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向国虽然不想相信,这么一盘难吃的酸黄瓜,余荞会觉得好吃。 可是余荞现在的反应,很明确的告诉了郑向国,酸黄瓜真的可以。 看真的有用,杜美娣赶紧回家,把所有的酸黄瓜都给余荞送来了。 只不过杜美娣腌的也不多,不过能让余荞吃一阵子了。等吃没了,再买黄瓜淹就是。 有了酸黄瓜,余荞慢慢也能吃进去饭了,虽然还会孕吐,不过比原来真的好了很多。 汤圆见妈妈好了,脸上都露出了笑容。余荞孕吐严重的时候,汤圆和郑向国那真是,同步严肃的脸。 汤圆是个精致的小包子,虽然严肃的时候看着也酷酷的,余荞还是喜欢汤圆开心的模样。 而这个时候,家里也给余荞寄来了东西,很多都是给她肚子里的孩子准备的。 现在已经五月份了,天也渐渐的热了起来。余荞的胃口也终于慢慢的好了起来。 虽然还是会偶尔孕吐,但是已经不严重了。 因为丁医生说过,要余荞一个月后再过去检查一下。虽然余荞现在,已经肯定自己是怀孕了,但是郑向国还是带着余荞去了卫生室。 这一次还是一家三口去的,汤圆被爸爸抱在怀里。 路上,汤圆看到余荞走这么远的路,就奶声奶气的说了句。“妈妈,累不累,要不要,也让爸爸抱着。” 因为余荞孕吐精神不好,郑向国就跟汤圆说,妈妈因为怀孕,很容易累。 汤圆就把这话记在了心里,这会看到余荞走这么远的路,就有些小小的担忧。 余荞听到汤圆天真的话,然后看着前后没有人注意到这边,才道:“妈妈没事,妈妈不用爸爸抱着。” 听着娘两个的对话,郑向国却突然来了一句,“抱着你们两个,也可以。”郑向国没有不好意思的想法。 而且抱着余荞和汤圆一起,那么他的全世界就都被他抱在了怀里,想想心里感觉还不错。 余荞看了郑向国一眼,直接就往前面走了。对于郑向国这偶尔幼稚的话,余荞都懒得回答了。 三人到了丁医生那,今天丁医生很忙,还有几个人在外面等着。 几个军嫂看到郑向国和余荞过来,都自觉的往后让了让。 对于余荞的传说,家属院里的版本很多。但不管是哪一个传言,都有一个共同信息,余荞是个暴力女。 这也是余荞太过低调的原因,自从余荞抱着怀孕的杜美娣去卫生室之后。大家对余荞那是真的很好奇,但是余荞又不怎么露面,所以传言才会越来越多。 余荞看着退让的几个军嫂,有些不好意思。微笑着开口道:“你们不用这么客气,你们先来的,你们先看就是,我在等等就是,也耽误不了多长时间。” 虽然余荞的语气很客气,但是军嫂们心里还是有些打鼓。慌忙摆手,“不用不用,我们不着急,你先看就好。” 余荞疑惑,为什么她会觉得,这些军嫂好似有些怕她呢? 看她们态度坚决,余荞也不好推辞,只好跟她们道了谢,然后排到了前面。 在余荞和郑向国三人进去后,外面的军嫂就小声的嘀咕了起来。 “这余荞看起来很好相处的啊!为什么有人说余荞很凶呢?” 几人摇头,她们也不知道。而且余荞看着和传言里的一点也不一样。 诊室里,丁医生看着明显消瘦下来的余荞,就说了句,“坐下吧!你们时间掐的可真准时。” 余荞坐下笑着回了句,“这也说明,我们是听话的患者。” “这到也是。”丁医生说完就开始给余荞把脉,可是在给余荞的两只手都把过脉之后,丁医生脸上还是带着困惑的表情。 余荞看的心里一紧,就听郑向国急切的问了句。“丁医生,我媳妇这有什么不对吗?” 丁正伟摇头,看着郑向国道:“没什么事,你媳妇这怀孕应该有两点半月了。只是你媳妇的脉象好似有点不同。你们回去在养一个月,我在看看,到时候再给你们说。” 看着两口子都有些紧张,丁正伟说了句。“没什么大问题,也许是好事,你们别过分担心,回去好好养着就是。” 听到丁医生这么说,余荞和郑向国虽然心里疑惑,却也没有多问。 那就等下个月再来,就知道了。 回去之后,虽然听到丁医生说没什么事,郑向国和余荞也更仔细了些。 还好的是,余荞第三本书已经完结了,第四本刚准备了大纲,还没有开始写,没有被催稿的苦恼。 从卫生室回来,因为孕吐不严重了,余荞养胎也顺心了很多。 就这么小心翼翼的养了一个月,最明显的变化就是余荞胖了。 刚怀孕那会儿,余荞孕吐严重,人一天比一天瘦。后面吃着酸黄瓜情况好转了些,身上的肉也没怎么长回来。 而这一个月,余荞却胖了好多,比余荞一开始都要胖一些。 看着余荞长肉了,郑向国和冯爱玲才算真的放心。 因为心里记挂着,郑向国每天都在算着日子。等到了时间,就带着余荞去了卫生室。 这一次给余荞诊脉,丁医生脸上明显的带着轻松。 看他这样,余荞和郑向国心里也是一松。 丁正伟看着两口子,“哈哈!恭喜,要是我没有诊错,你们这一胎,应该是双生胎。” 双生胎,余荞有些控制不住激动的心情,还真是双胞胎。 对于余荞明显的高兴,郑向国的眉头却是皱了起来。看着丁正伟,“那怀双生胎,会有危险吗?” 怀孕本来就很辛苦,余荞怀汤圆的时候,虽然余荞没说过累。可是余荞夜间睡不好,后期腿脚都肿的厉害。 郑向国都是看在眼里的,那时候余荞还只怀了一个。这次是两个,郑向国就更担心了。 丁正伟对于郑向国的询问,还是很认真的说了怀双生胎,要面临的情况。 怀双生胎却是比怀一个更危险,听着丁医生的讲述,郑向国的心也越来越沉重。 余荞知道丁医生说的都是真的,给他们说这些也是为了他们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59_159231/684161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