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怎么了,咱们到驿馆了,您怎么不下来呀,不是说要带奴婢去逛逛的吗?” 白露先把冬至抱下车,然后就伸手去搀扶泉宝,结果发现泉宝别着一个脑袋使劲儿往人群里面看,便开口提醒了一句到地方了,然后伸手扶着她下车,但泉宝没借力,直接就从车上跳了下来,旋即撒丫子往即墨觞跑去。 一边跑还一边大喊:“兴武叔叔,执剑叔叔,白露,冬至,王爷哥哥……你们不用等我,先去休息吧,我看到我的好朋友了,我去看看是不是他,很快就回来,你们先进去,别担心我嗷!” “泉宝!”苏兴武和李执剑大叫一声,但旋即小丫头就跑没影了,李执剑沉着脸对那些面面相觑的镖夫们吩咐道:“还愣着干什么,快去把孩子找回来,如果她出了什么事,你们镖局的招牌也不用要了!” “是!”一群汉子鱼贯而出,赶紧去找泉宝。 而当事人泉宝真的不是故意要跟人添麻烦,她可以确定自己见到即墨觞了,只是不知道即墨觞来农州干什么,只能飞快的钻着人群去追,去找,却找都找不到。 泉宝顿住脚步,深呼吸道:“算了,寂寞哥哥和上官伯伯一定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我贸然出现没准会打搅他们的计划,而且队伍里的叔叔们也都会担心我,我还是回驿馆吧!有缘自会相见!” 说着泉宝转身往回走了,她知道自己贸然跑出来,没跟苏兴武和李执剑报备,这事儿做错了,实在任性,于是从空间拿出了一串铜板,要了一整扎糖葫芦拿在手上,准备回去跟大家伙道歉。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刚付了钱,拿上糖葫芦转过身,眼前就陷入了一片黑暗。 “谁!!是谁用麻袋套我!!”泉宝震惊,阿娘果然没说错,外面坏人很多,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敢拿麻袋套小孩,简直是活得不耐烦啦!! 小娃娃拼命挣扎,但很快就没了力气,她艰难的捂住口鼻,喃喃自语:“这麻袋,泡过了蒙汗药,好晕乎乎,呼呼晕……” 苏南方拍了拍没了动静的麻袋,咧笑道:“死丫头,总算逮着机会抓住你了,不枉我一路跟着你大半个月来到农州,娘了个巴子的,今日要是不从你身上剐一层油下来,我就不叫苏南方!” 男人得意洋洋,旋即想到什么似的,又敛了敛自己那八颗大黄牙,毕恭毕敬的对旁边的男人说道:“表哥,这次多亏你带着人出马,不然我还真不知道该咋的对付这死丫头,多谢多谢!” “不必谢,农州本就是我们万仙堂的大本营,她闯进万仙堂,算她倒霉!哼!”脸上有刀疤的男人冷哼一声,叉着腰说,“只要你小子以后好好对花娘,拿到钱以后再把答应好的银子给我,咱们就一笔勾销了!” “一定一定,我爱花娘,这辈子都不会辜负她的!” “谅你也不敢,要是敢对不起花娘,我这个做表哥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你抓起来,一道道把你身上的肉片儿下来,让你生不如死,求死不能!”刀疤脸哼道。 见苏南方卑躬屈膝如同一个奴才般,才冷静了一会儿,用脚轻轻踹了踹装着泉宝的麻袋,问道:“接下来你想怎么办!”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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