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夕吃了一惊:“你这是把抓贼的功劳,让给他了。” 盛凌云无所谓的笑笑:“那团贼人不但流窜在沧州,其他地方也有他们的踪迹,作案次数多,性质恶劣,岂是我一个小小的县令能抓住的。” 功劳让出去,曹坤记他一个人情,将来去京城便是一个人脉。biqubao.com 楚夕也不好说什么。 水快凉了,楚夕从浴桶里走了出来,盛凌云看到她的头发正在滴水,很自然地拿起巾帕给她擦头发。 楚夕刚解完毒,身子虚弱,泡热水澡有点长,头发晕。 走到梳妆台前,坐下,就看到盛凌云轻柔地擦着她的头发。 有心让他不用那么亲密,却无力阻止。 忽然又听盛凌云说道:“我打算让楚然跟着曹坤……” “什么?你让楚然跟着曹坤……做什么?”楚夕震惊。 “当然是时刻提醒他,别忘了我这个把功劳让给他的人。”盛凌云嘴角微勾,自信道。 “怎么提醒?”楚夕这句话问完,便觉得有些愚蠢。 盛凌云:“曹坤表面上正人君子的样子,私下里却十分好色,只不过他家有个河东狮,很少人知道他这个毛病罢了。” 所以,盛凌云是让楚然色诱曹坤,成为他的女人。 楚夕心里忽然有种说不出来的,非常不舒服的感觉。 感情盛凌云把楚然留下,只是为了利用她,亏得楚夕还觉得盛凌云情深意重,重生之后舍不得放开楚然。 连爱了一辈子的女人,都能轻易利用,楚夕还能信他的那句:“我心悦你”吗? 夜色微凉,楚夕对着昏黄的镜子,看不清楚自己的模样。 盛凌云温柔地给她梳着头发,黑丝如绸。 看似如此亲近的两个人,却各有所思,各有所想。 “你……楚然会同意吗?” 楚夕有点同情楚然了,为了一个男人出卖自己,值得吗? 盛凌云把楚夕的头发擦干,又给梳整齐。 “会的,我告诉她,两年后,等我回京,就把她给要回来,到时候,她就会成为我的平妻。” 这话楚然信吗?楚夕都不信。 楚夕又问:“两年后……若是曹坤不给呢?” 盛凌云放下梳子,自信地大笑:“曹坤此次回到京城后,立功不小,会被小人陷害,失信于太子,太子本来就是耳根软的人,抓住曹坤的错处,抄家流放。” “若是我没记错的话,曹坤被贬就在前世我进京的第四年,到那时,我再把楚然给救出来,她不但欢喜,还会感激我。” 盛凌云利用前世留下的记忆,为自己创造有利条件,楚夕都不得不说一声佩服。 “天黑了,睡吧。” 盛凌云收起巾帕,坐在楚夕的面前,忽然撒起娇来。 “对了,我的伤口还没敷药,楚夕,伤口好疼啊……” 楚夕看着盛凌云脱下外衣,露出精壮的身体,别看他是一个书生,竟然还有腹肌,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相当有看头。 可身上那个很深的刀疤,让楚夕看着触目惊心。 “空间里有灵泉,可以让伤口很快恢复,你怎么不用?” 盛凌云低垂着头,看着楚夕小心翼翼地给他上药,眼神灼灼,就在楚夕看向他的时候,他眸眼收敛望向长夜。 “大家都知道我身上有伤,不能好得太快,就让我慢慢的好吧,反正我也不着急,正好也有借口推辞曹坤的酒宴。” 是了,身上受了伤不能饮酒。 倒是个好借口。 可楚夕每每给他上药,看到伤口时,为何总是那么的愧疚。 很长时间之后,楚夕忽然反应过来。 盛凌云莫不是故意让她愧疚,让她明白他为了她可以豁出性命。 只是这些手段在楚夕面前,她是一概不看的。 自从打定主意俩人只是合作关系,楚夕对感情反应就很慢,脑子里像是没有这根弦一样,任盛凌云怎么撩拨都没回响。 第二天一早,盛凌云早早地起来,陪着曹坤视察临济县的情况。 其他地方有旱灾,临济县其实也有。 但是盛凌云早就让人修水渠,把水给引入田间,再加上空间里的粮种抗旱性比较高,产量也高,即便是旱死一些,到了秋天也会丰收的。 曹坤在临济县待了有两三天,就匆匆地走了。 果然,盛凌云说的没错,他不但带走了那几个强盗,还把楚然给带走了。 楚然收拾包袱,哭哭啼啼的,盛凌云不知道跟她说了什么,她依依不舍的看了盛凌云一眼,深情决然地离开。 楚然的离开让大家很不解,因为大家都知道楚然爱慕的人是盛凌云。 为何偏偏跟京城来的当官的走了。 结果,第二天就传出流言,说楚然嫌弃盛凌云官小。 大家都以为是楚夕说的,楚夕冤枉,这是盛凌云自己亲自说的。 他这么说看似把责任都推给楚然了,但是大家都知道官大一级压死人的道理。 而同时越发觉得盛凌云无奈了。 七月流火,虽然下了两场雨,缓解了旱灾,紧接着就是对水灾严防死守。 天热了,山里泉水越发的多了,河水上涨,修的堤坝都快被淹了。 盛凌云又开始忙了,作为县令,他管的事情也很多,小小县衙,吏,礼,工,刑,兵,户,都是要管的。 每天都有人给他汇报各种问题,需要他来决定,忙的不可开交。 楚夕决定把主要精力放在赚钱后,开始慢慢地攒钱。 豆腐坊这边还好,只是她心慈,赚的银子都发工钱了,剩下的反倒没有多少。 粮铺这边的帐收来的也不多,大部分,盛凌云都施舍出去了。 空间里粮食存了不少,楚夕要想把粮食变现,她想了很久,忽然,就想出一个更好的主意。 酿酒。 粮食多了可以酿酒,果子多了,也可以酿果子酒。 酒能存放时间长,越陈越香,而且酒的利润很高。 现在主要的问题是,楚夕不会酿酒。 空间里也没有提醒,只有地里不断地产粮食。果树不断地结果子。 她一个医学生,社会经验不足,虽然也看穿越小说,可更多的觉得他们是瞎扯。 尤其是那种医妃文,凭着她的科学经验,更觉得扯。 如今她也穿越了,轮到她扯了,她反倒扯不动了。 既然决定要酿酒,她就只能去找她唯一的朋友,宋子文。 天气炎热,楚夕来找宋子文的时候,他正闲适地躺在树下面乘凉。 一手拿着蒲扇,一手拎着一个酒壶。 刚进院子,她就闻到了一股果子酒的香气。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2_162224/692869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