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人基本每周都会聚在一起聊天吃饭,沈临风出手阔绰,每周都会送很多的礼品,肉蛋奶之类的稀罕物,这让自己家那位见钱眼开的老婆更是乐得合不拢嘴。每周都盼着妹夫小两口登门来做客,而惭愧的是,回回都是妹夫给自己送礼,自己却从来没有送妹夫过东西。 无论怎么讲,两家人的日子过得和和美美,如果,故事停留在这一刻的话,那该是一个多么圆满的童话故事啊,可惜的是,世上从来没有十全十美的好事儿。当你以为人生圆满的那一刻,总会给你制造点意外故事出来! 沈临风的一记冲动老拳彻底葬送了自己前途,让这个新生家庭,走上了沉沦的毁灭之路! 从那以后,妹妹就过上了愁云惨淡的日子,饱受打击的沈临风从此一蹶不振,过上了与酒精为伍作伴的日子,人喝多了,总是会做出一些伤天害理的事情,酒精上头的沈临风酒品不好,爱耍酒疯,情绪失控之下,就会对照顾自己的老婆拳脚相加,砸东西! 自此,林菀身上的伤口就再也没有消停过,头上笼罩上了家暴的阴云,看着妹妹过着这种凄惨的生活,他这个当哥的岂能坐视不管! 有好几次,冲动之下想去找沈临风玩命,可总是被林菀苦苦哀求的劝住,林菀不希望哥哥为了自己干傻事儿,一边是亲哥哥,一边是老公。 伤了谁,自己心里都不好受,林菀并不希望哥哥和丈夫爆发冲突,仍寄希望丈夫会改邪归正…… 林菀越是善解人意,就越是让他心疼,如此之好的媳妇,沈临风你个狗日的不懂珍惜,反而拳脚相向!你特么的还是人吗! 好多次,林晓龙都差点没有抑制住杀人的冲动!如果不是妹妹的眼泪和苦苦哀求,他非弄死沈临风这个王八犊子不可! 然而,真正让林晓龙破防的原因却是另外一个:作为妹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娘家人,哥哥家理应是妹妹遮风避雨的避风港才对。 有好几次,挨了丈夫毒打之后的林菀,一脸泪痕的抱着孩子敲开了自己的家门,想要在哥哥家里寻求心灵上的慰藉,可是,自己那小肚鸡肠的倒霉媳妇愣是把孤苦无依的小姑子当成了破坏家庭和睦氛围的“眼中钉”。 自打沈临风不行了以后,马艳芬对待林菀两口子俩的态度是越来越差!从前的和颜悦色不见了,昔日的和和美美也烟消云散了。取而代之的成了尖酸刻薄、冷嘲热讽,恨不得跟这种没出息的亲戚一辈子不来往!生怕跟这种家庭沾染上半毛钱关系。 从那以后,一切都变味了,自己这个当哥的,也被媳妇牵着鼻子走,林菀从小就懂事儿,当然能看得出嫂子对自己的不喜欢,默默地疏远了亲哥。 林晓龙难受的要死,一点忙都帮不上妹妹一家,每一天对他来说何尝不是一种心理煎熬呢? 人活着,到底是图个啥呢?亲情?还是事业?事业不成功,就连这仅有的一点亲情都给拧巴散了! 林菀搬家,这么大的事情,却都不通知自己这个亲哥一声,林晓龙彻底绷不住了,这意味着,妹妹已经再也不把自己这个亲哥当亲人了。 连搬家都是无声无息的悄悄离开……心里头堵着得慌林晓龙拿起桌上的酒瓶子晃了晃,一滴酒都没有掉出来,空了。 正准备再出去买一瓶的时候,此时,一瓶茅台被人放在了桌上。“一个人喝闷酒多没意思呀,来,我陪你一块喝。” 林晓龙猛然间抬头,发现,一手拎着酒,一手拎着两个饭盒的沈临风正站在他面前。 “沈临风?你来干啥?你是怎么进我家门的?”林晓龙面对沈临风说话的时候,语气很是生硬。 沈临风看了一眼敞开的房门,说道:“我就是这么走进来的。” 随手拉了一把椅子,坐在了林晓龙的对面,然后找出来两个茶缸,把带来的茅台酒盖子打开。 吨吨吨——一人一茶缸,一瓶茅台酒就这么分没了,再把饭盒打开,里面装的都是热乎的下酒菜。 “这可是好酒啊,我就是一个挣死工资的普通工人,我可喝不起!”好东西的唯一缺点就是贵,单凭味道上来说,就比二锅头这种勾兑酒要香。 如果非要说二锅头比茅台好喝,那么大概率是因为喝不起茅台…… “你是喝不起,但是妹夫能喝得起呀,以后想喝茅台,就跟妹夫说,想喝多少给多少,管够,但是有一点,别跟我以前一样,把自己喝成个酒蒙子。” “哼,你也知道,自己是个酒蒙子!”林晓龙没好气的冷哼一声。“说吧,找我干什么?” 沈临风一愣:“我没找你啊,不是你火急火燎的去办公室找我来着么?” 本来,他已经收拾东西回家了,走到半道上,突然间想起来,好像有什么东西忘了拿,然后半路又给折了回去。 恰好碰上了还在收拾东西的王秀禾,经过王秀禾的描述,沈临风一猜就知道,找自己的人肯定是林晓龙,说起来这个大舅哥,已经好久都没有跟他打过交道了,轻易不会找自己的,担心有什么急事的沈临风从食堂打包了两份菜之后,又买了瓶酒,来到了林晓龙家里。 看着门都不管,靠在沙发上一身酒气的大舅哥,沈临风有点庆幸,看来是大舅哥碰上事儿了,得亏今天专门回去了一趟,不然可能耽误大事。 这个大舅哥虽然打过自己,险些把牙给打掉,但是沈临风并不恨他,毕竟是为了自己的亲妹子才出手打的自己。 “是不是遇上什么事儿解决不了,跟我说,我可能会有办法。”能用钱解决的问题,目前来看,一万以内的事,应该在沈临风这里都能摆得平。 “我啥事没有,倒是你,是不是最近有什么事情瞒着我?食堂承包是怎么回事儿?技术总顾问又是怎么回事儿?还有,为什么好端端的搬家了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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