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宋子文与美妇人如此相熟,楚夕有点懵。 宋子文大大方方的介绍:“这便是我跟你提起过的,京城最大胭脂铺的东家,娇娘。” “这位是盛大人,他的夫人,也就是我跟你说过,做香脂做得十分好的那个人。” 经过宋子文的提醒,梁娇娘恍然大明白:“我知道,那瓶桃花味的香脂就是你做的。” 楚夕也知道她是谁了。书里,楚然初来京城,相中了梁娇娘的胭脂铺,相当赚钱,本来想自己用灵泉做胭脂,把她给顶替下去。 盛凌云却说,不如让梁娇娘跟她合作,抽成,从此成为楚然的钱袋子。 而楚然只需要每月提供灵泉就行。 至于梁娇娘说的桃花味儿的香脂,则是楚夕在临济县,自己闲来无事做的。 作为一名医学生,不会做护肤品的医学生不是好大夫。 几乎从大一开始,她们寝室的女孩子就对化妆品进行研制,和自主开发,不用任何化学添加剂,纯天然制作,并且做出了不少成功案例。 楚夕自然也会做,就用桃花,白芷等药材外加猪胰子,还有灵泉,做出了香脂,香皂等生活用品。 做得多,朦胧他们也都有,楚夕自然也送了宋子文一盒。 本身的意图是想跟宋子文打听一下,在临济县卖胭脂会不会赚钱,谁知宋子文竟然把她的香脂送给了梁娇娘。 比起梁娇娘铺子里的香脂,楚夕的确实好,抹到脸上又滋润又有颜色,使得皮肤白里透红,时间长了还养皮肤。 只是梁娇娘问宋子文香脂的做法,宋子文一问三不知,只说是朋友送的,想跟她铺子的胭脂比一比。 其实宋子文的意思是看看楚夕做的香脂,在京城有没有市场。 “那就怪不得盛夫人看不上我们家的胭脂了,原来高手是你呀。”梁娇娘欢喜道。 盛凌云只是一眼便认出了梁娇娘,毕竟在前世,她家的胭脂铺是楚然的,也是他的钱袋子。 只是这个时候,没有灵泉,她的胭脂铺也不过如此。 “夫人,你不是一直都想开一家胭脂铺么,你做的香脂,香皂都不错,你看她家胭脂不如咱们的,若是我们开了,定然也会大卖。” 盛凌云在楚夕耳边悄悄商量,声音不大不小,正好能被梁娇娘和宋子文听到。 梁娇娘之所以能做大,跟她本身心思玲珑是分不开的。 听得盛凌云这么一说,她脑子里忽然一闪,上前拉住了楚夕的手:“原来夫人也喜欢做香脂,那太好了,一个人的力量有限,不如咱们一起合作呀。” 楚夕也想着,自己做生意脑子是笨的,合作也挺好,只是还没答应,就被盛凌云拒绝了。 “这不太好吧,我夫人的胭脂做得好,未来会被很多官夫人青睐的,跟你合作,不如自己打出名头,如此传出去,也不丢人。” 梁娇娘瞬间脸色都不太好看了。 宋子文悄悄在她耳边说了几句:“刚才我没说明白,这位盛凌云盛大人是前年的新科状元,如今是朝廷命官。” 古代的阶级,士农工商。 盛凌云早就知道梁娇娘是商人,在京城没有地位,前世被楚然拿捏,这一世必定被楚夕拿捏。 盛凌云之所以不好得罪她,是因为她还有个小叔,读书好,三年后考中进士,同朝为官,会被他所用。 欺压肯定会欺压的,梁娇娘确实是个生意奇才,再加上灵泉,把生意做的风生水起。 盛凌云要为他所用,但,不是合作,一介商人跟他平起平坐,她也配。 楚夕看她也实在为难,扯了扯盛凌云的袖子:“别太夸我,自己用的,当然做的精心,若是论卖出去,只怕我是不行的,算了吧,咱们走吧。” 楚夕这一招以退为进,逼了梁娇娘一把。 只见她狠狠心,咬碎一口银牙道:“夫人,这样吧,如果夫人做出的胭脂确实比我铺子里的好,我甘愿把店铺转给夫人,只做铺子里的掌柜,如何?” 在古代当掌柜,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掌柜要对店铺里的生意负责,当然,银子也不少,普通的东家除了每月给掌柜固定的薪水外,还会加一到两成的提成。 不然,凭啥扔人家那么卖命。 最主要的是,掌柜的一般都是府上的管家和下人来做。 梁娇娘退让这一步,是直接把自己摆在了下人的位置上。 盛凌云轻轻松松拿捏她,但前提是楚夕的胭脂必须有独到之处。 对于自己做的东西,楚夕定然是信心满满,只是不知道梁娇娘竟然如此大方,把店铺都给交出来了。 楚夕亮晶晶的眼睛看了盛凌云一眼,信心十足的点头:“三天后,我把我做的东西拿给你看。” 回到家里,楚夕开心无比,拉着盛凌云的手转圈圈。 “你简直太厉害了,怎么就三言两语让她把胭脂铺给我了呢,哎呀,接下来要酿酒,还要做胭脂,我感觉我好忙呀。” 盛凌云心里也高兴,提出中肯的建议。 “其实这些事情,你没有必要亲手做,把配方交给下人,让他们做出来就行了。” 楚夕犹豫了一下:“配方是有,可万一被人偷走了呢?” 这可是属于商业机密。 盛凌云笑笑说:“无妨,每一步都派不同的人去购买,相互之间不能打听,最终合成的时候,你再把灵泉单独给他们就行,就这个灵泉水,他们谁也弄不到。” 楚夕想明白了,灵泉是空间里独有的,而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她就算是把配方给他们,没有灵泉,做出来的成品是不一样的。 只要她还有空间,这个配方在她这里就是独一无二。 “成,我这就去把秘方写下来,酿酒让杨柳去酿,胭脂让朦胧去做。” 谁知盛凌云又提意见了:“不妨俩人互相换一换,据我所知,朦胧是不怎么喜欢抹胭脂,而且她性格大大咧咧,没有杨柳细致。” 楚夕微微一怔:“对哦,用人要知人善任。” 盛凌云捏了捏她的脸:“府里下人不够,我让东方先生去买了几个,回家吧,选几个丫鬟和小厮,以后你就只做官夫人就行。” 有人伺候,楚夕求之不得。 从前在临济,盛凌云穷,家里大大小小的活,楚夕都干。 如今空间里的银子足够花,盛凌云也要升官了,家里事情多,自然需要丫鬟和下人。 没想到盛凌云如此细心,什么都想到了。 楚夕想起了梅夫人的话,你家大人是个好的,你要珍惜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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