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夕:“问话?不如叫到大堂上,一起问问吧,正好他们是本案的参与者,说不准,能很快问出凶手是谁呢。” 田博涵没有办法,只能让衙役把两个店小二给带过来。 一看到俩人,田博涵松了口气,还好还好,大牢里的人没有对他们行刑,不然被弄一个行刑逼供的大帽子扣头上,今天这个案子,他就别想继续审了,说不定下一个坐牢的人就是他。 “小的给大人请安。小的冤枉啊……” 两个店小二年纪都不大,十三四岁的年纪,透着一股子机灵。 虽然不知道自己面临什么情况,立马磕头准没错。 田博涵扫了楚夕一眼,轻咳一声,醒木一拍。 “你们是店铺的伙计,都叫什么名字,把案发的情况,详细的讲来。” “是,大人,小的名叫张栓子,他叫刘柱,我们都是店铺的伙计,当时,有位客人来买蜜饯,结果,嫌我们的蜜饯价格高,青天大老爷,我们家的蜜饯这么多年,都是这个价,整个苏城谁不知道。” 情况跟楚夕打听的差不多,在张栓子看来,也是一群客人故意闹事,可是他怎么也想不到,会有人拿武器。 “我被打的抬不起头,就听到有人喊‘流血了,快跑吧’,然后他们就都跑了,我们这才看到我们掌柜的,竟然,竟然被人砍了几刀……” 接下来不用说,俩人一个报官,一个喊大夫。 田博涵又拍了一下醒木:“本官来问你,你可曾看到凶手是谁?” 张栓子和刘柱子俩人互相看了一眼,都茫然的摇摇头。 “没有看到,当时店里好几个人,我们只有三个,打不过,我们只有躲避的份儿……” 田博涵幽幽的叹口气:“唉……这下不好办了?” 楚夕凉凉的声音传他耳朵里:“为什么案发现场没有保护,也没有第一时间查验现场,通过脚印,指纹等蛛丝马迹来寻找线索……” 田博涵心里一紧,完了,没想到这位竟然还是个行家。 盛凌云查案厉害,他是知道的,名声都传到京城了,不然也不会被太子看中,一年内连升三级。 他夫人竟然也懂得查案的流程,这就有点不太好糊弄了。 王师爷在一旁赶紧找补:“回夫人,查了,只是啥也没找到,铺子里乱糟糟的,人还那么多……” 楚夕没有听进去,而是给一旁的杜状师使了个眼色。 杜状师:“打你们的人,你们有印象吗?” 提起这个,张栓子立马精神了:“有,有,有……打小的那个男的,比我高半头,长得五大三粗的,眉尾处有颗痣,牛眼睛大嘴巴,一拳头打我下巴上,我感觉整个头都是懵的。” 刘柱子也说道:“他们大概七八个人,我们都不认识,应该不是这一片的,他们之间说的话,不知道是那里的方言,听不懂。” “但是,闹事的那个男的,小的好像在那儿见过,个头不高,有点驼背,小鼻子小眼睛的,门牙缺了一半儿……” 张栓子又说:“还有一个声音很尖,长的像老鼠,嘴上还有个八字胡……” 说着话,楚夕点点头喊到:“请跟我几张纸,一块木炭。” 田博涵不知道楚夕要做什么,让人给她拿了几张纸,找了一块木炭。 学医的人都会画人体结构图,楚夕小时候学过画画,会一点素描。 俩店小二说着,楚夕画着,半个时辰过去了。 楚夕画出了三张人脸,问:“像吗?” 张栓子和刘柱子都惊讶的点头:“像,像,就是他们。” 楚夕把画像递给一旁的王师爷:“他们既然有不是苏城的人,可以去附近的客栈找一找,另外他们应该不会在一起,毕竟出了那么大的事,他们如果速度快点,就能跑了。” “即便如此,还是要麻烦田大人到处找一找……” 苏城那么大,来来往往那么多人,仅凭一张画像,他上哪儿去找。 楚夕:“凶器是一把刀,凶手是个左撇子,眼睛小,眉毛杂。画像我都给你画出来了,田大人,你不会这样都抓不到凶手吧。” 田博涵不是抓不到,而是压根不想抓。 正在为难时候,忽然,只听到楚夕又说:“天色不早了,我们就先回去了,麻烦田大人找到之后,通知我们。” 田博涵一听楚夕要走,激动的差点要放鞭炮,连连点头。 “好,好,本官这就让人挨个客栈去搜索,夫人放心,一有消息,本官就派人通知你。” 宋福微微一怔,怎么到了这个地步,还是要走,就不能立马找到凶手,让案子水落石出吗? 杜状师也对楚夕有些失望,难不成她也怕知府大人。 只是这位夫人的画技实在厉害,寥寥几笔就把人物特点给画出来了。 尽管俩人都失望,但还是很听楚夕的,跟着楚夕一起离开。 楚夕临走的时候,把张栓子和刘柱子也给带出来了。 刚从衙门离开,楚夕就立马吩咐道:“宋福,你守着衙门口,一旦有人出去立马跟上去。” “你们俩,守后门去吧。注意安全,我在店铺等你们。” 宋福有些不解:“夫人这是何意?” 楚夕:“我要求去店铺里面找找线索。” “客人进店铺买东西,还打杂店铺,不属于普通的吵架,而是寻衅滋事,按理说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要抓回来询问。” “但是,捕头什么都没做,只是把尸体抬了回来,我怀疑,衙门里的人包庇那群人。” 宋福大吃一惊:“夫人的意思是,他们跟官府的人也认识,故意杀了我儿子?” 楚夕:“现在没有证据,还不能肯定,客人再多,能买得起蜜饯的人这一片都是熟客,连店小二都不认识,只怕闹事是假,杀人是真。” 杜状师忽然问道:“苏城是南北方交叉口,来往商人居多,每天经过苏城的外地人很多,夫人是怎么判断那些客人,不是真的去买蜜饯的。” 楚夕想了想说:“直觉,一般吃零嘴的,女人多,来往客商即便是想买,也都是丫鬟来买,这么一群男人,他们着急赶路,有空还想喝酒睡觉,都不怎么爱吃零嘴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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