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七零随军后我被最强战神娇宠_第159章 辛苦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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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候汤圆就会气鼓了腮帮子,余荞就赶紧给汤圆夹菜,再说一句,“妈妈也喜欢你。”
  然后汤圆就满足了,还得意的很,因为妈妈说喜欢他了,没说喜欢爸爸。
  因为孩子的胎动,郑向国怕余荞晚上会睡不好。所以每天睡觉前,郑向国都要跟孩子说,让他们安静点。
  其实晚上的时候,孩子不怎么动的,他们好似也在休息。
  七月的时候,余强高中也要毕业了,余荞给余强去了信,让他找出自己留在家里的书,好好复习。
  现在马上就要1976年了,距离高考也只有一年多的时间了。现在就要开始复习了,余荞在家现在不码字,也会找出高中课本开始复习。
  郑向国晚上看余荞在看高中课本,还有很多复习资料。疑惑的道:“怎么想起看高中课本了?”
  余荞看着郑向国,才想起他也是高中毕业的,虽然郑向国今年过年就三十岁了。参加高考也要三十一了,可是七七年的高考,是不设年龄限制的。
  想到这,余荞离开了书桌,拉着郑向国在床边坐下。
  余荞开口道:“郑向国!你现在这个职位,假如恢复高考了,你上军事大学,对你来说会不会有帮助。”
  郑向国虽然不知道余荞为什么这么问,还是道:“我现在去上大学?不要把你男人想的那么差,要是真的开了大学,我要去,大概率也会是去当老师。”
  “可是你不是没有上大学吗?怎么能去当老师。”余荞不解,没有那张文凭,郑向国如何给大学生当老师。
  郑向国笑笑,“那文凭都是约束普通人的,对于真正的强者,那张文凭就没有那么重要了。”况且郑向国虽然没上大学,可他对军事上的学习可没有落下。
  余荞:谢谢,感觉有被打击到。
  这之后余荞只复习自己的功课,在也不问郑向国了。
  虽然余荞高中时,学习成绩还好,可是这已经好几年过去了,要查缺补漏的地方也不少。
  因为时间足够,余荞也没有着急。她是从初中的课本开始复习的,这些知识虽然已经学了好多年了。但是现在余荞看过,大多数的题她还隐约记得,就是不够熟练。
  余荞学习,汤圆就听收音机。
  汤圆现在思维成长真的很快,可能是因为听收音机,接触的多了,他的记忆力又好,所学到的东西也很多。
  随着时间的推移,怀双胞胎的辛苦,余荞也真切的感受到了。
  腿脚种都是小事,最大的问题是,因为余荞是上下怀,七个多月孩子就顶到了余荞的胃。
  余荞吃饭,往往没吃几口,就饱了,可是没多长时间又饿了。
  而余荞因为肚子大,自己又没办法做饭。所以白天郑向国不在家,冯爱玲就基本都在余荞这里,照顾余荞。
  就算这样,余荞都觉得好折腾,而且这才七个月,她晚上睡觉都被孩子顶的睡不好。
  这个症状怀汤圆的时候也有,不过怀汤圆的时候,出现这样的症状的时候,她都是孕晚期了。
  可她这一胎,才七个月,距离生还要两个月。
  因为怀的辛苦,余荞每天都在算还要多久才能生。
  晚上郑向国看余荞这样辛苦,心疼的不行,就跟余荞说,“以后咱们都不生了。”
  这话在余荞生汤圆的时候,郑向国说过,可是那时候余荞并不认同。
  后来郑向国也真的在避孕,而余荞这次怀孕,也是余荞坚持想要,才有的。
  现在听郑向国再次提起避孕的事,余荞就点头同意了。三个孩子够了,再说以后她也没有时间生了。
  这个孩子生出来,等余荞上大学的时候,刚好也一岁多了。
  余荞都想好了,到时候她上大学,就在附近租一个房子,然后把孩子都带过去。至于郑向国,虽然她不舍得分开,可要是到时候郑向国脱不开身。
  那只能两地分居了,好在没有几年,而且她还有寒暑假。
  当然这只是余荞的打算,若是郑向国到时候,刚巧调到她上大学的城市,他们一家也不用分开了。
  郑向国要是知道,他的亲亲媳妇心里的想法,估计能气晕过去。
  这边余荞算着日子,那边孙秋也算着日子。可是今年秋收苞米捂雪里去了,所以眼看十二月了,他们还要每天上山收苞米。
  只要晴天,就要趟着雪,去地里掰苞米,每个人都背着背篓,一趟一趟往回背。
  苞米现在都是割完归堆的,就算雪再大,只要天晴大家就能继续掰苞米。
  一堆苞米掰完运回去,就有三个公分。
  这样的秋收速度真的很慢,所以每天根本就干不了多少活。
  这样的大雪天,几年就能遇见一次,所以社员们都很熟悉套路了。
  就算孙秋想早点去余荞那,现在也脱不开身了。
  余荞的预产期在过年之后,现在距离过年还有一个月的时间。
  余荞的肚子已经很大了,因为她体力比较好,虽然肚子很大,也不耽误她运动。biqubao.com
  冯爱玲天天都过来,看着余荞颤巍巍的大肚子,都担心的不得了。
  余荞虽然肚子大,因为是上下怀的原因,妊娠纹并不严重,只在下面有一点。
  可就算这样,也让余荞很难受,她怀汤圆时,肚子上就没长妊娠纹。
  等生完孩子,她做瑜伽把肚子上的肉减掉,就和没生孩子前差不多了。
  现在郑向国每天晚上都会提前回家,然后照顾余荞。晚上还会给余荞泡脚,在给她按摩肿的严重的腿和脚。
  自从去年郑向国出任务回来,就没有在出过任务。郑向国也和余荞说了,若没有意外,他以后都不会出任务了。
  过年的时候,家里的事都是郑向国做的。
  洗衣服洗被,收拾屋子置办年货。
  余荞看着郑向国忙碌,真的很想跟他换换,让郑向国怀孕,她去弄那些。
  两个孩子越长大,余荞就越辛苦,余荞坐着时候,都能感觉到肋骨被顶的疼。
  真是躺不得,坐不得,只站着的时候能好受一点,然后腿还疼。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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