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巫陵,说是陵墓,实则就是一座大山! 祖巫陨落,残存的大道之力,牵引无数物质聚拢在一起,最终演化成了一座大山。 山高险峻,上面布满了地煞之气,更有巫力翻腾,非巫族之人,几乎走不上去! 山下座落着一座古朴的大城,这座大城就是巫族的圣城,大城没有什么别的特点,唯有一个字,大! 十丈巨石垒砌而成,城高过百丈! 城墙之上布满了阵纹,显然巫族在此布下了恐怖巫阵。 城内空旷无比,唯有中央屹立着一座祭坛。 祭坛内堆砌着无数尸骸,那是巫族祭奠先祖的祭品。 一座巨城,只守护着一座祭坛,着实显得有些古怪。 巨城外,密密麻麻的矗立着一座座营寨。 这些营寨就是巫族部落的落脚地,顶级部落,大部落,还有一些中等部落,都在这里留下了落脚点。 五年一次的秋祭,这里便是巫族的权力核心! 在这些营寨的中央,一座高十丈的擂台,显得异常显眼。 擂台的基石,黝黑发亮,上面布满密密麻麻的伤痕,却依旧坚挺。 显然建造擂台的基石,极为特殊! 每五年一次的秋祭,除了祭奠祖巫,磨砺后辈外,更是一场巫族年轻一代的盛会! 部落未来如何,都能从这场盛会中看出一二。 擂台便是检验部落天才之地,胜者便是天才! 若是某个部落出现一个天才,那么未来此部落定能更上一步! 同样的,若是某个部落青黄不接,未来此部落怕是要走下坡路。 巫族虽然没落了,但是还有数千族群,大大小小数十万部落。 为了资源,为了部落的繁衍,争斗在所难免。 夸父部落。 虽然没有位列九大顶级部落,但夸父族的实力也不容小视。 九大顶级部落的标准是,最少拥有一位顶级大巫! 夸父族虽然没有顶级大巫,但是中级大巫的数量,丝毫不比一些顶级部落少。 洪栾和巨力部落的族人,都依附在夸父族麾下。 “洪司长,多谢带来了两位大巫的礼物,这是我们急需的资源。”夸氏接过洪栾递出的储物袋,施礼谢道。 巫族都是大肚汉,食物、资源消耗远超人族。 就算是夸父族,这样位列一线大部落的族群,族内资源依旧捉襟见肘。 洪栾送出的储物袋是最顶级的,里面装着两位大巫三成的资源。 就算是夸氏,看到如此数量的资源,也颇为震撼。 难道风伯和雨师部落没了吗? 要不然两位大巫,怎么会送出这么多资源? 还是说,东胜神洲的资源真的这么丰富,两位大巫富得流油? “应该的,受人所托,忠人之事。” 当年支持风伯两人的部落,如今大多没落了,只剩下夸父族一个还算强盛。 洪栾在夸氏的引荐下,将所有的资源,都送了出去。 此举自然引得众多部落的好感,洪栾也算在这里站稳了脚。 “洪司长,秋祭是我巫族的盛会,虽然没有明说不准其他种族参加,可如非必要,洪司长还是不要乱走的好。” “毕竟这里聚集了太多的强族,我夸父族虽然不弱,却也不敢犯众怒。”夸氏提醒道。 有了资源的好处,体现的淋漓尽致,夸氏说话的态度都好了很多。 “大巫放心,我就在这陪着我家四妹,不出去。” “那就好,多谢理解。”夸氏松了口气,他怕洪栾是个目中无人的主,那就太麻烦了。 未来的几天,洪栾一直在营寨内修行。 埋骨地一行,洪栾历经磨难,收获颇丰。 碍于洪栾的修为,豆福等豆精的修为,没有办法再提高。 可这并不意味着,豆福他们的战力没有办法提升。 洪栾决定把一些修行法门传给豆福,毕竟对方现在已经相当于一个完整的生灵。 可以自主修行,自主变强,不需要再依靠洪栾砸资源。 “多谢老爷赐法!” 获得法门的豆福等人,激动的跪倒在地。 法不传六耳,由此可见修行的法门,在洪荒中是何等珍贵! “起来吧,我身上的法门也不多,传给你们也许并非那么适合你们修行。” “以后若是有机缘,再改修他法吧。” “我等已经知足,能够修行已经很好了。”豆福感激道。 启灵赐法,恩同再造! 洪栾点了点头,对方知道感恩就行。 令其自行修行,洪栾再次取出了一些灵豆和精血,当然还有功德! 事后洪栾也明白,自己用了太多的功德。 可是能让豆福他们开启灵智,也算不亏。 现在洪栾打算,将豆精一脉扩张到百名,彻底形成一个种族! 洪荒大陆中,种族的定义有一个最基本的标准,那就是百名族人。 只有拥有百名族人,才算是一个族群,才能得到天道认可。 创造一个族群,好处极多,看看女娲娘娘就明白了。 就算达不到女娲娘娘那个程度,那看看冥河老祖。 修罗族一出,冥河老祖实力暴涨,堪称圣人之下第一人! 不过创造一个族群,并非百利而无一害。 这个族群所造因果,你也要承担一部分。 就像截教一般,为天下万灵截取一段生机,时常于洪荒中布道讲法,给众生开启灵智。 这虽然能获得一些功德,但这些开启灵智的生灵,若是为恶,所造杀孽,一部分也要算到截教头上! “老爷,你要想清楚,确定要创造一个族群?”红红提醒道。 洪栾看着围在自己身边的小豆精,点头道:“这些小家伙,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 豆福他们解锁了三种形态,第一种就是沉眠的灵豆形态,第二种是神将的战斗形态,第三种是日常的豆精形态。 豆精形态其实才是他们的本身模样,圆咕隆咚,矮矮的,胖胖的,憨态可掬。 尤其是豆福,身为豆精一族的老大,长得憨态可掬,却努力做出一副不苟言笑的严肃模样,着实有趣。 红红跳到豆福的头上,歪着头,看着脚下的严肃小胖子。 “也对,这些豆精又能做什么恶呢?” 洪栾取出一团功德,用仙力催动,融合精血后,开始为灵豆启灵。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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