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在感受到,郑向国身上越来越低的气压。 在丁医生的话说完,余荞语气轻松的道:“虽然怀双胞胎有危险,可是一次生两个孩子,也很惊喜不是吗?” “在说,我娘就生了双胞胎,我随我娘,不会有什么危险的。” 就算余荞说的都是事实,郑向国还是忍不住担心。 回家的时候,余荞是真的很高兴,一路上。嘴角的笑都没落下去。 郑向国看余荞这样,只能让自己尽量放松心情,不让自己的情绪影响到余荞。 汤圆是个聪明的娃娃,他知道妈妈肚子里有两个孩子,所以会很危险。 回去的路上,汤圆在郑向国怀里,都在想着,自己回家要怎么照顾妈妈。 确定了余荞怀的是双胞胎以后,郑向国照顾余荞更细心了,汤圆也会时不时关心一句余荞。 看家里一大一小两个男人这样,余荞心里只觉想笑。 余荞也给家里写了信,说了自己怀双胞胎的事,跟她们分享自己的喜悦。 而余荞分享喜悦的第一个人就是干娘。 冯爱玲听到余荞说她怀了双胞胎,那是真高兴。她还没有见过生双胞胎的,而现在,她干闺女就怀了双胞胎。怎么能让她不兴奋呢。 本来她有了余荞这个干闺女,和郑向国这个女婿,她那些姐妹就很羡慕她。这一次,冯爱玲都有些期待,她那些朋友羡慕的眼神了。 冯爱玲知道余荞怀了双胞胎,回去就给余荞送来了很多补身体的吃食。 余荞看着冯爱玲再次送来的东西,无奈道:“干娘!我是怀了双胞胎,可不是长了两张嘴,你原来送过来的还有呢!你这在送,我怎么吃的完。” 冯爱玲送来的都是难得的补品,在这个时代真的很难得。 “给你你慢慢吃就是,再说我也不怎么吃这个。”冯爱玲不以为意,她是真的不怎么在意这些。 这些东西,有的是李建军朋友送的,有的是儿子送来的。 冯爱玲的心意余荞只能收下,不然就有些见外了。 等送走冯爱玲,余荞把东西都分别放了起来。那种能放的长久的,余荞都收了起来。不经放的,余荞留在了外面,准备尽快给吃掉。 等杜美娣和宋春香过来串门,余荞就和她们分享了自己怀双胞胎的事。 杜美娣和宋春香虽然羡慕,也为余荞高兴。 回头就给孩子准备了礼物送了过来,她们送的双份,男孩女孩的都有。 这一点就很合余荞的心意了,她自己也想能生下龙凤胎的。 家里沈梅收到余荞的信,知道余荞怀了双胎,那是真的很高兴。赶忙给余荞写了回信,说了怀双胞胎的各种状态。 孙秋也高兴的紧,算着时间,准备提这次早过去。也没忘了给余荞写信,让她好好养胎,家里的活都让郑向国来做就行。 余荞的肚子在四个月的时候,就能看出凸起了。这个跟怀汤圆时的时间差不多。 到了五个月之后,余荞的肚子明显的大了很多,这次怀孕,余荞只觉得孩子特别爱动。 怀汤圆的时候,到孕后期,汤圆都不怎么喜欢动。可是这一次不一样,两个孩子就像在肚子里比赛一样,就看谁动的多。 四个月开始胎动,五个月就很明显了,余荞的肚子上,也能看到轻微的起伏了。 在六个月之后,余荞按照沈梅的信猜测,自己的两个孩子是上下怀。 就是一个孩子在上面,一个在下面。双胞胎也有左右怀的,就是一个左边,一个右边。 至于余荞怎么知道孩子是上下怀,那是余荞按照他们的胎动看出来的。 余荞的肚子六个月后,不是上面凸起一块,就是下面凸起一块。两个孩子比赛一样。 郑向国看着孩子动的幅度大,去卫生室检查时候,还问过丁医生。知道没危险之后,还问过余荞,孩子这么动,她会不会疼。 余荞听到郑向国的问话,摇头道:“只能感觉到她们在动,并不会疼。” 现在不管是冯爱玲过来,还是杜美娣她们过来,都喜欢摸着余荞的肚子,跟里面的两个小家伙打招呼。 汤圆也经常摸着余荞的肚子,跟弟弟妹妹说话。 汤圆现在说话已经很利索了,别看他还不到两生日,可是也懂了好多东西,跟大孩子比也不差什么。 因为汤圆经常跟着收音机学,在有余荞有意无意的,教汤圆一些知识,汤圆现在的表现,根本就是一个大孩子了。 就算谢家乐现在会说话了,过来跟汤圆也玩不到一起。大多数的时间,汤圆都像一个小老师一样,不厌其烦的教谢家乐。 那奶声奶气又一本正经的模样,别提多稀罕人了。 好几次冯爱玲都想把汤圆拐回家,住两晚。汤圆还是很喜欢这个干姥姥的,但是他要看着怀孕的妈妈,只能拒绝姥姥的提议。 看汤圆对谢家乐这么有耐心,余荞还以为,汤圆是喜欢谢家乐呢。 后来余荞无意中问过一次,汤圆的回答让余荞哭笑不得。 听到余荞问自己是不是喜欢谢家乐,汤圆当即就不高兴了。“妈妈!谢家乐那么笨,我才不喜欢她呢?” 余荞疑惑,“那我看你教她的时候,很有耐心啊?”汤圆聪明,可不是个耐心十足的娃。 听到余荞这么问,汤圆就解释了一句。“因为我在练习啊!谢家乐这么笨,我要是能把她教会。那么弟弟妹妹出生,我就可以教他们了。” 在汤圆心里,谢家乐真的很笨,他觉得,自己的弟弟妹妹一定不会这么笨。 自从汤圆说话顺溜以后,郑向国回来,除了面对余荞的事,父子俩能同一意见。 其他的,父子俩总有一种互不相让的感觉。 就好比吃饭余荞给郑向国夹菜,若是不给汤圆夹,那么汤圆就会说。“妈妈怀孕已经很辛苦了,爸爸怎么还能让妈妈照顾。” 然后还会给余荞夹菜,正明他的懂事。 郑向国回击也很厉害,“你妈妈给我夹菜,是因为她更喜欢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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