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后,李晖等人在大厅叠纸活,白芍带着白果、白芷,去厨房准备晚上煸炉要吃的东西。 顺喜身在曹营心在汉,程雪自然不会棒打鸳鸯,让他跟文喜一起过去帮忙。 他是高兴了,文喜就一脸苦大仇深。想他狼窟赫赫有名的红狼,如今竟然要去厨房打杂,上哪儿说理去。见德喜一脸忍俊不禁,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哎,你咋了?肚子疼吗?” “你闭嘴,我这会儿情绪不好。”文喜吼完,径直离开。 顺喜被吼的莫名其妙,刚想发作,下一秒就忘脑后,兴冲冲找心上人去了。 来到厨房,他是既抱柴又打水,把能干的粗活、一人包办,白芍三人就只管做饭。 文喜傻乎乎的站在一旁,想帮忙但却没忙可帮,顺喜一个人管俩灶台烧火,时不常还跟那姑娘说话,笑的贱兮兮,他可不想上前凑合。白芷忙完手里的活儿,见状走过来,让他回去休息。文喜如听圣旨一般,扔下一句“谢谢妹子”,转身就跑。 洗干净的羊蝎子、牛骨,放入锅中,再加上葱姜蒜、大枣跟枸杞,添水扣盖炖。 锅开没多久,空气里就充斥着肉的香味。 大堂内干活的人闻到味道,都贪婪的呼吸好几下。 就连一直呆在里面做事的驿丞、都出来,好信儿的问: “李大人,厨房做啥呢?这么香!” 也不用人让,自己搬把凳子坐下,帮着一起叠纸活儿。 “哦,是羊蝎子。”李晖回答,“晚上在这儿吃、咱们一起,从京城学回来的手艺,你尝尝牛肚、百叶啥的,老香了。” 驿丞听是内脏、眉头微蹙,可下一秒就又松开。 味道实在是太香了,想来只要洗的干净,吃起来应该问题。 白薇接收到程雪递过来的眼神,屈膝行礼,转身出去。 来到厨房直接找白芍,将李晖晚上请驿丞吃饭的事情讲了一下。 “成,我知道了,申时末就开饭,都在大堂吃吗?” “夫人跟小姐们回屋,老爷带两位少爷在大堂同驿丞一起。”白薇回答。 顺喜闻言站起身,走到白芍跟前,说: “芍儿,宁失一村,不落一户。你在多备个炉子,等下我们陪驿站的伙计一起吃。” “行。” 白芍颔首,拿出盘子、开始分装,伙计们的就让顺喜端去厨房的窗户下面。糊好了的牛肚和蹄筋,只要过下汤、蘸韭菜花老香了。 扣上纱罩,防止落苍蝇。 又炖了一个时辰,终于开饭了。 先把李晖、程雪的两锅装好,都是满满的羊蝎子跟牛骨,光吃它们就能吃大半饱。顺喜没有逞强,喊来文喜、德喜、还有天冬一起,两人一组,分别端去大堂跟屋子。 白果见状也去窗户下面掀开纱网,当发现盘子里的东西少了很多,不禁惊讶。 “咋回事儿,谁偷吃了?” 说话间就抻脖子往外瞅,一片茂密的林子,什么都没有。 白芍闻声走过来,心里也是“咯噔”一震。这么多人都在厨房忙活,进来个贼竟然没发现,这要是对方图财、放些迷烟,他们就都交代了。 怕打草惊蛇,忙安抚的说: “没事、没事,锅里还有呢,先把盘子补满再说。” 白果心思转得很快,听她这么讲,配合的颔首道: “也是,换我也会忍不住偷吃一口,更别说驿站的伙计小哥儿了。再给他们多装一些,免得天冬哥他们吃不着。” 驿站最大的官就是九品驿丞,手下有四个吃饷的小小芝麻官,至于伙计都是当地找来的,工钱从驿站里出,类似现代的自负盈亏。别小瞧这些伙计,没点门路根本进不来,所以白果强行给人家扣帽子,除非贼经历的不多,否则分分钟就能识破。 白芍虽觉得不妥,但话都说了就只能配合。 “成,再多给他们装一些。” 很快,大堂、房间两边都开饭了。 白芍故意躲在厨房暗处、观察,没有进屋。可看了半天也没个动静,估计是小贼吃饱、不来了。 “在这蹲什么呢?” 白芍闻声摇头,说: “有贼偷吃东西,我寻思瞅瞅能抓到不。” “有贼?” 天冬已经,快步走进厨房,顺着妹妹指的位置从窗户跳出去。地面的确有一串脚印,蹲下查看,应该就是个半大孩子。面前是一片林子,估计是哪家孩子过来玩,闻到香味偷吃的。 “哥?” “没事儿,就半大孩子嘴馋过来偷吃。”天冬蹦回厨房,关上窗户,“别说孩子,我都馋的直咽口水。你赶紧回去吃饭,我也回大堂了。估计德喜、文喜他们不带少造的,锅里还有吗?” “有的是,你们那边吃完就让顺喜过来捞,他知道。” 看着妹妹自然地安排顺喜干活,天冬心里是既好笑又无奈。他们兄妹四个从出生那天起就身不由己,索性如今遇到了仁慈主家,早早帮他们安排亲事。顺喜除了憨一些,其他都很好,尤其知道疼人儿。 戏谑上扬嘴角,轻戳妹妹额头,什么都没说的转身离开。 白芍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脸热的不行。 大堂内,李晖爷几个吃的还算斯文,驿丞跟四个驿站小吏都往肉上盯,至于青菜、榛蘑、木耳等物,瞅都不瞅。 “哎呀李大人啊,这煸炉我吃了不少,可这羊脊骨咋炖的?这么烂糊入味呢,还有这韭菜花,蘸了之后真好吃啊,一点都不腻。” 看着驿丞大快朵颐的样子,李晖笑着道: “想吃、回去让嫂夫人给你做。老简单了,就是大锅添水只放葱姜,炖的越久越香。这都是我科考时,我媳妇带着丫鬟琢磨的,那会儿买不起肉,就只能买骨头熬汤喝。” 故意说得很苦,驿丞立马就联想到了自己科考那会儿。大多驿丞都是举人出身,从秀才考举人,那可相当不容易,他最是能体会。m.biqubao.com 端起酒杯跟他碰了一下,长叹口气,说: “咱的媳妇都不容易,为咱有这么好的媳妇、干一个,得对自己媳妇好。” 他有些上了年岁,所以喜欢对人讲道理。 李晖倒是没有嫌烦,毕竟说得没错,男人必须疼自己的媳妇……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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