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妻逃亲,疯批相公不撒手_第131章 赚钱的路上又进一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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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楚夕开始忙碌起来,丫鬟和小厮总共来了八个,都交给东方游和朦胧来训练。
  楚夕带着杨柳开始做胭脂,既然决定要把胭脂做大做强,用料得好,配方得精确。
  好在杨柳心细,楚夕每做一步她都给记下来,而且楚夕也耐心的把用料,克数,步骤什么的也都记下来。
  三天后,楚夕做出了润肤露,润肤霜和可以洗脸的香皂,其实就是洗面奶,只是在古代不好叫这么名字。
  带着做好的成品,楚夕来到了梁娇娘的胭脂铺,看着眼前梁娇娘根本没有见过的护肤品,有些惊呆。
  楚夕滔滔不绝的给她讲了一遍。
  现在的化妆术堪称鬼斧神工,即便是在古代也是能化腐朽为神奇的。
  先用香皂把脸洗干净,抹润肤露补水,再抹瑞福爽锁水,然后再开始上妆,香粉可以做成水润的,遮瑕又美肤,其实就是粉底液。
  然后是白粉加胭脂,能让颜色白里透红,就算是近距离看,也觉得肤色自然。
  白天脸上用的化妆品多了,到了晚上必须卸妆,用这款香皂洗脸,皮肤不会干,再抹一层润肤露保护肌肤,时间长了更加滋润肌肤,养肤。
  梁娇娘不但用了,也看出效果了,再跟她店铺里的香粉来对比,确实楚夕的更好一些。
  更关键,楚夕这种是配套产品,配套使用,能稳固老顾客吸引新顾客。
  当下,梁娇娘便佩服的五体投地。
  “夫人做出来的香脂,比我做出来的好太多,夫人,我愿意成为胭脂铺的掌柜的,只要夫人做出的香脂在我铺子里卖,我保证夫人赚钱。”
  楚夕带着杨柳道:“她是我府里的管事,以后就让她去你的胭脂坊做胭脂,配方什么的,我也不藏着掖着,只是有一样,但凡我的香脂,必须用我给你的井水。”
  梁娇娘一脸的莫名其妙:“为什么?据我所知,京城这一片的井水是相通的。”
  楚夕却摇着头神秘的笑笑:“因为我们家的水是特制的,也不是全用,按照制作的量,一个锅里半桶就行。”
  梁娇娘也不好仔细问,毕竟楚夕自己做的香脂既然这么好,自然有她的秘方,能带着她一起赚钱就很不错了,问多了也不合适。
  到了下午,俩人签了契约,梁娇娘从此成了胭脂铺的掌柜,胭脂铺也贴出了告示,休整三天,推出新品,到时候买一送一
  梁娇娘要尽快的把这些东西都做出来,然后,再把自己从前做的不好胭脂给处理完,既然要合作,就要开新账。
  东方游是府上的账房先生,负责管理楚夕所有的铺子。
  胭脂铺的事情处理完后,春梅果然回来了。
  既然梅夫人让她跟着楚夕一起酿酒,卖酒,她也很听话。
  酿酒的地方就在后院,后院有个小花园,还有一个凉棚,酿酒是最好的。
  青竹酒可以酿好再卖,空间里的葡萄酒,还有桃花酿,桑葚酒等等,都可以拿出来卖了。
  楚夕双管齐下,酒铺和胭脂铺都慢慢进入正轨。
  盛凌云的官职也总算是下来了,果然不出他的所料,盛凌云确实升迁了,原来定的是五品的京城府衙的知州。
  谁曾想竟然一跃成为京城府尹,那可是正经的四品官职。
  从知县直接到知府,连升三级,这在整个京城朝廷也是极少的事。
  这天楚夕刚来到酒铺,就听到很多人开始议论盛凌云的事。
  两位尚书大人联名举荐,临济县百信的万民伞,甚至太子妃的妹妹都觉得盛凌云是个好官,他当京城府尹似乎是理所应当。
  因为盛凌云不但是状元之才,更是朝廷的青年才俊,未来的顶梁柱。
  岂不知,盛凌云新官上任,凳子还没坐稳,就收到消息,说柳氏去大理寺告御状,状告刑部尚书黎安远,停妻再娶,害死亲女。
  盛凌云之所以能当上京城府尹,黎安远也是出了力的,过河就拆桥,这桥拆的也太快点了吧。
  一时间,消息传的沸沸扬扬。
  楚夕有些担心盛凌云,酒铺的生意交给朦胧,便着急慌忙往家里赶。
  气喘吁吁回到家里,却看到盛凌云一身青衣长衫,正坐在桌子前读书,一副岁月静好,云淡风轻的样子。
  “你,你没事吧。”
  盛凌云抬起头,莫名的看着楚夕,看她娇喘吁吁的样子,忍不住把目光落在了她的红唇上。
  “我当然没事,你以为我会怎么样?”
  楚夕把气喘匀了,才说道:“我听说黎夫人把刑部尚书给告了,我还听说,你当上京城府尹是因为刑部尚书的举荐,我怕你过河拆桥会被黎安远记恨。”
  盛凌云轻笑一声,捏了捏楚夕的下巴。
  “不用担心,一切正是按照为夫的计划进行,跑了一身的汗,歇歇,晚上带你去看花灯。”
  楚夕掐指一算,可不今天就是正月十五,京城今晚不宵禁,不但有花灯,还有踩高跷,龙灯,烟火等表演。
  “我就说呢,今天街上的人特别说,家家户户都挂红灯笼,我想着过年的灯笼要挂那么久,原来今天是元宵节。”
  盛凌云很自然的拉起了楚夕的小手,轻轻的摩挲。
  “上次看花灯出了事,没有尽兴,这一次你放心,我一定不会再让你受伤。”
  楚夕开心的笑笑。
  盛凌云从袖兜里掏出一个红木的盒子,递给楚夕:“打开看看。”
  楚夕有些疑惑:“什么东西?你送给我的礼物?”
  盛凌云但笑不语,楚夕打开盒子,就看到一只制作精美的步摇静静的躺在那里。
  楚夕对美好的东西没有一点抵抗力,况且古代的首饰都是人工做的,很多技艺都失传了。
  再看这跟珠钗,金丝缠绕成一朵六瓣桃花,花蕊镶着红色玛瑙,金丝柳苏下一串的红色玛瑙串珠,好看的让楚夕爱不释手。
  “真好看,快点帮我带上。”
  说着楚夕拿来一面镜子,盛凌云抬手把步摇插在了楚夕的发间,乌黑的头发趁着步摇更亮了。
  当真是为了一件首饰,换一身衣裳,还上了点装,如今的楚夕皮肤细腻,身材玲珑,往那儿一站,越发的楚楚动人。
  出门之前,盛凌云用大氅把楚夕包裹的结结实实。
  楚夕忍不住把帽子给去掉了:“我又不怕冷,裹的太严实,影响我视线。”
  盛凌云忍着把人关在家里的冲动,无奈的叹口气:“那你一定要握紧我的手,千万别丢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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