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再次出发,速度仍旧很快,但大家的状态都很不错,毕竟昨天休息了半日。 天公作美,一直都是大晴天,这期间庄稼不需要雨,所以灌浆、抽穗都很好,看得出又是一个丰收年。 越往北、气候越凉爽,李晖等人坐车赶路也就没那么遭罪。偶尔掀车帘看看外面,微风阵阵,十分惬意。 出矸州府又走半个来月,终于在七月初十这天,进入辽东。 虽离府城、平阳线还有些距离,但比预期提前两天,上次因雨天耽误的时日,彻底抢回来了。 程雪见今天赶路很快,跟李晖商量一下,决定在城内驿站休息,顺道派人去买些纸活儿,晚上在十字路口烧了。 连氏得知又能多休息半日,高兴地合不拢嘴。璇姐儿下次就找李晖,这段时间都是,估计孩子想父亲了。 见母亲,伯娘都走远,小姑娘搂着李晖的脖子,小声反复嘀咕—— “糖,糖,吃……” “重男轻女”在李晖这儿根本没有,有的都是“重女轻男”。小奶包想吃糖自然没问题,反正乳牙得换,不用在意。 孩子被轻轻抛起又稳稳接住,好心情的冲白薇道: “告诉夫人,我带璇姐儿上街去买东西,午饭前回来。天冬、德喜,你俩跟着。” “是。”二人异口同声,将手头的活计交给顺喜、成喜等人。 白薇想了下,还是例行公事的提醒说: “老爷,夫人不让周小姐吃糖。” “……啊,知道了。” 李晖这边刚应下,下一秒璇姐儿就满脸不高兴,揪着伯父的衣领,不依摇晃。 “乖乖乖,咱不吃糖、吃别的,买槽子糕好不好?” “嗯,好。”小姑娘重重颔首,龇牙挑眉。 白薇见她挑衅的样子,好笑摇头,没有吱声。反正该提醒的提醒了,老爷若是不听,被夫人责备可跟她没有关系。 赶路这段时日令他们彻底了解,在离家,说话有力度的是女主人。少爷不如小姐金贵,老爷没有夫人有地位。 进入辽东,这边的驿站就都是一排排的房子,不再有二层、三层那样的建筑,酒楼除外。 冬日里酒楼可以烧炭取暖,但驿站若是烧炭取暖,造价太高,完全没必要。 白薇、白术擅长生火,但点炉子、燎炕,还差些火候。本想问驿站伙计该怎么做,没想到人家竟直接过来帮忙。二人就在旁观摩,往后这类活儿不少,得尽快掌握。 伙计三下五除二就把两个炕洞燎了,还帮忙把外间的灶点燃,锅里添了满满一锅水。 “水热了可以洗澡,浴桶在库房,等下我搬过来。每屋都要一个吗?” “要的,谢谢小哥儿。”白薇赶忙道谢。 伙计摇头应声“不客气”,出去了。 白芍见二人完全上手,放心的去厨房找厨娘问这边的规矩。因为是外派官员入住,所以厨房内的东西随便用,包括肉蛋鱼。 时间紧迫,把早上买的馒头热了,再简单炒几个青菜,就能开饭。 顺喜忙完马厩来到厨房,见有两副羊架,便去找厨娘问有没有铜锅。当得知有五只时,兴冲冲折返回来。 “芍儿,这边有五只铜锅,我去街上再买些牛肉、青菜啥的,晚上打煸炉咋样?” “行倒是行,可条件有限、吃不了辣锅,没法炒料。” 到底不是自己家,顺喜明白这个道理,笑着“嗯”一声,颔首。 “清汤就行,涮点青菜啥的,换换口味。” 赶路的伙食虽然丰盛,但不外乎就是米饭、炒菜、面条、饺子、疙瘩汤等,想吃包子都得买,更别说煸炉了,根本不可能。 “那这样,你去街上买些牛肉、羊肉、还有那些小件儿啥的。韭菜花碰到也买点,家没有了。” “成,还需要啥?” 白芍想想,又说了一些,掏出块银子交给他。顺喜得钱后,美滋滋喊上文喜出去买东西。都不用吩咐,成喜起身把羊架拿到一旁,用斧头剁成小块。 李晖回来时见他剁羊架,走到厨房门口说: “白芍,晚上安排顿煸炉成不?” “成的老爷,奴婢让顺喜出去买韭菜花跟牛肉、还有肚芯之类了。” 听到她的回答,李晖夸赞两句,便抱着璇姐儿离开。 大堂内,程雪看着好多半成品的纸活儿,上扬嘴角。这都是当初三叔公叮嘱的,老爷子说要自己叠才有诚意,他们虽然没那么多时间,但好歹意思一下,也算入乡随俗。 李悦随程雪、有些恨债,看到有事做就洗净手开始忙活。李恬、李恒、李怀、还有言懿忻,也都跟着一起。几个孩子很麻利,不多时就叠好了两麻袋金元宝。 白果跟成喜端菜来到大堂,程雪让孩子们把东西收了,洗手准备吃饭。 六菜一汤,主食是馒头和饼。 白芍过来喊白薇跟白术去厨房帮忙端饭,等她带人回来看到少了的馒头,顿时哭笑不得。应该是伙计饿了、拿的,但每盆就拿两三个,不拿这么匀称好像犯不上吧。 她又不会追究,吃就吃了呗。 “想什么呢?馒头有问题?” “啊?没有。”白芍下意识回答。 见是白薇,笑着让她把余下的馒头都拿走,自己把羊架焯水、洗净,留着备用。收拾完离开厨房,没等进大堂呢就听到程雪训斥的声音。 训的不是旁人,正是李家老爷。 “……咋就不长个记性?说那么多次、饭前别给她吃零嘴,该吃不下饭了,你就是不听。这不是宠她、是害她,知不知道!” “哎呀嫂子,严重了,就一顿,没事的。”连氏忙不迭打圆场。 不知道的,还以为程雪是亲娘呢! 璇姐儿见大伯父挨训,赶紧伸手抱住程雪,可怜巴巴的求抱抱。小孩子很聪明,知道这个时候想护伯父得讨好伯娘。 看着小家伙努力的样子,程雪终究不忍心,把孩子抱在膝上,道: “最后一次,再有一次我就不稀罕你了。” 小姑娘一听这话,顿时重重颔首,乖顺的窝在她的怀里,不再乱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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