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86,从挽回妻女开始_第101章 家的味道!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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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烧茄子、醋溜土豆丝、红烧排骨、酱汁排骨、红焖大虾、西红柿炒鸡蛋、蛋花紫菜汤。
  六菜一汤,再常见不过的家常菜了,任何一样都不怎么稀奇,可组合到一起就不同了,因为每一道菜,全都是沈临风最爱吃的!
  换言之,这顿饭就是老婆林菀专门给自己做的一顿家宴!一道菜可以说是巧合,可每道菜都是他的最爱,那意义就不言而喻了!
  这顿饭,是他两世为人以来,吃得最香的一顿,也是梦寐以求的家宴!
  桌上有最爱的饭菜,一旁陪同的是最爱的老婆孩子,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大口大口扒拉着菜,沈临风的吃相很难看,就像是八辈子都没吃过饭的模样儿,不仅惊呆了旁边的闺女,更是让林菀大吃一惊。
  难道,自己的厨艺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了吗?林菀不由得拿起筷子夹了一口,咀嚼之后感觉味道也就一般般,谈不上难吃,可也说不上很好吃。
  可就是如此普通口味的饭菜,为何沈临风会吃得如此香甜?难道,是给自己面子?可仔细地看了看,又感觉不像。
  因为沈临风脸上的满足感不是装出来的,而是实打实发自内心的那种开心。
  “爸爸,喝汤,别噎着。”终究还得是自己心爱的小棉袄心疼老爹,怕老爹噎着,特地端来一碗汤。
  “谢谢我的宝贝儿闺女!”端起汤来,也不管热不热,一仰脖就干进肚子里!
  烫死老子也认了,因为这是我闺女亲手为我端的汤!等等,味道怎么不对劲?卧槽!好苦啊!
  一股从舌根儿苦到舌尖儿的苦味,瞬间充斥着整个口腔!这滋味,比吃了黄连还要苦上一万倍的感觉!
  “呸呸呸!苦死我了!水!我要喝水!救命!”沈临风的脸上带上了痛苦面具,一个劲儿地要水喝。
  “水在这儿,慢点喝。”林菀赶紧倒了一杯水递给他,沈临风大口喝水,用清水冲淡嘴里的苦味儿。
  “汤怎么会是苦的呢?”丫丫疑惑不解的挠着头,然后低头一看,不由得惊讶地叫出声来。“呀!汤怎么还在呀!爸爸喝了我的药!”
  得!粗心且孝顺的闺女,把自己准备喝的中药当成了紫菜汤端给了爸爸,而被闺女孝心感动不设防的沈临风丝毫没有戒备,直接一口气干进肚子里。
  砸吧着嘴,沈临风看着一脸无辜的闺女,很是无语,说她不孝吧,给爸爸端了碗汤,说她孝顺吧,端来的却是中药。
  是个孝顺的闺女,嗯,只是有点粗心罢了!不是不可以原谅,谁让这是自己亲闺女的呢,自己这个当爹的,只能是哑巴吃黄连了……
  看着沈临风一副有苦难言的表情,林菀不禁笑出声来,这对奇葩父女太有意思了,如此有爱的画面感,真想用相机拍下来,永远留念。
  “丫丫!是不是故意的!想逃避喝药!”林菀板起了脸。
  “没有!麻麻,我没有,丫丫不是故意的,只是拿错了而已!”丫丫连忙否认,小脑袋都快摇成了拨浪鼓,委屈的小嘴撅得老高。
  “得了得了,不就是认错了嘛,小事儿,没什么大不了的,权当是替丫丫尝尝味道,没事儿。”沈临风连忙打圆场,挺身而出,维护闺女。
  他也有自己内心的小九九,要在闺女面前树立起一个“慈父”的人设,以后有什么事儿的时候,闺女总是会首先想到的是爸爸!
  如此一来,兴许能击败妈妈在闺女心中的“地位”!说一碗水端平,都是骗自己的,哪个当爹妈的不想在孩子心里竞争一下谁的分量更高吗!
  沈临风也不能脱俗,不想输!想尽一切办法,不惜放过任何一个拉近跟女儿关系的机会!
  “等着,我再去给你熬一碗药。”想逃避喝药?抱歉,林菀是绝对不会允许的,必须得乖乖喝!
  一听喝药这两个字,丫丫的小脸瞬间垮了下来,想哭……药太难喝了!
  “丫丫乖,好好喝药,等明天,爸爸给你带糖人吃~”沈临风出言安慰道。
  丫丫的眼睛冒起了光,兴奋道:“丫丫想要孙悟空!还有小老鼠!小老虎!还要小……恩……”
  “只要我的宝贝儿闺女喜欢,爸爸明天就把糖人摊位上的所有糖人全都给丫丫买回来!”
  “耶!爸爸万岁!爸爸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丫丫喜欢爸爸!”高兴的丫丫跳了起来,搂着沈临风的脖子,在他的脸上亲了一大口!
  “哈哈哈!”我闺女亲我了!哈哈哈!我是世界上最好的父亲!沈临风激动得不能自己,抱起丫丫就在客厅里转圈圈!
  在厨房里熬药的林菀听着客厅里传来的父慈子孝欢快声,脸上同样是流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这种幸福的感觉,真好……如果能一直保持下去的话,该多好,她宁愿时间停留在这一刻,再也不要走动了。
  哄着丫丫吃完了药之后,把她送回屋,当客厅里只剩下他们夫妻二人的时候,沈临风将合同书和提前预支的一个月工资都拿了出来。
  十块钱的票子,十张就是一百,而摆在林菀面前的则是整整六十张十块的大票!
  崭新的新钱,号码都是连在一起的,看着这么厚的一沓钱,林菀有种在做梦的感觉。“好多钱啊……”
  匮乏的知识水平,让她在面临惊喜时,只能说出这么一句朴实无华的话。
  确实是很多钱,600块,足够一个普通家庭一年的开销了!而这么多钱,却仅仅只是沈临风一个月的工资而已!
  “不是工资,是顾问费。”必须要给林菀纠正工资和顾问费的概念,免得让她觉得自己是在给化工厂打工的打工仔!
  自己是化工厂的合作伙伴,而非听令于他的劳动职工。
  “这就算多了,来,再看看这个。”沈临风接下来的举动,又一次震惊林菀的认知!
  只见他神神秘秘地从后腰拿出来一叠用报纸包裹好的砖块,搁在了桌子上,这个厚度远比现在的这些钱要厚多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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