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86,从挽回妻女开始_第99章 菜市场潜在的危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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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沈临风这般的勇气去挑战当权者,沈临风之所以敢于去出头,那是因为不在乎,反正老子不想在这里摆摊,得罪了你又怎样?
  可他们就不一样了,就指着这个摊位养家糊口,如果跟管理者撕破脸,下场就是被赶出菜市场,连这份糊口的营生就都没了。
  没了这份职业,一家老小以后吃什么呢?所以,他们生气归生气,骂归骂,可却不敢在行动上彰显自己的不满,只能强压怒火,委曲求全。
  洒脱不是常态,而这才是绝大数人的生活方式——卑微地活着、忍着、熬着……
  人人都期盼着自己成为盖世英雄,可人人都缺乏成为英雄的勇气,只能寄希望有那么一个人,能率先挺身而出……
  毫无疑问,沈临风就是他们所有人的英雄!一个敢于挑战恶势力的屠龙勇士!他的英勇抗争,给大家带来了光明。
  “什么出头不出头的,我只是不想被人欺负罢了,还是那句话,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可谁要是欺负到我头上,我可不会跟他客气!”
  幸好林菀当时伤得并不算重,只是留了个巴掌印,如果有个三长两短,沈临风发誓,会让整个市场管理局都付出代价!
  为了老婆孩子,他沈临风什么都敢干得出来!永远别惹一个疼爱老婆的丈夫!
  “为了报答你的恩情,今天你想吃什么肉,随便挑,我请客!”猪肉马很是大方,主动邀请起来。
  “别了,没这个必要,又不是没钱,哪里能让你破费。”沈临风婉拒。
  摆摊的商贩都不是什么有钱人,没日没夜地干活,起早贪黑地出摊,无非就是挣个生活费而已,真正有钱的人不会在这里摆摊,不会在这里吃这份苦。
  都是穷苦人,何必充大方呢,况且,沈临风也不是为了他们才出头的,是为了自己出气,更没必要上纲上线了。
  “你也甭跟我大方,我也不跟你客气,如果你真想请我的话,那容易,切肉的时候,别给我缺斤少两就行了。”
  “瞧你这话说的,把我猪肉马当什么人了?我在菜市场卖肉多少年了,什么时候缺斤少两过!”猪肉马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
  二话没说,拿起锋利的杀猪刀,直接切了一块厚实的后肘肉,称都不称,直接甩给了沈临风。
  “拿回去给老婆孩子吃,就说是我猪肉马请你们一家三口的!往后,想吃肉的话,就到我摊位上来拿就行,百八十斤不敢说,十斤二十斤的,我是能请得起的!别跟我客气!”
  沈临风把肉搁在手里颠了一颠,至少得十多斤,可以啊,猪肉马够大方的,这个朋友,能交。
  “对了,老马,问你个事儿,最近这段时间,有没有人到市场上来打听过我呢?”
  “有,当然有,好几拨人呢,隔三岔五就会有人挨个摊问你名字,不过放心好了,大家都没说,一看这伙儿人就知道,肯定不是好东西,我们都商量过了,不管谁来问,都说跟你不熟!”生意人虽然斤斤计较,唯利是图,可并非所有做买卖的都是这种逐利之徒。
  仗义多自屠狗辈,沈临风对他们都有恩,肯定不会为了点蝇头小利而故意出卖“救命恩人”的,于是大家都很默契地保护了沈临风的信息。
  果然,跟自己猜想的一样,张佛头的爪牙不会轻易放过自己的,竟然已经查到了菜市场,看来,他的手底下并不全是饭桶。
  “你可千万要小心了,我觉得,这帮人肯定是市场管理队招来的小混混,上次吃了亏,故意从外面找人来寻仇的。”除了极少数人之外,大家对张佛头和沈临风之间的恩怨情仇都不了解,所以才会下意识以为是市场管理队那边的恩怨关系。
  “没事,来一个我就削一个!来两个,我揍一双。”沈临风咧嘴一笑,并不放在心上,拿了装好的肉之后,就转身就走。
  猪肉马正准备收拾案板的时候,刚举起刀,却发现,刚才沈临风在的位置上,竟然多了一块钱。
  “这家伙,嗐!”猪肉马摇摇头,把钱收了起来,说好了自己请客的,结果还是给钱了,自己办事厚道,他沈临风也不是喜欢占小便宜的人。
  好意心领了,但是一码归一码,不能含糊其辞,毕竟,大家挣点钱都不容易。
  林菀在菜市场杀鱼,杀一条鱼才挣两毛钱,卖猪肉虽然挣得稍微多一点,可也就是多一点而已,日子也不会宽裕到哪里去。
  “临风!”正当沈临风要走的时候,被买菜大姨喊住了,然后就是一捆韭黄硬塞进了手里。“拿着,拿回去给媳妇做着吃,今天刚摘的新鲜韭黄。”
  “我得给钱呀,多少钱?”说着,沈临风就准备从兜里掏钱,却被大姨拦住了。
  大姨顿时板起了脸。“拿着!这是我送你媳妇吃的!不是给你的,不用你来充好人!给钱就是打我的脸!”
  嘚嘞,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再给钱就不礼貌了,沈临风只好悻悻地把手收回去。
  “你媳妇最近怎么样了?受的伤有没有好些?”大姨的摊位跟林菀的鱼摊邻近,没事儿的时候,常在一起聊聊天,关系一直都不错。
  自打那天林菀走了以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大姨的心里一直牵挂着,总感觉空落落的。虽然想她,可心里明白,千万别再回这个鬼地方!
  沈临风微微一笑:“早就没事了,一点皮外伤而已,在家里贴了两天膏药就已经好了,现在不杀鱼了,重新找了份轻松点的工作。”
  大姨满意地点点头。“行啊,不出摊了好啊,干这活儿,又脏又累,还挣不到几个钱,时不时的还有王八蛋上来找事儿,唉,她一个弱女子,哪里能应付得来呢,也都怪你!之前一直不争气,没能让老婆孩子过上好日子!”
  “是是是,都怪我,都是我的错,以后再也不会了。”当面临这种指责的时候,沈临风的态度就一个——虚心接受。
  “好在,你这也终于浪子回头了,往后可要踏踏实实的跟媳妇过日子了,别再去搞那些打牌喝酒耍钱的没出息事儿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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