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86,从挽回妻女开始_第131章 感情变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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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小相依为命的兄妹俩,一手拉扯起的亲妹妹,本应该一辈子相互扶持才对,可为什么,几乎活成了陌生人呢?
  想不通,真心想不通……在人生的路上,我好像丢掉了自己唯一的亲妹妹……
  靠在家里的沙发上,仰望着天花板,林晓龙感觉自己的心里非常难受,难受到想哭,可是,哭又哭不出来。
  桌上,还有一瓶空了的白酒瓶子,53度的二锅头,喝了个干干净净,下酒菜就是一碟花生米而已。
  酒后晕乎乎的脑袋里,想的都是昔日兄妹俩相依为命时候的画面,一幕幕画面宛如放电影一般在脑海中闪过,十五岁的他带着十岁的林菀,背着竹篓在大街上捡粪球,臭烘烘的粪味儿熏得头疼,为了抢夺一块新鲜的驴粪蛋,林晓龙常常跟同样大小的孩子们一起打架!每次都是遍体鳞伤!
  满满一竹篓粪球儿,可以从大队里换三个工分。工分积攒多了,年底的时候就能从生产队里换粮食吃。
  队里大队长心疼这两个自幼失去爹娘的孩子,往往会在工分本上给他们多加个几十个工分,好让他们兄妹俩多分点粮食。
  每到到了过年的时候,就是兄妹俩最开心的日子,村里人善良,每年都会把包好的饺子匀出来一碗送给他俩。
  而妹妹又很懂事,每当有好吃的,总是会只吃一点点,然后就拍着小肚皮说自己吃饱了,其实,林晓龙什么都知道,那里是吃饱了,这分明是舍不得吃,故意留给哥哥吃!那个时候的日子虽然穷,但是兄妹俩相互扶持着,也能感受到家的温馨!有你在的地方,就是家!
  林晓龙不是没有读过书,曾经,他也上过小学,但是,上学就没法去挣工分,挣不到工分,年底就分不到粮食。
  所以,只读了小学二年级,连初小都没有读完的他选择了辍学,别看年纪小,为了挣工分,他什么活都愿意干,捡粪、下地、造肥料、修河堤,他是整个大队里,年纪最小、工作最勤奋的后生,大家谁都心疼他,谁都想拉他一把,然而,在那个贫穷的年代里,谁家吃饭都紧巴,能帮的很少很少。
  哪怕是大队长,也仅仅只是保证不让他们姐弟俩饿死而已……
  别看林晓龙读书少,但是他明白一个道理,想要改变贫穷的命运,光是挣工分是不够的,必须得读书识字!成为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
  于是,林晓龙就把妹妹供起来读书,从初小供应到了高小。有了文化,就得到了改变命运的机会,高小毕业后的林菀,得到了进入化工厂上班的机会!
  老林家终于诞生了工人阶级!从此再也不用在乡下过穷日子苦日子了!妹妹有出息了,林晓龙觉得,自己这辈子累死都值了!
  然而,老天爷对兄妹俩的好运似乎并没有结束,入职化工厂上班半年的林菀有一天带回家一个消息,化工厂硫化车间招募新工人,职工家属优先。
  林菀给哥哥报上了名,虽然是个充满高难度的脏活累活,但林晓龙不怕,只要能挣钱,再累、再苦的活他也愿意干!
  一门兄妹俩,出了两个工人,单位还分配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这是兄妹俩一生中最高光的时刻!
  一直到了后面,勤恳工作的林晓龙受到了不少工厂女性职工们的青睐,踏实肯干、吃苦耐劳,这种性格的男人在七十年代时特别是一种加分项。
  尤其,他一门心思只爱挣钱,从来不去沾花惹草,更是让一些女职工们喜欢了。嫁给这样的男人,靠谱,有安全感!
  直到后来,认识了现在的媳妇马艳芬,他还记得,结婚的那天,作为小姑子的林菀可高兴了,前前后后的张罗着,笑的那么开心,为哥哥娶媳妇而高兴,就像是一只忙碌的小蜜蜂,她憧憬着美好的未来,哥哥嫂子还有小姑子,一家三口一起努力,把这个家经营的越来越好!
  等将来嫂子生孩子以后,自己这个当姑姑的,一定要把大侄子细心地呵护长大!
  哥哥嫂嫂,从来没有离开过林菀的人生规划,然而,小姑子却不在嫂子马艳芬的计划里。
  一想到媳妇时,一种莫名的烦躁情绪萦绕在林晓龙心头,让他那颗粗糙的心躁动不安!就是因为有了这个倒霉娘们儿之后,兄妹俩的感情才开始变质的!
  马艳芬就是属于那种典型的“小家主义者”,在她的认知里,在没有公公婆婆的前提下,一家人的标准就应该是:自己、丈夫、孩子!
  在这个逻辑里,多一个人都不行,小姑子就是一个“外人”,必须得嫁人,哪有小姑子“赖在”哥哥嫂嫂家里不出门子的!
  可她从来没有意识到,她所在的这个小家,不是林晓龙一个人的,而是兄妹俩一起打拼出来的家业。
  三室一厅里,也有林菀的一室一厅!但大度的林菀并没有在意嫂子的“小心眼儿”,而是坦然接受了嫂子相亲的安排。
  作为家里仅有的小姑子,而且样貌好看,在妹夫这个角色的物色上,马艳芬可是上足了心思,她绝不允许这么好看的小姑子落在一个庸碌无为的平庸之人的手里!一定要“利益最大化”,发挥最高价值!在马艳芬的物色下,年轻有为的大学生沈临风进入到了她的视野之中。
  费尽心思把两个人安排到了一起相亲,最后走到了一起,本来,林晓龙对老婆急着把妹妹嫁出去这件事是颇有微词的。
  毕竟,自己就这一个妹妹,兄妹俩自幼在一起相依为命,自己刚结婚,妹妹就被嫁出去,这让他怎么也舍不得。
  好在,老婆干的是人事,安排了一个前途无量的好妹夫,从人品到能力,再到事业上,全部都没得挑,妹妹嫁给他,一定是个好归宿!
  而在后面的岁月里,自己有了孩子,妹妹也生了女儿,两家虽然相距的有点远,但走动的还是比较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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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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