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86,从挽回妻女开始_第133章 帮妹妹把钱存起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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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问题憋在胸口,林晓龙不吐不快!他太想知道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为何自己这个当大舅哥的,什么都不知道!
  “事就是这么个事儿,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跟你没啥关系,再者就是,你知道了也没啥用,帮不上忙,不过有一点可以放心的就是,你妹子跟着我,保证过上荣华富贵,丰衣足食的好日子,不再像是以前一样,从前是我不好,对不起林菀,以后,不回了。”
  过多的话,沈临风不愿意再跟他叙述,自己这段时间做的所有事情,随便一打听就能知道个七七八八,他可以回单位去问别人,不需要自己多费口舌。
  “但愿你说的是实话,我再信你最后一回,如果,你敢再第二次对不起我妹子的话,我拼上这条命不要,也得跟你同归于尽!”
  也不只是酒劲儿还是上头,此时的他,眼珠子都是红色的,面相上看起来,确实是有一股凶狠劲儿。
  “不多说,看我以后的行动就知道了,来,走一个。”沈临风不多解释,举着茶缸跟他碰了一下,烈酒入喉,顺着食道一路进了胃里,顿时感觉,仿佛有一股火焰在腹腔里燃烧,喜欢喝酒的人,会享受这种滋味,而不喜欢喝酒的人,会感受到一种痛不欲生的滋味。
  赶紧吃一口菜压一压,然后,从兜里掏出来一叠厚厚的10元大票放在了桌面上。
  看着如此之厚的一叠钱,林晓龙微微一愣。“你这是什么意思?哪来的钱?”
  沈临风把钱推到他的跟前,吃着菜,随意的说道:“当然是我挣的钱,难不成是抢来的?这是1000块钱,收好了。”
  林晓龙还是不明白:“好端端的,给我这么多钱干什么?”足足1000块啊!按照一个月100块工资来算,想要攒够这些钱,足足得干10个月才能存够!
  这可是一笔难得一见的巨款,这么多钱摆在眼前,不心动就见鬼了。要是自家那倒霉媳妇在旁边的话,一定会把这笔钱直接装进兜里,见钱眼开的她才不会管这笔钱的来路如何呢,有钱就拿,不拿白不拿!甭管怎样,先装兜里再说!
  林晓龙喜欢钱,但却不是那种什么钱都要的人,穷也穷的有骨气,虽然对钱动心,可也得先问个清楚——为什么?
  “这笔钱,一来是感谢你这些年对我们家的帮助,我知道,在我颓废的这几年,一直是你在暗中接济着林菀,偷偷给钱过日子,不然早就撑不下去了。二来,是我的愧疚,算是一笔小小的补偿吧。”沈临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就是想感谢一下大舅哥,仅此而已。
  虽然直接送钱的方式很俗,但却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打工人,谁不是为了钱呢?兜里有钱装着,心理压力就会舒展许多。
  林晓龙把钱拿起来,放在鼻翼下,闭上眼睛狠狠地吸了一口,然后缓缓地吐出一口气,钱的味道真香啊!
  随后,又把这笔钱推到了沈临风跟前。“钱拿回去吧,没这个必要,你对不起的不是我,是我妹子,我帮我妹子是天经地义,因为我是她亲哥,血浓于水的亲哥哥,哥哥帮妹妹,理所应当,也不需要收钱。钱拿回去吧,大家挣钱都挺不容易的,跟我妹妹安生过日子,比什么都强。”
  好一个重情重义,不恋钱财的大舅哥,我沈临风佩服!沈临风愈发欣赏起了这个憨厚的大舅哥了,有原则有底线。
  上辈子接触的时间短,了解得不够深入,上一世接触的机会不是很多,林晓龙把丫丫接走以后,这辈子就在也没有见过。听说,后来的丫丫考上了国外的哥伦比亚大学,带着舅舅移民去了海外,这说明,林晓龙一直抚养着丫丫长大,直到考上国外名校,而丫丫把他当成父亲一样对待的态度,则是说明舅舅对她非常好。而如今,自己才算是重新认识了林晓龙。财帛动人心不假,可却动不了真感情,是个有情有义的真汉子。
  “这笔钱,必须得拿着,哪怕是你不要,就当是替你妹妹收着吧。”沈临风又把钱推到了他面前,执意要给,而且给出了一个他无法拒绝的理由。
  林晓龙看了看钱,又看了看沈临风,思来想去,还是把钱收了。“说的倒也对,万一你小子又靠不住了怎么办,我得为我妹妹准备条后路。”
  沈临风点醒了他,林晓龙觉得有道理,这笔钱放在这里,万一这个兔崽子有一天不靠谱了,指望不上了,妹妹咋整?外甥女咋整?
  有了钱就不一样了,将来起码有个喘息的余地,不至于像之前那样活的如此辛苦!以他的性格而言,这笔钱一旦以替妹妹名义收着了的话,这辈子哪怕是穷死饿死,也不会花一分一毛。林晓龙是个莽夫不假,但确实个有原则有底线的莽夫!
  “你现在的新家地址在哪儿?”林晓龙问起了另一个比较在意的问题。
  沈临风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摇了摇头:“这个事,眼下还不方便讲,我得罪了一些江湖上的人,除了我之外,我不希望让第三人知道家庭住址,还望你能理解。等日后风头过去了以后,我再告诉你。”
  张佛头经营多年的江湖势力被警方一网打尽,本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可美中不足的是,罪魁祸首张佛头却下落不明,迄今在逃。biqubao.com
  这个人一天不能归案,沈临风悬着的心就一天不能放下。张佛头必须归案!他不能跑!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张佛头就是沈临风心里的一根刺儿!必须得拔掉,他不希望自己的老婆孩子日后活在安全的隐患之中!
  “你又惹事了?”林晓龙眉头一皱,感觉事情很不简单!果然,自己这个妹夫,一天到晚就没有让人省心的时候!
  难怪突然间搬家,一家人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呢!原来是招惹上了江湖势力!
  “好了,喝酒吧,多了你也不用问,也不需要你来管,踏踏实实安生过日子就行了,与你无关。”沈临风岔开话题。
  作为局外人,有时候知道的太多,反而不是什么好事。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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