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农家辣妻,带崽养夫种田忙_第427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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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线重新落回肖清霖身上,关心问:
  “你从南越直接过来,还是从京城来的?回来去平阳县没?见到你娘了吗?你爹知道你回来不?你二叔那边……”
  一连好几个问题,肖清霖听得心里十分熨帖。
  他是家里独子,跟两个堂妹年岁相差很大。所以他在兄弟姊妹方面的亲情,一直都很缺失,直到遇见李晖夫妇。
  “你别问他这么多,先进屋,外头冷,有啥话进屋说。”
  “对对对,你哥说的对,进屋进屋。”程雪边说边快步回去拉开屋门。
  肖清霖进屋打量一番,终于明白为什么府衙要换。
  这屋小的都不如平阳县周飞住的地方,还是府城呢,说去谁信?
  看着又是沏茶、又是摆点心的程雪,肖清霖出声说道:
  “嫂子别忙,我不饿也不渴。”
  “干啥非得饿了渴了,才吃才喝?咱们边吃边聊,晚上家里炖大鹅,在这儿吃?”
  面对她热情的邀请,肖清霖长叹口气摇摇头。
  “今儿不行,我娘在府里归整呢,晚上得回去吃饭。”
  李晖闻言一怔,把茶杯推过去,问:
  “你到平阳县接的伯母?”
  “嗯。”肖清霖颔首,“我十月到的京城,提前跟皇姑父告假来这边过年,顺道去我二叔家接的我娘。”
  程雪见人家是真的不方便,笑着点点头,道:
  “那就先这样,等过两天肖夫人安顿好了,我正式给你们下帖。你想吃一锅出啥时来都有,等下我让白芍给你拿些东西,这边的婆子也会做。”
  “成,这个我不跟嫂子客气。”
  正说着,百瑞拉门进屋,把身上抗的袋子放下,小伙儿黑了不少。
  “百瑞给李大人、李夫人请安。”
  “快起快起。”程雪笑着催他免礼,打量一番说,“不错,出去一趟增长阅历,人也看着稳重不少。”
  “多谢李夫人夸赞,这是我们大爷从南越带回来的腰芦。”
  “腰芦”这个词,程雪表示第一次听到。可当百瑞从袋子里拿出来后,她偷摸跟李晖互看一眼,彼此装作第一次见到的样子。
  程雪走过去,拿起一穗问:
  “这一个粒一个粒的就是腰芦?咋吃?磨粉吗?”
  “对。”肖清霖回答,“这是南越亩产最高的谷物,基本上每亩地能收七百到九百斤之间。就是口感不太好,有些拉嗓子。但咱凉燕人口多,北境州府又年年欠产,总要先填饱肚子。”
  最后一句是主要,什么拉嗓子,什么口感不好,与饿肚子相比,这些都不是问题。更何况他手里的东西并没有那么糟糕,玉米而已,哪有那么难吃,只是跟粘玉米相比要差一些罢了。
  笨玉米在现代,不是用作酒精就是用作饲料,很少有人吃。
  李晖激动的握住他的手,另一只手不停拍着他的肩头。
  “好,好兄弟,谢谢你啊。你这算把北境的老百姓给救了。”
  “哪有那么夸张。”肖清霖不敢居功,“说来哥到这边上任,也有我的问题。皇姑父见我跟你们走的很近,怕我被你们糊弄。以哥的才华,不该来此贫瘠没落的州府。”
  “你错了清霖,越是这样的地方才越容易出头。更何况皇上也是因为你的面子,才能对我如此器重。”
  “不是的哥,其实我……”
  “其实啥其实,清霖别想那么多,你哥来这边是好事。”程雪出声打断他的话。
  见他还是一脸迷茫,程雪继续解释说:
  “你想啊,你哥要是去个富庶点儿的州府,干的再好也凸显不出他的本事。北境如今这么穷、这么差,你哥只要用心治理,就会有很大的成效。好事儿。”
  “嫂子这话说的……”
  “咋了?我这可是话糙理儿不糙。”程雪故意摆出“我有理”的架势。
  李晖笑着颔首附和,如今有了玉米,化肥也正在发酵、制作,相信来年就不用靠朝廷救济粮了。这就是一个很好的开始,慢慢经营,五年任期满后他肯定能更上一层楼。
  肖清霖见夫妻俩都这么有信心,对他们的佩服又上升一大截。
  到底他哥、他嫂子,无论什么样的处境,都能游刃有余的应对。
  “行,既然哥跟嫂子这么有信心,那我对你们也有信心。对了嫂子,我来时去看了周飞,他媳妇又有了。”
  “有了?上次来信可没说啊。”程雪一脸惊讶,“肚子大了?”
  “那倒没有,我来时刚查出来,估计给您写信时还不知道。我还特意去了趟于家屯,于暄如今在军营做了把总,特意托我给于舅舅带些银两。还有京城周放的嫂子,也让我帮忙给嫂子送些东西。车队明天就到,直接送到府衙后宅。”
  他这一趟出使南越,先是在南疆停留几日整顿,趁机见了于暄。去南越时又帮忙打听了当地的谷作物,顺道买些粮食。准备北上过年前又让百瑞找了白蔹,问她有什么需要带的。
  总之无论是南下还是北上,他都惦记李晖一家。
  这份情谊很难得,李晖跟程雪都感激。
  把总秩比正七品,次于军中统率千名战兵之千总。管百人,相当于现代的连长。原以为于暄做个屯长(掌管三十人,相当于排长)就差不多,没想到竟然这么争气。
  “于暄咋样?他还好吗?把总是个很大的官吗?”程雪装作无知的问。
  肖清霖并没嫌弃她孤陋寡闻,和声细语的解释说:
  “把总就是文官的正七品,有俸禄,但不像百户、千户那种能世袭。他这个把总是靠命搏来的。据说救镇南侯世子时差点没了,七个郎中救治了三天才捡回一条命。因祸得福受侯爷重视,一直带在身边。等你们见面就能看到,脖子这里到胸前,挺长一道疤。这事我没跟于舅舅讲,但跟于昐说了。”
  李晖理解肖清霖为何只跟于昐讲,给他续上茶水,说:
  “辛苦了,大老远往这边来,还得去趟我舅父家里。”
  “哥说这个就外道了,我挺喜欢他的。他跟哥一样有韧劲,对自己狠,出头是早晚的事。”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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