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妻逃亲,疯批相公不撒手_第129章 遇到未来京城女首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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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夕的酒铺收拾好了,盛凌云跟着她来到了铺子里,转了一圈,还算满意。
  “在京城,这么大的铺子,这么个位置,一年五十两,算是实惠了。”
  楚夕和宋子文对视一眼,盛凌云能满意很难得,楚夕总觉得盛凌云对宋子文有偏见。
  谁知,盛凌云话题一转,提出异议:“不过把这里给打通的话,酒楼的菜也可以在酒铺卖,酒铺的酒也可以在酒楼卖,互通有无是好的,就是不知道账怎么算。”
  宋子文早有对策:“我们五五分,客人在酒铺点的菜,就算到酒铺这边,到了晚上结账的时候,把一半菜钱给我们。客人在酒楼喝的酒,到了晚上,我也会结一半酒钱给她。”
  盛凌云脑子转得快:“这样还是宋公子沾光了呀,酒的利润可比菜的利润大,不过,内子第一次自己做买卖,有宋公子照拂,我也放心了。”
  言外之意是,你既然巧妙的赚了我们的银子,就要多多照顾我们的生意。
  宋子文客客气气的:“会的会的,大人放心。”
  在盛凌云的监督下,楚夕跟宋子文签了契约,条条框框都写的很清楚,盛凌云看的仔细,楚夕都没仔细看,就签了。
  盛凌云看楚夕签的痛快,忍不住捏了捏她的脸:“你都不仔细看一遍?”
  楚夕嘻嘻一笑:“你都看过了,我还看什么,再说,我对律法也不熟,看了也白看。”
  盛凌云无语:“也就是宋公子,换成别人,真会把你给骗了。”
  盛凌云明知道宋子文对楚夕似乎不一般,却更清楚在做生意上,宋子文还是正大光明的。
  毕竟京城人多,热闹,鱼龙混杂,即便是朝廷官员也会被骗,更何况几乎不跟外人打交道的楚夕。
  宋子文笑笑:“行了,契约也签了,以后咱们就是合作伙伴了,今天由我做东,咱们好好喝一杯。”
  在京城盛凌云的脾气收敛许多,也没有在临济县那么傲娇了。
  楚夕看着他跟宋子文推杯换盏,感觉还挺奇妙。
  酒过三巡,俩人竟然谁也不迷糊,楚夕是真吃不动了,听着俩人说京城官员家的事情。
  那个官员虽然有能力但好色,暗地里娶了很多小妾,夫人管不住,但是被御史告了,夫人还得替官员瞒着。
  那个官员家里宠妻灭妾,又被御史发现了,只能把小妾给杀了。
  俩人说的起劲,楚夕也听的一知半解,只是没想到男人之间竟然也这么多的八卦。
  殊不知,楚夕听的是八卦,盛凌云听的是机会,宋子文故意卖他这个好,也不过是想跟盛凌云攀个交情。
  楚夕一边听,一边对酒楼斜对面,那户胭脂坊好奇。
  那个胭脂坊门面很大,铺子也不小,来来往往的客人很多,相当热闹。
  她想着自己的香脂用完了,若是像在临济时,自己熬制也是可以的,只是太麻烦,而且京城的猪胰子贵,不划算。
  若是那个胭脂铺的胭脂质量好,可以试试。
  客人们来来往往的,门口坐着一个三四岁的孩子,有个看管她的婆子,只顾着跟别人聊天,给了那孩子一把零食,让他自己坐那儿吃。
  那孩子梳着两羊角包,头发细细的,小脸白白的,穿着一身花棉袄前面带个红肚兜,脖子上还带一个银项圈。
  活脱脱画上的年娃娃,楚夕看着喜欢,心里想着若是她生出一个这样的娃娃,也是不错的,可爱。
  扭头看了盛凌云一眼,他长得好看,生出来的孩子也应该好看,这么好的基因要是断了就可惜了。
  正想着,忽然她就看那孩子脸色不对,伸着脖子像是呕吐,又像是被噎着的样子,不多时,小脸就憋的通红。
  楚夕心里咯噔一下,拎着裙子就往楼下跑。
  等楚夕跑到了酒楼门口,那位大娘终于也察觉孩子的不对劲儿了,抱着那孩子用力的晃,一边晃一边喊。
  顿时很多人围观起来,甚至有些人还出谋划策:“被噎了,赶紧抠喉咙……”
  大娘刚准备抠喉咙,从胭脂铺冲出来一个美妇人,一把拨开众人冲了进去,把大娘推开,横抱着孩子拍打起来。
  眼瞅着孩子的嘴唇都发紫了,楚夕上前把孩子抢了过来。
  “不能脸朝上,他被卡住喉咙了,我来吧。”
  楚夕到底是医学生,立刻用海姆立克急救法,把孩子放膝盖上,用后掌使劲拍打孩子的后背。
  几掌下来,只见孩子嘴里‘噗’的一声,吐出一个囫囵的花生仁,才大大的喘了一口气,‘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能哭出来,就说明好了。
  孩子的脸色恢复正常,嘴唇也恢复正常,美妇人抱着孩子也哭了起来:“没事吧,狸奴。你可把娘给吓死了。”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大家都散了吧。”看孩子的大娘把围观的人给轰走了。
  美妇人狠狠地瞪了她一眼,怒骂:“你这个偷奸耍懒的刁妇,让你看孩子就是这么给我看的,你等着,回去后,我再给你算账。”
  大娘脸上讪讪的,佝偻着身子,一猫腰进了胭脂铺了。
  楚夕也准备离开,被美妇人给拦着了:“夫人别走,你刚才救了我儿,我该好好谢谢你才是。”
  说着她跟一旁的丫鬟低语两句,不多时,那丫鬟拿着一盒胭脂走了出来。
  美妇人就把胭脂往楚夕手里塞:“这是我们胭脂铺新出的香脂,用了之后能使脸色越发娇艳。”
  丫鬟适时的补充:“咱们的胭脂十两银子一盒呢。”
  十两啊,不便宜。
  楚夕原本就想买盒胭脂,打开,用手指轻轻的抹了一下。
  “咦,这胭脂好干呀。”
  楚夕的皮肤是干性皮肤,在临济的时候,就使劲的补充水分,补充油脂,她自己做的香脂就很油,但是好吸收。
  本以为京城的胭脂跟她做的差不多,没想到十两一盒的胭脂质地如此普通。
  丫鬟有些不服气,刚准备发火,美妇人就把孩子塞她手里。
  “夫人若是嫌弃,咱们铺子里还有其他胭脂,夫人尽管挑。”
  楚夕知道她是想报恩,若是她掏银子,随便挑也无所谓,若是别人送的,再去随便挑就有点不懂礼数了。
  “哦,不用了,这个就好,这个就好。谢谢,谢谢。”
  说话间,盛凌云和宋子文也从酒楼下来了。
  宋子文见这个胭脂跟楚夕从前用的不一样,微微一笑,就把楚夕的胭脂抢了过来,塞回美妇人的手里。
  “让你挑你就挑,你自己都说过,不喜欢将就,何况你又是她儿子的救命恩人,尽管挑,她可不是小气的人。”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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