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吵吵闹闹,泉宝是白天学唱歌,晚上写话本,累了就休息,遇到城镇了,补给的时候就拉着白露到处疯玩,还别说,真是比在家里面舒坦多了。 在家里的时候稍微跑跳一下,阿娘都要提醒她有个女孩子的模样,不过泉宝知道这样的时候不多,自己还是要回到阿娘身边的,所以要趁着此次岭南之行,好好的玩一玩,到处的看一看。 只不过,泉宝这想法不错,但越往南边走,路上的难民就愈来愈多,看着一路上遇见的难民们个个瘦骨嶙峋,她就没有玩闹的心情了。 泉宝忍不住叹气道:“哎,看来王爷哥哥说的没错,这南方的大旱超级严重,可是为啥呢,为啥会连年干旱这么多日?” 就算是当初自己出生,导致天上双日同现,那也是几日的功夫,断不可能旱成如此地步才对啊,怎么大虞朝各地会干旱至此呢?古怪,这其中有古怪! 泉宝看着越往南边难民就越多的样子,一时间心情不佳,路上也不唱歌了,搞得大人们还蛮不习惯的,不过习惯了两三日,也就习惯了。 “泉宝,七王爷说要在前面的农州补给两日,到时候我们再往前赶路,就要进入岭南的地界了。”李执剑的声音在马车外面响起。 泉宝闻言掀开车帘子,问道:“不是要走好几个月才到岭南吗,咱们这才一个多月,怎就要到岭南了呢?” “呵呵,岭南又不止一个州城,只是距离咱们要去的地方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过只要进了岭南,就是剑拔弩张,吃人不吐骨头的时候了,你得小心。” 李执剑故意吓唬了一声,让泉宝多多少少是有些毛骨悚然了的,不过她也不是傻妮子,很快反应过来瞪了李执剑一眼。 “你就会吓唬小孩,坏蛋执剑哥哥!” 泉宝略略略的吐了吐舌头,做了个鬼脸,旋即跑出来顺着梯子上了马车的顶部,伸了个懒腰,还摇摇晃晃的差点摔下来,吓得众人连忙伸手去接。 但泉宝站了会儿又稳了,叉着腰顶着烈日放风,还不忘开始唱歌:“太阳当空照!!荔枝对我笑!!” “……”慕容七隐忍,又开始了,好不容易等这妮子消停几日,又开始唱了,她什么时候这么喜欢唱歌了!! 他忍无可忍掀开被子道:“附近山匪强盗横行,你要是不想没进农州就招来山匪,尽管继续唱,臭丫头,唱的难听死了!” “……”泉宝瞪大眼睛,“我唱的哪里难听了,执剑叔叔和兴武叔叔他们都很陶醉的,是不是!” 呃? 李执剑苏兴武摸了摸鼻子,他们也不敢承认啊,怕遭雷劈,主要是白露唱得确实好,声情并茂的,泉宝就差点意思了! 见他们一个个都不说话,泉宝哪还有不懂的,叉着腰哼了两句,就坐在马车顶上负气了,白露见状哄道:“奴婢觉得小姐唱得最好听,小姐快下来吧,车顶上不安全……” “你骗人!我不下去。”泉宝呶呶嘴,耍起了小孩脾气,就这么一耍便看到了农州的城门口,但刚刚进城的时候,她就看到了一道熟悉的影子。 寂寞哥哥?他怎么在农州?是眼花了吗? 泉宝揉了揉眼睛,瞪大了往那边看,没看错,就是寂寞哥哥和上官伯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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