧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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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夕吃冰糖葫芦,吃到一个很酸很酸的山楂,吸了一口冷气。
  “嘶……牙粉很好,二妞怎么就不知道保护牙齿呢。”
  盛凌云垂眸,楚二妞刚开始是会好好爱惜身子,女为悦己者容,但是盛凌云一直漠视她,慢慢的,她就自暴自弃了。
  “这就是她和你不同的地方,她总是为了别人活着,你会为自己活着,一个人只有先爱自己,才会爱别人……”
  楚夕点点头:“你的感触还挺深,所以,你的话我不信。”
  “前世你为了楚然,自始至终身边都没有一个女人,就算是有女人接近你,爱慕你,不是被你杀了,就是被你卖了。”
  “你现在跟我说,为了仕途,你有很多红颜知己?”
  看着楚夕受伤质疑的眼神,盛凌云忽然慌了。
  “真的没有,我对她们只是利用,我发誓……”
  楚夕把剩下的冰糖葫芦给扔了,擦擦手,起身而走。
  “你不用发誓,从现在起,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不再相信,我有脑子,会去调查去分析,等我调查完后,咱们再续前缘,现在,回家。”
  虽然盛凌云把楚夕身边的丫鬟都换了,但她可以去别的地方打听,总之,她相信盛凌云在感情上不会背叛她。
  可不相信盛凌云,在身体上不会背叛她。
  人都是生理需求的,在分开的七年中,盛凌云不碰楚二妞,她可以理解,可不碰女人,她不信盛凌云有那么大的意志力。
  而楚夕不但有精神洁癖,还有身体上的,她绝不允许喜欢的男人,在空挡的时候跟别的女人在一起。
  她是学医的,始终相信一句话,男人都守不住,除非很爱。
  但凡盛凌云身体出过轨,就是证明他不是很爱。
  眼瞅着楚夕的神色清冷下来,盛凌云的心忽然就慌了。
  “真的没有,你信我。”
  楚夕指指自己的脑袋:“我只信我自己,况且若是你清白的,逛什么,真金不怕火炼。”
  盛凌云还是聪明的,跟着楚夕下了茶楼,左右看了看,他只是下楼去买个糖葫芦,楚夕忽然就听说了什么……
  听谁说的,四周还有别人?
  好吧,盛凌云微微眯着眼睛,反正他有暗卫,等回到家,一切就都知晓了。
  楚夕倔强的一路走回家,累的一身汗,身体发虚,直喘息。
  “我去,胖也就算了,不知道每天锻炼一下啊,身子这么虚,怎么跟人吵架……”
  盛凌云很有眼色的上前扶住了她:“别走那么快,累了吧,赶紧回房歇着吧。”
  楚夕没搭理他,进了大门,直接往后院走。
  奈何盛凌云的这个宅子太大,苦苦走了半个时辰,她迷路了……
  “我的院子在哪儿?”
  盛凌云也不敢笑她,乖乖的指了指方向,就见楚夕继续往前走。biqubao.com
  抬头挺胸,气呼呼的样子,真是很可爱。
  终于回到了她自己的院子里,才发现院子的风格跟在宁州时的差不多。
  楚夕想起刚才盛凌云叮嘱丫鬟们做的事情,看来楚二妞的品位跟她不同,盛凌云知道她来了,特意让人换的。
  果然,盛凌云来到她的身后:“二妞毕竟是我的妻,正院是她的住的地方,娘住东边的院子,你若是不累,我带你先去给娘请个安。”
  按照礼仪,楚夕是该给盛夫人请安的。
  但是,楚二妞在的时候,盛凌云为了不让太多人看出她换了芯,就不让她经常出去,再加上,盛夫人稀罕孩子,就没让她经常去请安。
  晨昏定省的规矩是没有的,只有初一十五的时候,盛凌云会带着楚二妞给盛夫人请安。
  盛夫人有孙子就万事大吉,一直催着俩人再生一个,别的也不是很在意。
  从楚二妞的记忆中,楚夕能感觉出来,盛凌云其实是变相的把楚二妞给囚禁了。
  古代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楚二妞两辈子没当过官夫人,以为她们都是这样过的,所以刚开始也没察觉。
  后来到了京城,发现盛凌云无论去那儿都不会带着她,才渐渐觉得自己被忽略了。
  楚夕自然是知道的,她可是一天不出来就浑身不舒服的主,谁愿意整天呆在家里呀,除非累了,想休息了,才会在家里呆几天。
  “给大人,夫人请安。”
  院子里只有两个小丫鬟,看样子都不大。
  盛凌云挥挥手:“去弄点热水,夫人要洗澡。”
  小丫鬟从来没见过盛凌云对夫人有好脸色,脸上都露出惊喜的表情。
  “是,奴婢这就去。”
  屋子里的摆设和装饰都跟宁州的房间差不多,楚夕来到里间,梳妆台的胭脂都是新的。
  盛凌云:“跟从前一样吗?你喜欢吗?”
  楚夕站在一人高的铜镜前,左右看了看,身材发福了,腰也粗了,脸也胖了,本来原主就是一个易胖体质,喝口凉水都发胖。
  日子好了,她更不健康饮食,更胖了,如果一百二十斤属于正常,她现在差不多一百四十斤,属于微胖了。
  “胖了,你也不管着她,这具身子我也是要用的,你看看,还有腰吗?”
  盛凌云给楚夕倒了杯热茶:“胖了我也喜欢。”
  楚夕无语的白了他一眼,没想到他们真的间隔了七年,七年的时间让盛凌云从宁州来到了京城,让盛凌云从五品知府,做到了二品尚书。
  “你现在真的是刑部尚书?洪公公呢?死了?你跟前世一样,因为这个案子升官的?”
  盛凌云轻轻的点点头:“过去的事情,太多,说也说不完,饿不饿,我让人个你做鸡蛋面,天色不早了,吃完饭,我们早点休息。”
  楚夕看了一眼窗外:“这才下午,什么天色不早了,不是才从皇宫出来,你没事做了吗?”
  盛凌云捏了捏楚夕的手:“有,我今天的事就是陪着你……”
  楚夕看了一眼盛凌云幽深的眼睛,七年的时光在他脸上停留了一些,但到底也从二十多岁入了三十,过了而立之年的他,眼神越发的凌厉。
  嘴角从未扬起过,经常抿着,显得整个人都很冷峻。
  楚夕轻轻摸着他的脸,他的眉毛,眼睛,一直到下巴。
  “你倒是没有变太多,怎么就留起了胡子了,看起来不怎么好看。”
  古人过了三十就有留须的习惯,当然,也可以不留,盛凌云摸摸刚长出两寸的胡须,笑了笑:“你要是不喜欢,我可以剃了。”
  楚夕点点头:“剃了吧,留胡子显老,你还这么年轻呢。”
  “大人,夫人,水好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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