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86,从挽回妻女开始_第100章 咱老百姓今个儿真高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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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对对,大姨教训得在理!我认,我也听劝,这不,已经改邪归正了嘛,哈哈哈!”
  “成,改邪归正了就好啊,天色也不早了,赶紧回去吧,免得让老婆孩子在家里等急了,对了,大姨还得再嘱咐你一句。”大姨突然间压低了声音,眼睛一直往角落里瞟。“可千万要小心了,菜市场里,时不时的有人在打听你的下落呢,旮旯里蹲着抽烟这俩人,昨天就来过,见了人就盘问认不认识沈临风,我估计,就是找你寻仇来的,没事别来菜市场,赶紧走。”
  沈临风顺着看过去,果然,角落的垃圾桶边,有两个穿着牛仔裤,上身花花衬衫,脚下穿着大头皮鞋的男人正蹲在一起抽着烟。
  一看这流里流气的德行,还有挑的地方,果然是垃圾专往垃圾桶边凑,臭味相投!
  “成,我知道了,大姨,我先回去了哈。”告别大姨,把韭黄放进了三轮车斗里,然后又把锁车用的铁链子抽了出来,盘在了手上。
  倒背着手的沈临风朝着抽烟的二人走去,既然碰都碰上了,岂有不会一会之理?对吧!毕竟,都找自己好多天了,也不能让人家天天白跑一趟!
  “嗨,伙计,听说,你俩在找沈临风?”正在抽烟的两个人,对身边凑过来一个大活人竟浑然不觉,全然没有意识到。
  等到来人说话时,这才抬头看到,一旁多了一个微笑的男人,双手倒背着。
  “对啊,你认识他?他在哪儿?”其中一个混混起身,把烟头扔地上,然后皮鞋踩熄,跟沈临风攀谈起来。
  “哈哈哈,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沈临风笑了笑。
  “什么意思?在哪儿?”混混一脸茫然地左右张望着,有限的文化水平,并不能充分理解沈临风的“梗儿”。
  “别看了,就是我!”真没意思,没文化,聊天真费劲!没办法,沈临风只能承认!m.biqubao.com
  “沈临风!啊——”惨叫声顿时袭来!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尤其是在打群架的时候,无论如何,一定要占据先手优势,谁先动手就是稳赢的一方。
  当自报完姓甚名谁之后,沈临风的“惩戒铁拳”就随之而跟上了!
  裹着锁链的拳头朝着混混的面门挥去!血肉之躯与钢铁的碰撞!随着鼻血喷涌而出,这场硬碰硬的决斗就已经结束了。
  显而易见,脸皮是远不如铁拳硬的!
  “还有你!”就在此时,另一个蹲在地上的混混蹭得跳了起来,然后手就摸向了后腰位置。
  眼疾手快的沈临风才不会给他掏家伙的机会,一松手,包裹拳头的锁链变成一长条,宛如皮鞭一般挥动,重重地抽在了他的脸上!
  也是啊的一声惨叫,在这场1v2的较量中,以沈临风不讲武德的偷袭方式顺利结束!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对面甚至还来不及掏家伙,就被沈临风用铁链按在地上摩擦!抽打!
  “让你丫的打听老子!让你丫的跟踪老子!老子非抽死你们丫的不可!”毫不手软的沈临风把他们俩一个劲儿地猛抽!
  皮鞭抽在身上都会疼得要死,更别说铁链子了!
  “哥啊!饶了我俩吧!我俩就是个混子!啊——从来没想过谋害您啊——啊——”
  连连不断的惨叫声,吸引了好多商户和顾客的注意,当看到“行凶者”是沈临风的时候,熟悉的人又打消了上前看热闹的念头。
  不熟悉的人,当看到他手里的铁链时,也打消了上前管闲事的想法,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足足打了十多分钟,直到两个人几乎连哎呦声都喊不出口的时候,沈临风这才停手,没事,死不了,顶多伤筋动骨而已。
  “行了,今天就打到这里,回去给你们老大带个话,不用他来找我,抽时间我会去找他的,我们之间的账慢慢算,我兄弟的十八刀,一刀不少的都得给老子还回来!”沈临风从垃圾堆里找了张报纸,擦拭着铁链上的血渍。
  “今天没要你们命,只是打一顿,是个警告,如果说,再有下次,我看到你们打听我消息的话,保证让你俩生不如死!都听清楚了吗!回答我!”
  “听、听清楚了……哎呦——”有气无力的说着话,他俩感觉,自己已经不是自己了……浑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是不疼的。
  就连小兄弟那里,都挨了一铁链子,也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功能……
  虽然挨了打,但他们仍觉得自己非常冤枉,自己只是个盯梢,打听消息的喽啰罢了,干嘛要对自己下如此死手呢?
  沈临风才不管这套呢,只要是跟着张佛头混的人,在他眼里,全都该打!
  “别以为你们很疼,打你们的时候,我也是出力的,都快把我给累死了!”沈临风擦擦头上的汗,准备走的时候,突然间想起来一件事儿。
  “拿好了,别说我沈临风不讲武德,打人是要给医药费的,我是讲道理的人!”三张十块的大票扔在了他们俩面前。
  “钱不少吧?你们老大张佛头给过你们这么多钱么?还是我够意思吧!”
  看着三张十块的大钱,两个一身是血鼻青脸肿的混混欲哭无泪,自己这是招谁惹谁了啊,遭了这么个大罪!
  30块钱都赶上他们俩一个月的收入了,钱虽然不少,可都是用命换来的啊,宁可不挣这个钱,也不想遭这么个罪!
  打完人,活动了筋骨的沈临风神清气爽,人想要健康,就得多锻炼才行!
  骑着摩托三轮车一溜烟的往回走,和以往一样,总是会在外面转悠个四五圈,确保无人跟踪之后,再往家里走。
  拎着肉和菜,刚一进门,就嗅到了厨房里传来的菜香味,此时的林菀正穿戴着围裙在厨房里忙活着。
  “回来了,换新衣服,洗洗手,准备吃饭了。”炒菜的林菀头也不回的跟沈临风说话,就好像很自然一样,温柔的声音听在心里酥酥麻麻。
  “哎!马上!”沈临风心头一喜,麻溜儿的洗手换衣服。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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