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人,王彻的夫人。 当初盛凌云和楚夕一行人,路过沧州的时候,他们两口子对他们招待的很好。 听说他们来了,盛凌云带着楚夕一起前往接待。 盛凌云跟王彻,依旧是喝酒畅谈一宿,有酒有肉有朋友,嗨的不行。 可怜楚夕,对着八面玲珑的王夫人,真的是要提一百个心眼对付她。 王夫人一进内宅就拉着楚夕的手,夸个不停。 “哎呀,我就知道你是个有福的,盛大人年少有为,年纪轻轻都成了五品知府,太子那么器重他,将来一定大有可为。” 这种拍马屁的说辞好虚伪,王彻跟盛凌云是同年,俩人一起中的进士,王彻因为成了王夫人的女婿,走了老丈人的路子,一开始就是沧州知府。 起点已经很高了,比起盛凌云只是个县令,才厉害。 只是王彻的岁数比盛凌云大很多,长得不如盛凌云俊秀罢了。 楚夕想谦虚,可她越是谦虚越显得王夫人说得对,刚开始还配合着说两句‘哪里哪里’,到了后来,王夫人赞赏的话滚滚而来,楚夕干脆不接腔了。 所谓夸人没好事,王夫人八百个心眼子,一直夸盛凌云,其中一定有事情。 果然,话过三遍,酒过三巡,王夫人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盛夫人呀,你看你年纪小,又出身乡下,很多京城的礼节不是很清楚,我呢,家里有个小表妹,跟你年纪相仿,知书达理,相貌也好看。” “若是帮你一起伺候盛大人,帮你理财管账,提点你京中规矩,给盛大人做妾可好呀。” 又来一个做妾的,盛凌云是年轻,他们是没有孩子,怎么着他们以后只有俩人是活不成了咋地,非得弄个人过来。 打麻将啊,人少没办法玩,三缺一。 楚夕这下心里不得劲了:“这么好的表妹,怎么不让她跟你一起伺候王大人,王大人身边好像也只有夫人一个人,若是表妹像你说的那么好,肥水不流外人田。” 王夫人尴尬的一笑:“哎呀,我那小表妹对男人还是有点挑剔的,我们家那口子年纪大,长得也不好看,那有盛大人好。” 楚夕干脆说道:“那可对不住了,我们家盛大人嫌女人多了聒噪,连县主都拒绝了。还请王夫人给你家小表妹,另寻婆家吧。” 那有表姐给表妹说媒当妾的,真正为了表妹好,理应是妻。 有道是宁做穷人妻,不做富人妾,真落到楚夕手里,楚夕只怕转手就把小表妹给卖了。 王夫人看楚夕态度强硬,不答应,也只能作罢。 谁知这个尴尬的话题刚结束,又抛来另外一个更尴尬的问题。 “盛夫人,听说盛大人很喜欢干农活,更喜欢种地,当初他在临济县的时候,田地产量就大丰收,你说说他到底是怎么弄得。” 楚夕:“研究的,我们家盛大人喜欢跟老农研究粮食种子,你要是想你家王大人也能田地大丰收,就让他经常下乡去看看,别整天只做衙门。” 王夫人干笑着:“原来如此,我们家王大人就说像盛大人学习那,不过,我还听说,盛大人原来家境一般,可现在他出手阔绰,听说送太子妃一套珍珠首饰,他是怎么赚的银子?” 楚夕心想,种田是假,赚银子是真,只怕王夫人问的是盛凌云是怎么搜刮民脂民膏,才能有这么多银子的。 楚夕此时就有些面色发沉了:“王夫人,说话之前可要调查清楚,我们家盛大人除了那点俸禄外,什么也没有,倒是我,不才开了几间铺子,悉心经营,赚的都是辛苦钱。” “是你?”王夫人一脸的不可置信,据说楚夕只是一个乡下女子,大字不识一个,怎么就开得了铺子,赚得了银子。 楚夕微微一笑,胸有成竹:“对,就是我,虽然我不识字,可我会学呀,跟着夫君在一起的时候,夫君会教我识字的。” 婉婉在一旁也解释道:“我们家大人对夫人可好了,别看夫人开了那么多的铺子,平日里只算算账,铺子里转转就好,大事小事都是我们家大人再管。” “我们家大人可舍不得累着夫人半分,更是对我们家夫人百依百顺,我们夫人呀,每天就负责吃吃睡睡,把自己养得白白胖胖的,将来好生娃娃就行了。” 楚夕娇羞的瞪了婉婉一眼,可看在王夫人的眼里,那丫鬟估计说的是真的。 盛凌云对他夫人好,上次在沧州的时候,王夫人就已经见识过了。 只是当时盛凌云还很穷,一家人往京城去,也不过是几辆马车而已,而且那时的盛凌云也不过是七品县令。 无论是官职还是财产都没办法跟他们比。 王夫人招待他们的时候,是慢慢的优越感,处处显示她过的富裕。 可如今听说盛凌云比她家男人强,心里就开始不平衡了。biqubao.com 再加上盛凌云得到了太子的看重,太子妃的身子都是他找大夫给看好的,而且盛凌云送给太子妃的一套珍珠首饰,让京城贵族都说好。 王夫人刚开始还觉得,盛凌云一定是走了太子的后门。 后来,王彻从贫穷的沧州,调到富裕的苏城,才知道是盛凌云给推荐的。 而且盛凌云跟安郡王关系也不错。 王夫人的内心很是激荡。 人就是这样,当年一起的同学好友,穷,大家一起穷,一旦自己过的比别人好,就各种炫耀,各种展示,各种优越感。 一旦自己过得不如别人,不是怀疑别人走弯路,就是怀疑别人赚的是不义之财。 总之一点都不愿意承认,别人就是比自己优秀,比自己有能力。 王夫人就是如此,盛凌云即便是得了状元,她也无所谓,因为她娘家家世比王彻强。 嫁给王彻后,王彻直接就是沧州知府,而盛凌云没有背景,又不愿意依附别人,守着糟糠之妻,没得好处,堂堂状元郎,被安置到偏远的小县城。 谁知只是过了三两年,盛凌云就凭借自己的本事,一路高升,不但成为朝堂炙手可热的新生力量,关键还年轻,英俊。 王夫人就感觉自己当年的榜下捉婿,瞎了眼,怎么就挑着王彻这样的人。 被楚夕噎了两回,王夫人终于要回房间休息了。 有些人就是看不得别人过得好,楚夕正打算让胡三刀去前头把盛凌云给喊回来,别让他喝多了。 这边朦胧便急匆匆的赶来,在楚夕耳边低语:“王夫人的贴身丫鬟一直往大人身上蹭……”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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