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只有女人才会胡思乱想。 男人也会。 尤其是再这样的情况下,陆绍珩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白七七离开一会儿,他就在想,她去了哪里,什么时候回来,见了什么人。 尽管白七七已经再三强调,她的脸还没好,陆绍珩的还是不放心。 主要是,他的醋吃够了。 秦潇一直没来c国少了个劲敌,可最近他是听到了的,顶流叶顷隔三差五会给白七七打电话。 他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熟了? 不就合作了一部剧,才开始拍呢。 白七七说,“这是我的人脉,以后有用呢,我想把叶顷签到我们风悦,他的合同快到期了。” 陆绍珩从没有这么后悔办过风悦,他老婆对待公司艺人,比对他还上心。 “七七,我们把风悦卖掉吧,现在风悦的估值还不错,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为什么卖啊,这不运营得好好的吗?再说了,风悦签约的艺人有好几个都是我的偶像,我天天都能看到,还不用花钱多好!” 话说完,白七七明显的感觉到病房里的气压低了。 她意识到什么,轻咳两声,“你知道吧,今天我见过陆时了。” “见他做什么。” “给他物色女朋友啊,公司里有几个不错,还是顶流明星,他是个颜控肯定喜欢。” 陆绍珩不屑,“你对外人的事倒是操心。” 白七七抱住他,“关键是我老公棒,不需要怎么操心啊。” “谁说的!” “那你说,需要我怎么操心你。”白七七委屈,“我每天都那么忙了,你要是还让我|操心,我非得猝死。” “胡说!” 陆绍珩便不忍了,她扑上来的那一刻,他的心就软了,也没了脾气。 最近两人的相处方式真是过分美好啊,只要他稍微不高兴了,她就主动过来哄。 说实话,生病的感觉还真好,除了视力受损,其他没毛病。 就这些日子,陆绍珩才彻彻底底的感受到老婆的关心和爱,仿佛回到了多年前,他们刚结婚的那会。 两人腻歪了会,白七七去公司,陆绍珩也不闲着。 他想,不至于连季远深都被白七七收买了,外面的事不告诉他。 谁知道一问,季远深说,“你老婆能搞定一切,你瞎操什么心。” 陆绍珩:…… “我是怕她太累。” “她是累,但也乐得其中。” “乐得其中?”陆绍珩的声音沉了下来。 季远深掂量着开口,“人家都说了,忙碌的生活才是最真实的,早出晚归,夫妻恩爱,孩子听话,你说这种生活是不是乐得其中。” “我想见见爷爷,你帮我安排一下。” “那不行,我没那个本事。” “你有。” “大哥,你别为难我,要是让你老婆知道了要剁了我。” 陆绍珩:果然,又被收买了。 他想私下见爷爷都不行? “这事我先和你老婆说,什么时候合适再见。”biqubao.com 陆绍珩有种权利被架空的既视感,但这种感觉一点也不反感,还挺受用。 就是,他不想七七太辛苦了。 他的电话打到了老宅。 “爷爷,您最近身体怎么样?” “暂时死不了。” “七七有去探望过嘛?” “她不是照顾你?又要管公司和孩子,我还计较这些?” “我的意思是,她有没有每天给您报备公司的情况!” “绍珩,你是不是不放心她?” “没有。” “你常年身处高位,有这个警惕也正常,哪怕是枕边人也得防着。但是七七不同,绍珩,爷爷奶奶完全可以打包票她的人品。” 陆绍珩没担心别的,就怕他生病期间,老婆被外人拐跑了,连带着公司一起。 那不是他的公司,是陆氏,他们陆家所有人的心血。 他相信白七七,但不相信那些男人,尤其是秦潇,谁知道他打什么主意! 且,陆以川都恨不得把公司送给秦潇。 这是陆绍珩绝对不能接受的。 老爷子又道,“当年你和陆云歌谈着,我和你奶奶压根不满意,可看着你喜欢,也不好多说,只是背地里你们分手,你那时年轻又叛逆,我们也知道,直接逼你肯定没用。” 陆绍珩沉默,老爷子也没往下说。 其实陆绍珩一直没明白,陆云歌为何会突然决定出国,他们那时候就要修成正果了。 今时今日,对于不重要的人,过去的真相好像也不重要了。 “我和你奶奶啊就找陆云歌聊了,她很聪明,知道我们看不上她,就提出出国的条件。” 陆绍珩总觉得不光是这个原因,毕竟那时候他和陆云歌…… 谈话到这儿,颂颂推开了病房的门,小小的一团,陆绍珩看不真切却能断定。 他挂了电话,朝儿子招手,“颂颂,到爸爸这里来。” 颂颂蹬蹬蹬跑过去,小手钻进他的掌心,“你什么时候可以出院?” “你希望爸爸出院吗?” “妈咪很辛苦。” “爸爸知道。” “所以你要争气,快点好起来。” “好。” “你给我找的师傅还不错,我挺喜欢的。” 陆绍珩欣慰,“好好学,嗯?” 颂颂想了想,“有件事我想和你说一下。” “你说。” “我不想从头学起,浪费时间,比如说计算机,我都能……”当黑客了! 颂颂就想速成,帮妈咪分担。 陆绍珩的手掌落在儿子头顶,“记住,任何事都不能急于求成,要稳扎稳打,你的人生才刚开始,需要学习的还很多。” 颂颂两手撑着脸,很认真的听陆绍珩说。 从来没有人和他说过这些。 大道理嘛,谁都懂,可做到太难了。 “除了学习各种语言,中学书本知识和计算机,你还要加强锻炼,各种运动都要会,可以挑自己喜欢的长期锻炼,至于画画钢琴这些艺术类的,爸爸不需要你完全会,稍微懂一点,挑两门喜欢的一直学就好了。” 身在豪门也是不容易,继承人的培养更是艰难。 这些远远不够,人情世故也是一门学问,他不急,孩子还小,慢慢来。 就是这小家伙不够稳重,还想一步跨天。 颂颂头一次没和陆绍珩顶嘴,也认同了他的观念。 但离开病房时他还是说了句,“我不能看到妈咪太辛苦,我心里难受。” 陆绍珩欣慰,并且保证,“爸爸很快就好起来了,也舍不得你妈咪这么辛苦。” “等你好了,你会和妈咪在一起吗?我们一家五口是不是永远都不会分开了?” 白七七从公司回到医院正好听见儿子的这番话,她推门的动作顿了顿,心里涌过一阵难言的酸涩。 儿子话少,心思重,从没问过她这样的话。 他早就憋坏了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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