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六零小知青,被痞帅糙汉娇宠了_第三百五十七章 供不应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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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自行车的龙头上挂满了袋子,才转身往四合院而去,叶承英已经在院子里打军体拳了,这是他每天早起必须要做的事情。
  除了军体拳,他还围着四合院跑圈,不知道跑了多少圈,直到汗水淋漓才慢慢停了下来。
  “你这个小子,要不跟我去当兵吧,我看你挺勇猛的。”
  看到李欢推着自行车进门,叶承英慢慢收了功夫,试探道。
  昨天武红心忽然发难,李欢可是第一个冲到程巧的前面保护她的,而且面对武红心那磅礴的煞气,这个小子居然顶下来了。
  “谢谢叶叔,只是我孩子多,他们的年岁还小,我舍不得离开他们。”
  李欢看到叶承英,就想起昨晚的梦境,只是那张脸最后化成了武红心,这才让李欢的心里安稳了一些。
  叶承英点点头,的确如此,他的孙子孙女见自己亲爹的时间真的有限,看到李欢手里的吃食,肚子忽然就饿了起来。
  “进屋,让我看看你买了什么,乖乖,你这个小子倒是聪明,买的都是我爱吃的,多少年没有吃过这些东西了,还挺想念的。”
  叶承英拿起筷子调羹就开吃,饭量大的惊人,原本还以为自己买多了的李欢,终于放下了心,这次铁定不会浪费了。
  程立国是跟叶承英一起走的,虽然方向不同,但程立国也有好多话要跟自己的老领导说,况且还涉及到他唯一的闺女。
  所以情愿兜一个圈子也要陪在叶承英的身边,叶承英也同样有好多话要跟程立国说,主要是关于程巧的。
  李欢送他们到了火车站,等列车离开,他也上了回春城的火车,已经请了这么久的假,眼看这还有一个月就要毕业了,得加紧补上功课了。
  要补功课的不只是李欢,程巧也是牺牲了睡眠时间,日夜奋战,将落下的功课全部补上,还复习了三年级的课程,争取考试的时候能直接考过三年级。
  只是程巧的学习态度让很多想要靠上来的人心里不爽,成绩已经这么好了还这么卷,让他们这些资质一般的普通人如何活下去。
  老师们也都明白其中的奥妙,但他们只能鼓励这些学生,有时间就多看看书,不懂的就来问老师。
  叶灵也是忙的脚不着地,她和程巧合资的药膳堂已经在京城打出了名气,为了后厨师傅们的身体健康,他们已经开始每天限定数量了。
  原本就畅销的药膳粥,被限定数量后,生意更加好了起来,每天一大早开始,就有人来排队,队伍长的能绕前街两个圈。
  人总是这样的,越是排队的东西越是好奇,这么长的队伍引起了其他区域居民好奇心,也跟着排在后面。
  叶灵好多次派服务员发号码纸,因为每天最大供应量是六百碗粥,号码纸超过六百号就没有必要排队了。
  但很多人不明白为何是六百碗,难道多做十碗八碗不行吗,服务员也很热情的告知他们,药膳堂有六个品种的粥,所以每个品种的粥只能卖一百碗。
  不是他们不想卖更多粥,做生意的哪里会有钱不赚啊,实在是生产能力有限,无论是米面油还是炭火和药材,都是有一定数量的。
  最重要的是药膳粥要煮一定的时间,时间不到,这桶粥就报废了,所以在各种各样问题的困扰下,还能每天做出六百碗已经是最大限度了。
  而且他们的药膳堂也在扩张,连中院都变成了堂食的地方,所以只要你进入药膳堂,终会有你喝粥的地方。
  一个月后,三毛钱一碗的药膳粥提价了,每碗一块,当然有很多居民反对,这个价格太高了。
  叶灵没有回答,而是贴出了一张公告,明确表示药膳堂第一个月是属于试营业,每碗卖三毛是给大众百姓送福利。
  其实这个价格他们是亏本的,因为药膳粥里不但有大米、糯米、药材、还要有油盐酱醋等各种配料,加上人工和炭火,怎么算都是亏本的。
  最重要的是他们的药膳粥是真材实料,如果喝了他们药膳堂的粥感觉有用的,欢迎再来,如果感觉没有用的,药膳堂也不强求。
  这告示一贴出来,引起了居民们强烈的反应,太嚣张了,他们不服,一个人起哄,后面跟着的人也多了起来。
  可几天后,他们发现那些带头起哄的人嘴里喊着不服,身体却老老实实的去排队了。
  这么多年来,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每天辛勤劳动,还有忍饥挨饿,身体亏空的厉害。
  但自从喝了药膳堂的粥,整个人似乎像块吸水的海绵,慢慢的这块海绵不再是干巴巴的,而是有了一些湿度。
  就是这些湿度让身体感觉灵敏了很多,力气似乎也大了起来,平时多干多些活会头昏脑涨浑身酸疼,但现在这种症状还真的慢慢消失。
  “姑娘,你老实告诉我们,这药膳粥我们要喝多久才能恢复健康,实在是太贵了,一块钱一碗,喝一个月要三十块,我工资才三十六块啊。”
  叶灵眉眼弯弯,她现在自己也每天都喝药膳粥,程巧让她多喝当归鸡丝粥和茅根地黄粥,这些药膳非常适合女人补气养血。
  “我们的老板说了,这种粥不需要每天都来喝的,哪一天觉得人不舒服了,就来喝一碗粥,当然这只是药膳粥,如果真的得了什么大病重病还是要去医院的。”
  大家都明白了,原来药膳粥不需要每天喝的,排队的队伍似乎短了一些,但也是叶灵所希望的,不然她连上茅厕的时间都没有了。
  转眼到了六月下旬,已经到了期终考试的时间,李欢和程巧互相鼓励,都希望对方能考出好成绩。
  尤其是李欢,这次是毕业考了,如果考试成绩优秀,他是有权利挑选自己喜欢的职业的,当然有一定的选择范围。
  王向阳也很紧张,李欢已经答应他,这次如果考得好,一定要让公社书记同意他做向阳村的村长。
  王向阳一直跟着李欢后面狐假虎威,真的让他独自管理一个村庄,心里没底,因为他没有李欢的头脑和胆量,更没有李欢的那份豪爽。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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