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穗留在社办厂踱步。 她也是有点紧张。 这种事,只是她的猜测,万一不成立的话,总是对别人有影响的。 虽然苏胜强不是好人,但也不是可以随便诬陷的理由。 而陈明丽,要是没死,会去哪儿呢? 要是死了,早上那个地方,会是埋尸地吗? 余穗想到这儿,身体不禁抖了抖。 而很快,社办厂后面的知青宿舍,响起了争吵声。 余穗连忙去看。 果然不出所料,苏胜强正在和陶军争执。 “……关你屁事,陈明丽说什么了吗?用得着你打抱不平,我就是厉害,女人自愿给我睡,怎么了呢?我他妈的到底哪里亏待了你,订单拿回来以后我还请你抽烟了呢,忘恩负义的混账,你怎么好意思去举报我的,浑蛋!” 苏胜强气得扑过去抓陶军的领子。 陶军抓住苏胜强的手: “我浑蛋?你自己耍流氓还好意思说我浑蛋?你要是没耍流氓你让陈明丽帮你去公社说明啊,反正人家只要调查下来没事,也会给你当大学生的啊,你急什么!” 苏胜强脸憋得通红,却颠来倒去只有一句话:“关你屁事,关你屁事,他妈的你就是嫉妒,你个浑蛋……” 余穗深吸一口气,走过去站在苏胜强的背后,突然喊了一声:“陈明丽来了!” 只见苏胜强身子清晰地抖了抖,整个人就定住了,脸开始发白,和苏胜强纠缠的手不可遏制的抖动起来,但是他没回头。 这么抖了好一阵,他才回头,瞪向余穗:“你瞎喊什么!” 余穗:“你怎么知道我瞎喊?” 苏胜强:“因为……根本没人来!” “你都没转头,怎么知道她根本没来?” “我……”苏胜强愣了愣,旋即突然放开陶军,对着余穗嘶吼起来:“他妈的你们干什么!你们一个两个的都这么嫉妒吗?我凭本事拿到的订单,我凭本事拿到的名额,你们为什么为难我!” 旁边围观的知青们,开始向余穗和陶军送去鄙夷的目光。 余穗完全无视,只在苏胜强的歇斯底里之后,轻飘飘地说:“苏胜强,你不用这样,你只需要告诉大家,陈明丽在哪儿就行。” 苏胜强向余穗瞪眼:“你老提她干什么,我怎么知道她在哪儿?” 余穗:“那,今天凌晨四点,你在哪儿?” “我……” 终于,苏胜强的眼里,出现了恐慌。 但是,这种恐慌被他用气恼代替:“我在哪儿,关你什么事?你看上我了,连这也要管吗?怎么,你想借着陈明丽的由头把我留下?你可太不要脸了!” 这样的瞎扯,让围观的人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余穗分明听到,有人开始提到以前,这身体是常常来找苏胜强的。 可余穗淡定得很,说话依然不疾不徐: “苏胜强,你要是说不出今天凌晨四五点在哪里的话,那作为社办厂的经理,我可是要让人去大队部叫书记来了,因为,有人看见你在凌晨四五点的时候,把陈明丽打死了!” “胡说!你胡说!我没有,没有!” 苏胜强手指指着余穗,人不断后退,一下子撞在宿舍走廊的墙上,发出挺大一声。 周围的人都惊呆了。 陶军惊讶地看着余穗:“余经理,你说的是真的?” 余穗一偏头:“你不是和苏胜强住一间吗?凌晨四五点,他在房间吗?” 陶军想了想:“我……我早上七点起来的,他在,但是,晚上……他确实出去了,我半夜起来小便,他床上没人。” “胡说!你们胡说!污蔑我,你们都污蔑我!” 苏胜强像疯子一样地嘶吼着。 而张彩凤,拨开围观的人走了过来,紧张地看向余穗:“刚才的话我都听见了,这……不行,我们得把这事报告给大队部。” 余穗没出声。 通过刚才的试探,她基本上可以判断,苏胜强真的有问题。 这样说来,陈明丽凶多吉少。 倒是苏胜强一听这样的话,马上想冲出人群逃离。 张彩凤反应过来,指着他喊:“抓住他,杀人啦,他杀人啦!” 这场事故来得突然,结束的也突然。 谁都没想到,苏胜强为了离开农村去当大学生,把陈明丽杀掉了。 苏胜强则没有想到,自认为人不知鬼不觉的事情,会这么快就揪出来。 县公安局很快就开着全县唯一的警车来了大队,连夜审讯。 近半夜的时候,苏胜强戴着手铐去指认埋尸地。 近半个大队的人没有睡,都跟着去地里看。 举着的油灯绵延了几百米,比过年都要热闹。 余穗反而没有去看热闹。 之前张彩凤让人控制住苏胜强,报告给大队以后,大队邹书记来问了一小会,苏胜强就招了。 因为,张彩凤把余穗一早看见有人在地里挖坑埋土的事情跟邹书记说了,邹书记很聪明,直接说有人看见苏胜强杀人了,埋在哪里哪里了,苏胜强心理防线崩溃,便什么都招了。 县公安局来,不过是走个流程罢了。 根据苏胜强跟邹书记交代的情况是,本来陈明丽和苏胜强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来往,几乎算是心照不宣的断了。 没想到,陈明丽发现自己怀孕了。 陈明丽因为没有母亲在身边,遇到这种事没有经验,等感觉肚子在渐渐大起来才意识过来。 她找苏胜强商量,想让苏胜强和她结婚。 但是苏胜强已经跟沪上第一百货总经理的女儿好上了,定亲用的手表都骗到了,而且按照大学生推荐流程,他马上就能去沪上当大学生了,这节骨眼上,他怎么肯承担下这件事呢? 苏胜强先是不认账,说不知道陈明丽怀的是谁的。 但陈明丽岂是好打发的? 她知道苏胜强马上要去当大学生了,立马就说要去公社举报,说苏胜强是强奸的她。 两人闹得不欢而散。 最后,还是想过好日子的苏胜强妥协了,他给陈明丽出主意,让她先把孩子打掉,等他当了大学生,以后成为干部,再回来和陈明丽结婚,这样陈明丽就也能到城里去生活了,岂不是两全其美?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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