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零,炮灰娇妻拿了首富剧本_第116章 傻人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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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苏胜强描绘的美好前景,一开始,陈明丽是被他说动了。
  但是,陈明丽外婆是在沪上大户人家生活过的,哪里会轻易相信男人的这种鬼话。
  她让陈明丽别打掉孩子,打掉了,就什么依仗都没有了。
  余老太婆指点陈明丽,现在最该做的,是紧紧的抓住苏胜强,如果抓不住苏胜强的人,那就要抓住苏胜强的钱。
  于是,陈明丽向苏胜强提出了,必须拿出一千块才能打掉孩子的条件,否则,就要去公社举报。biqubao.com
  苏胜强恨得不得了,但只好答应。
  他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去沪上弄到了一千块钱。
  但是,陈明丽拿了这么大一笔钱,却并不准备打掉孩子。
  余老太婆和她商量,先找个地方偷偷生下来,以后再假装说捡到的,把孩子带回家养着,这样以后既能有牵住苏胜强的把柄,万一苏胜强不牢靠,也还有余地嫁人。总之这辈子,不能让苏胜强逃出手掌心,给一辈子钱是必须的。
  这些话,都让偷偷去蹲墙角的苏胜强听见了。
  等知道陈明丽也有心会按照余老太婆所教来做的时候,苏胜强就起了杀心。
  他假装什么也不知道,实际上却在半夜把陈明丽叫出去,先花言巧语哄得陈明丽很开心,一点没有防备的时候,一下子把人掐死了,拉到棉花地里,挖了个大坑,把人埋了。
  挖坑时间挺久的,为了不让人发现,苏胜强真是出了一身大汗,挖了深坑。
  好在埋好人的时候,天还没亮,四周寂静。
  本以为做得人鬼不知,哪里知道,没满十个小时,事情就败落了。
  苏胜强整个人萎靡了,被县公安局的人拉着去指认的时候,几乎是被拖着走的。
  等公安局的人在苏胜强指点的地方,把陈明丽挖出来,围观群众一片哗然。
  余老太婆扑倒在坑边,哭得死去活来,还指责苏胜强不是人,害陈明丽一尸两命。
  萎靡不振的苏胜强忽然挣脱了拦住他的警察,扑向余老太婆,用拷着的双手使劲地砸人:
  “都是你,老不死的,都是因为你,一开始我都说了我可以当上门女婿,可你还是要我拿两百块钱,后来我也算了,当断了,你又来讹诈我,老不死,都是你逼的,要不是你,我现在已经是大学生了,你害了我,要死一起死,一起死!”
  警察忙不迭地把人拉开,但余老太婆已经被苏胜强砸得脸上头上都破了相,奄奄一息。
  看完这场几十年难遇的大热闹,孙玉英回家跟余穗感慨:
  “哎哟,自古奸情出人命啊,不但陈明丽死,苏胜强肯定要枪毙,连余老太婆都被打掉半条命了,真的是,怎么就闹成这样了,我们一起出工,倒没看出来陈明丽和那个知青搞这些个事,唉,都是钱闹的!”
  余穗想,确实是钱闹的。
  或者说,都是欲壑难填闹的。
  一个老想着从男人那里弄钱,一个老想着去找更好的女人弄钱,可不就谈不拢了嘛。
  这两人中间但凡有一个是真心对待对方,也不至于变成今天这样。
  农村,实在没什么新闻,所以这事儿一下子闹得特别大。
  一传十,十传百的,好像半个县的人都知道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总是有别的地方的人来这里看热闹。
  有的人还特意打听了陈明丽的家,要去张望一眼;
  那个埋尸地,除了几根棉花杆子,真的没有什么特别,但也成了外来人员探险的所在,就去那么看上一会儿,说一下那个地方曾经的可怕,似乎也是参与了这个事件似的。
  用后世的话说,东风大队三小队棉花地,现在就是网红打卡地,人真是络绎不绝。
  而去陈明丽家或者是去那个埋尸地,都要经过生产队的仓库,余穗干脆让张彩凤派人在路口摆了摊,卖花生糖、饭茨糕、粽子糖。
  因为可以试吃,每天都吸引着来打卡的人驻足,竟然卖出去不少,还接了五六个小订单。
  张彩凤哭笑不得,对余穗说:
  “哎哟,这下好了,我们生产队是彻底出名了,你知道吗,人家买了我们的糕点,出去说是就那个杀人的生产队买的,现在人家提起我们厂,就叫我们是杀人糕点厂呢!咋整?”
  关于这一点,余穗也很无奈。
  但她是谁呀,当手工博主的时候,黑粉可不少啊,来几个围观的人、取外号的,怕什么呀!一样是流量嘛。
  流量就要把它变现,这不,正摆摊卖东西呢嘛。
  余穗非常想得开:“唉,好名坏名,只要能出名就好,这种事嘛,传一阵子就不传了,要是他们真的叫我们杀人糕点厂,那也挺让人记得住的呀,我们干脆自己去搞个牌子,叫傻人牌好了,混淆视听!”
  一旁负责摆摊卖糕的汤招娣笑得肚子疼:“哈哈哈,傻人牌?能行吗?”
  余穗:“关键还是得东西好吃,只要东西好吃,随便叫啥都是可以的,但傻人牌很特别,容易让人记得住。不信咱们可以试试,同样的东西,一个叫傻人牌,一个叫山花牌,咱们看看哪个好卖。”
  本来包装纸都是空白的,不过是余穗刻了个萝卜章,在每张包装纸上戳一下,上面便有了一个蓝色的花朵标记,这就是目前糕点的品牌,山花牌。
  现在国内商标注册比较麻烦,信息不通畅,要等很久,所以山花牌并没有去注册,那么再添一个傻人牌也无妨。
  几个人正说着热闹,发现前方又有人要从这里过,去参观那个杀人埋尸地了。
  汤招娣非常卖力的吆喝起来:“哎,同志,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我们生产队社办厂的糕点非常好吃,免费品尝,带点回去吧!”
  就见走在前面的五六个女人立马好奇的围了过来,只有一个女人,手里推着一辆新自行车站在原地,张大嘴,瞪着眼,没有动。
  余穗看见,站住的人,是余秋。
  顺着余秋的目光,能发现她盯着的人,是汤招娣,那眼里,满满的都是惊讶。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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