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农家辣妻,带崽养夫种田忙_第344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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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忍,是辽东冷还是北境冷?”
  “那自然是北境。”李晖不假思索的回答,“过了辽东才是北境。北境紧挨北芪,北芪比咱们北境还冷。”
  因为气候问题,每到冬日北芪就进犯凉燕的北境防线,从前朝就开始,抢夺粮食跟家禽。抢完没被抓,就当什么都没发生。一旦被抓,他们的使节就去驻防军营卖惨,什么“不容易啊”、“活不起啊”等,完全就是泼妇行径。
  驻军营的将领也不能把他们怎么样,毕竟人家也没抢到东西、还被抓,长此以往,那边就是个令人头疼的存在。
  京城对北境的困扰自是知道,揉揉眉心,问:
  “那你们村被那帮土匪抢过吗?”
  李晖摇头,“没有,我们村离北境府还有四个县城呢,离北芪就更远了。去平阳县快点赶车得一整天,所以您别担心静宇那边,肯定不会有事儿。”
  到底是亲兄弟,如果不是因为有肖枫在辽东,他肯定不会舍得让亲弟弟过去述职。
  这次外派有很多位置都在京城附近,讲道理他在吏部当值,安排起来特别容易。不过远点也行,周飞有亲哥哥这样的加持,相信辽东府尹不敢难为他。名义上是七品,实际掌握的权利肯定得超七品,至少平阳县他能说的算。
  誊抄仍在继续,只是没想到今天的工作量突然减少,吃过午饭就可以走了。
  李晖有些受宠若惊,难以置信的问:
  “现在就回去?不写了?”
  “今天你要誊抄的部分写完了,明天有但不会很多,晚点过来就行。”
  “哦,好。”
  李晖说完收拾东西,在部队养成的整理习惯,尽管来这边三年整,还是记着。
  吏部大院的西北角停了好多辆马车,不止有吏部衙门的,还有各官员自己家的。
  天冬倚坐着车门、优哉游哉的看游记,这些天他的事情很简单,送老爷过来、接老爷回家,中午帮忙送饭,掐点儿给换茶。跟在宫里那段日子相比,如今简直不要太轻松。
  听到熟悉的脚步声,忙放下游记、蹦下车——
  “老爷,今儿这么早吗?”
  李晖“嗯”一声上车,道:
  “回去让顺喜套车,咱们出城去水云轩住一宿。”
  “……哦,好。”天冬应下,挥鞭赶车。
  虽说突然出城有些惊讶,但老爷做的决定,他听从就好。
  水云轩在城南十里,庞老的庄子与之相隔了五里,晚上加快赶车应该可以。他偷摸去过庞府,老爷子根本不在家,想也知道去了城外。老爷就是太小心、总想着避嫌,问一下庞老什么都解决,今晚上他就跑一趟。
  这些日子为了老爷任派的事,他即便帮不上忙,也帮着上了不少火。嘴里的泡、脸上的包,好了一茬又来一茬。他就想不明白了,明明老爷处处都做的很好,在宫里也表现得体,怎么就迟迟不任派也没人不搭理,好似把老爷给忘了一样。
  赶车回到后院,见顺喜正在套车,纳闷问:
  “干什么去?谁用车?”
  “哦,庞小姐说了,要带夫人们去庄上住几日。你咋这会儿回来了?呀,老爷。”
  李晖看着恭敬行礼的顺喜,问:
  “庞小姐啥前儿来的?”
  “回老爷,上午到的。”
  正说着,程雪几人从前院过来,李恬眼尖的发现父亲,“哒哒哒……”的跑过来。满足的被父亲抱起,小姑娘亲昵的搂着他的脖子。
  “爹今天咋这么早?吃午饭了吗?”
  “吃过了,你吃没?”
  “我也吃了,白芍做的炖豆角,不过这边的豆角不如咱家菜地的肉头。”
  其实都是一样的豆角,只不过小姑娘就是想家乡了。
  李晖轻捏她的脸儿,冲程雪道:
  “咱去水云轩吧,明天我不用那么早过去,在水云轩住一宿,放松一下。”
  他不傻,当得知肖清霖跟周飞火速离京上任的消息后,就知道这是有人故意为之。再加上连日来在吏部忙三火四,突然今天被告知可以提前离开,明天又能晚去,说这其中没有猫腻,鬼都不信。如今庞瑶又主动提及要带他们去庄子小住,那就更不能去了。
  既然有人要考验他,他也忍了这么多天,肯定不能前功尽弃。biqubao.com
  程雪对于去哪儿并不在意,去哪儿三天后都得回来,去水云轩自己掏钱,倒也踏实。
  “瑶瑶,难得你叔父今天有空,咱们一起去水云轩吧。”
  “嗯,好。”庞瑶笑着应声。
  对于她自己中意的人,无论人家提什么要求,她都听从、没有意见。
  水云轩是京城第二大温泉庄子,收费比云庄合理,饭菜也比那边好吃。门口永远都有接应的伙计,见马车过来,小跑到跟前。
  “客官打尖儿还是住店?多少人?小的好给您们安排。”
  天冬蹦下车跟伙计在前面交涉,顺喜、双喜二人赶车跟在后面。
  端午前后最热,山里能比城内两块许多。
  李恬窝在父亲怀里、频繁掀帘,眼里的雀跃掩盖不掉。
  “甜甜想不想学骑马?”
  “可以吗爹?我想学。”李恬满脸欣喜。
  她性格喜动不喜静,但若是画画、算数,倒能踏实。
  一旁的文天听到这话,难以置信的看着他,道:
  “疯了?她才多大!”
  “学着玩呗,反正有你。正好连我也一起教了。”
  “你?”
  “不行吗?”
  文天跟他打交道许久,心知他不会一时兴起。南下那么久都没想过学骑马,这会儿竟然想学……
  “你是猜到什么了,对吗?”
  李晖没吱声,但态度上算是默认。李恒跟言懿忻彼此交换下眼神,默契的当个忠实听众,老老实实坐着。可等了半天也没见有下文,车帘又被掀开,他俩先蹦下车。
  李恒第一时间去到后面,把母亲、姐姐、庞瑶都接下来后,这才又去找言懿忻。
  “娘,这边可比家里凉快多了。”
  “是啊,晚上燃点儿熏香,免得被蚊子咬了。”
  “好的娘。”
  东西都备的齐全,要什么都有,完全不担心……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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