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妻逃亲,疯批相公不撒手_第280章 她不想成亲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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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岂不知赵晨曦仰天长叹一句:“说来容易,岂不知这世上对女子诸多艰难,尤其是像我这样……”
  就在此时,赵晨曦身边的丫鬟,忍不住落起泪来。
  “夫人不知,我家姑娘刚被皇上封为县主,外祖家的表哥们就想打她的主意。”
  姑表亲,亲上亲,况且赵晨曦这只肥羊,肥水怎么能流外人田,三个舅舅家的表哥表弟都跟赵晨曦套近乎。
  无非一个心思,想娶赵晨曦,娶了她就相当于娶了个小金库,这辈子就算什么都不干,至少吃喝不愁。
  什么,你说吃软饭?
  不存在,出嫁从夫,她可是一个孤女,无依无靠的,他们可是她的靠山。
  楚夕当然理解,现代女性财富自由的时候,尚且被人逼婚,何况是古代,古代的女子可没有一辈子不嫁人这一说。
  如果有,那说明这个女子肯定是有问题的,要么八字硬,命不好,要么就是身体有病,不会生。
  楚夕在上大学的时候,也被人催过婚,好在她是学生,在现代到了年纪不结婚,就好像犯罪了一样,被人异样看待,更别说古代了。
  楚夕特别理解赵晨曦:“所以,你的外家再给你施压,逼你成亲,所以,你才迫不及待的要嫁给戚柏松,得知他有心上人后,宁愿为妾。”
  赵晨曦被楚夕猜中心思,倔强着扬着下巴,不让自己的泪水留下。
  “我其实谁都不想嫁……”
  盲婚哑嫁,对于她来说不如一个人过着舒服,她有宅子有田地,何必便宜别的男人。
  “如果能自立女户,我愿意一个人过一辈子。”
  她身边的丫鬟立马表态:“姑娘不嫁,奴婢也不嫁,奴婢伺候姑娘一辈子。”
  楚夕不想劝她什么,她只是拉着赵晨曦的手,拍了拍。
  此时无声胜有声。
  赵晨曦今天还有一个任务,是把她父亲的灵柩送回到老家,与她母亲合葬。
  看着她远去的背影,楚夕叹口气:“丧期是三年,她顶多撑两年,到了第三年头上,若是她还能坚持,定然很艰难。”
  朦胧也很困惑不解:“她怎么能不想嫁人呢,女人终究是要嫁人的。”
  楚夕哼哼了两声,如果不是她从穿越来就成亲,她也不想成亲,在现代她就是个不婚主义者。
  好在盛凌云对她还不错。
  “嫁人有什么好,失去了自由。”
  朦胧忍不住吐槽:“夫人,难道大人对你不好吗?你说这话可别被大人听到,他又该生闷气了,一生闷气,我们这些人都要有干不完的活了……”
  “谁的话不让我听到。”
  说曹操,曹操到,盛凌云来的真是时候。
  朦胧忙转移话题:“说刚离开的赵姑娘那,没想到她竟然还是个县主,大人,咱们都失礼了呢。”
  县主身份高贵,在京城,盛凌云见她都要行礼,让三分。
  只是赵晨曦这次来,十分的低调,并没有把自己县主的身份说出来。
  盛凌云挑挑眉:“我早就知道了,赵大人的事,虽然当时我离了京城,还是略微知道一些的。”
  楚夕瞪大眼睛:“县主啊,还被皇上赏赐了百亩良田,加上他们家原来的财产,妥妥一个移动小金库。”
  盛凌云就当自己没听到:“我们有自己的小金库,就是你……”
  朦胧被酸的捂着脸跑了:“咦,大人的话越来越腻歪了,我没听见什么都没听见。”
  朦胧跑了,胡三刀笑嘻嘻的也跟着跑了。
  盛凌云拿着手里一沓公文,跟着楚夕回了房间。
  “朱召村的三个姑娘找到了两个,还有一个没找到,王雨诗带走的女子们都不愿意回家,只有朱老二家的闺女回去了,王雨诗还给了她十两银子。”
  “今年宁州的粮食都是大丰收,除了感谢老天风调雨顺外,还得说空间里的粮食种子实在是好,生长的快,病虫少,颗粒饱满,就连村里种地的老人都夸这批粮种好。”
  “对了,上次太子妃的儿子满月,咱们给寄过去的小鱼干,鱼丸等,他们也给出反馈意见了,小鱼干和鱼丸,虾皮都能吃,没有坏,但是蟹黄丸就不行了。”
  “蟹黄丸加了防腐药草的,不好吃,不加的话,比鱼丸坏的快,鱼丸里有盐,可以减缓腐烂时间,不过蟹黄晒成粉很不错……”
  盛凌云对楚夕做出来的海鲜产品,每一样都点评一番。
  楚夕做这些的最终结果是让海鲜产品,能走出海边,走出宁州,在防腐剂不用的古代,运输没有速冻的车库,条件如此艰苦下,想要内陆人吃一口海鲜,是真心不容易。
  海产品弄到京城,属于不上不下的奢饰品。
  也就是说有钱人不屑于买来吃,没钱人又买不起,弄到酒楼里显贵,弄到贵族家里,他们也吃不惯,嫌腥。
  是真的不好推广。
  楚夕弄这一趟下来,不但不赚钱,还倒贴二三百两。
  盛凌云直摇头:“这个生意做不得,若不是带过去的珍珠赚了不少银子,这一趟是赔钱的。”
  空间里的珍珠被楚夕拿出来卖,或做成首饰,或做成项链,都是价值不菲,跟南海珍珠差不多的光泽,个头大也圆润,太子妃自己要了不少,还送给皇后一些。
  楚夕无奈的叹口气:“珍珠是咱们自己的生意,海鲜是这些渔民的生意,靠着大海,还是贫穷,不如种地。”
  盛凌云看楚夕有些沮丧,忙安慰道:“不着急,办法总会有的,咱们才来宁州一年,宁州的赋税已经收齐了,还有一点富裕,已经很不错了。”
  “等我三年任期满,总会找到让他们发家致富的办法的。”
  重活一世的盛凌云,一心为百姓,他不想再做佞臣,要做一个被百姓爱戴的好官。
  把倭寇赶出宁州,是为了营造安定的环境,只要社会安定,老百姓们自然会想办法解决温饱,温饱思淫欲,商业就会跟着发展起来。
  这些都是盛凌云来宁州的时候,计划好的,目前看来都是照着他的计划一步步实施。
  盛凌云回到书房,把从京城来的信,一封封的拆来看,看完信,再看公文,正忙着,胡三刀又进来回禀。
  “大人,王大人来了。”
  盛凌云皱眉:“王大人?那个王大人?”
  胡三刀:“咱们经过沧州时的沧州知府,如今他成了苏城新上任的知府,已经来到大厅了。”
  王彻?是故人,盛凌云心生欢喜,起身刚准备前往,又听胡三刀说:“对了,王夫人也跟来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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