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零,炮灰娇妻拿了首富剧本_第114章 杀人,可不是随便说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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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陶军这么生气,金建东想息事宁人。
  他举起两只手做投降状:
  “好了好了,是我的错,我也是听别人说的,也许不是那样的,我错了,不该背后说人家,行吧?行吧!”
  最后的两个字都喊起来了,然后金建东大步走开了。
  陶军指着他的背影,向余穗喊冤:
  “哎,你看,怎么有这样的人?哎,真是的,这人简直是非不分,他跟苏胜强一丘之貉!说不定现在就去告诉苏胜强了呢!我呸!敢做不敢当的,我一说就不敢承认了,还什么听人说是,肯定是真的,我还想呢,苏胜强怎么戴得起沪牌手表了,敢情,就是卖身当女婿拿到的,不要脸!”
  余穗脑子里一个激灵。
  手表?!
  怎么觉得有些不对劲呢?
  余穗这边脑子里正在风驰电掣,张彩凤走了进来:“你们在吵什么?我在外头都听见了。”biqubao.com
  余穗摇摇头:“我们没有吵。是陶军和金建东有点误会。”
  一旁的陶军还不愿意平息事情,气道:“不是误会!我真觉得他们都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哼!”
  说完,陶军也大步走开了。
  张彩凤一头雾水:“这些个知青,又吵什么呢?”
  余穗不答反问:“六婶,刚才陈明丽外婆和你说什么?”
  张彩凤微微皱眉:“唉,她说……啧,这事儿,关系着人家名声,我也不好随便说,对了,以前你和陈明丽走得挺近的,陈明丽和苏胜强处对象的事儿,你知道吗?”
  余穗点头:“知道一点。”
  原主傻,还以为陈明丽把苏胜强介绍给自己呢,但余穗不傻,刚才陶军都说了,原主常常和陈明丽找苏胜强,那么,陈明丽和苏胜强有关系这种事,怎么瞒得了呢?
  张彩凤咬着嘴唇,权衡了好一阵子,才把余穗拉到角落里,小声说:“那,陈明丽怀孕了,你知道吗?”
  余穗一惊。
  之前她还偷听到苏胜强和陶军说话,说已经和陈明丽已经相看两相厌了,想不到,陈明丽还给怀孕了。
  余穗:“不知道!余老太婆就是告诉你这个?几个月了?”
  “唉,是啊,说是三个多月了。”张彩凤长长地叹了口气:
  “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姑娘啊,搞出这种事来,那不是难办了嘛,苏胜强都要去沪上当大学生了,怎么可能留在咱生产队,跟她陈明丽结婚呢?余老太是说,陈明丽可能是自己跑出去想办法打胎了,现在人也找不着,她就急了,怕出什么事,要我帮着找。这种事我怎么找?去哪里给她找?小余穗,你主意多,给我想想,她会去哪儿?”
  张彩凤可不知道,此时,余穗的心正在乱跳。
  事情越来越不对劲了。
  余穗脸色都有些红,紧张:“六婶,余老太婆有没有说,陈明丽是什么时候不见的?”
  张彩凤:“她是说昨晚她骂了陈明丽,今天早上起来没看见人,以为是出工去了,但是中午陈明丽没回家吃饭,她就去问了别人,人家说没看见陈明丽出工,问了好几个人都说没看见过,她才开始急,找了一下午也没见人影之后,老太婆倒是真担心起来,怕陈明丽会不会寻短见。”
  “那她有去找苏胜强问了吗?”
  “是啊,我也这么问她呀,她又觉得这事儿丢人,支支吾吾地说不清楚,唉,你说这么大个姑娘,她长着脚的,我去哪儿帮人找?真是的!算了,我还没去给社员放工呢,不说了,走了!”
  张彩凤说着,转身往外头去,忽然又转身回来嘱咐余穗:
  “哎,我知道你应该是嘴紧的,但还是嘱咐你一声,这种事,最好别跟人说,终究是姑娘家,唉,大家都是女人,就替她瞒着吧!”
  余穗反而一把拉住张彩凤:“六婶你先别走,你说,这陈明丽,会不会……被人弄死了?”
  张彩凤瞪大眼:“啊?你在说什么呢!”
  “你也说了,苏胜强马上要当大学生,那肯定不会要陈明丽了。那你想想,陈明丽能甘心?要是她和苏胜强闹呢,苏胜强会怎么样?你没来的时候,陶军就是和金建东在讲苏胜强拿大订单的事……”
  余穗把之前听到的话复述了一遍给张彩凤:
  “六婶,今天是公社对大学生人选公示的最后一天,苏胜强又想当大学生,又拿了人家大百货公司总经理家的手表,他肯定觉得自己前途闪亮呢,这种时候,他会不会‘咔嚓’……”
  余穗大力做了个砍头的手势。
  张彩凤整个人向后一缩:“这……不能吧?”
  余穗凑到张彩凤耳边:
  “六婶,不瞒你说,今天一早我不是要去县城买自行车吗,起得比较早,走到村口棉花地的时候,我内急,去棉花地蹲了一下,然后我看见一个人钻在地里锹土。”
  张彩凤身子抖了抖,抬眼看住余穗。
  余穗幽幽一声:“我没看清那人啥样儿,但是,我确定是个男人,手上还戴着手表。”
  张彩凤的嘴张大,再没合上。
  两人对看着,余穗就看着张彩凤的眼神从惊疑变成惊恐。
  有人进来,向站在角落的两人喊了一声:“队长,社员等你吹哨子放工呢。”
  张彩凤都被这声音吓了一跳,然后就拉住余穗衣领,小声嘱咐:“你在这别走,我去给人放了工再商量这事怎么办!”
  余穗:“你看看时间,还有十分钟,公社就要下班了,你要是不去阻止,人家明天就能去沪上当大学生了。”
  “我……那怎么办?这事儿还没法确定啊,杀人,可不是随便说的!”
  “有一个办法,反正苏胜强也不是无辜的,你给陶军一点好处,让陶军去举报苏胜强对社员耍流氓,这样一来,公社就需要三天时间来核实这事。不管最终结果怎么样,至少我们能多留住苏胜强三天,万一陈明丽回来了,最多你去公社帮陶军跟人解释一下。”
  “就先这么办,我去跟陶军说。”张彩凤低着头想了想,一跺脚跑了出去。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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