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六零小知青,被痞帅糙汉娇宠了_第三百五十八章 分隔两地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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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巧也坐在教室里奋笔疾书,她这次直接就拿了三年级的考试试卷,这是校长特批的,只要程巧总分能合格,就能上四年级。
  程巧看了试卷,的确有些难度,其中有很多题目都是辩证题,没有标准的答案,考得就是你脑子里的知识,看你是否博览群书。
  笔在纸上沙沙的作响,脑子一刻不停的运转,一个小时后,程巧终于放下了笔,开始从头至尾检查了起来。
  修改了几道题,然后淡定的交卷,监考老师刚好是四年级的带班老师,急切的翻阅起程巧的考卷。
  越看他越高兴,这个学生虽然错了很多道题,但她只是刚考入学校两年的学生,而且这些题目是辩证题,得听听她的思路才能判断是对是错。
  经过几天紧张的考试,程巧的试卷被送到了校长室,校长看着虽然不是满分,但绝对也排得上名次的分数,高兴的哈哈大笑。
  只是笑声还未停下,看门老头冲了进来,递给校长一封信,看到这信封,校长的笑容瞬间僵住。
  这种信封一看就知道是部队特招军医的信函,只要被部队看上的学生,无一不是优秀的学生。
  而且校长也没有任何权利拒绝,要知道这可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救死扶伤,而且救的还是保家卫国的军人,这个职业是很神圣的。
  打开信件,一个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名字出现在他眼前,程巧,这不可能,程巧只是一个刚刚考过三年级试卷的学生,她还没有毕业。
  而且信件上指明了一个军区的区号和所属地,不用问,就知道是那个鸟不拉屎的甘省,那边缺衣少吃,甚至连好一点的学校也没有。
  “胡闹,这么好的苗子去那边干嘛,能学到点什么,去,把程巧叫来,让她自己选择。”
  程巧不是毕业生,还是有一定的选择权的,只是校长绝对没有想到,程巧是自愿申请去支援军区的。
  她愿意放弃优渥的条件,无条件支援甘省,加入稀缺的医疗队伍,为那些保家卫国的战士们付出自己微薄的力量。
  校长闭了闭眼,似乎明白了什么,果然人不能太优秀,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玉秀于林风必摧之。
  既然如此,校长只能拿出钢笔,很用力的在纸上签上了他的大名,力气大得连纸头都戳破了。
  “校长,还有盖章。”
  程巧苦笑着提醒,校长狠狠的剜了她一眼,他能不知道盖章吗,让他缓缓不行吗。
  “程巧同学,我现在搞不懂你到底是转学还是退学,你去了那边根本就没有行医执照,你如何加入医护队伍。”
  程巧就说了两个字:“转学”
  校长愣住了,转学,那边有中医科大学吗?
  那边有大学,但数量不多,但上面号召全国各地的知识青年,支援大西北,支援河西,而且推出很多利好的政策,建造学校、医院和就业岗位。
  程巧这里在办理转学手续,李欢和王向阳也终于拿到了工农兵大学的毕业证书,而且还拿到了分配的单位名单。
  只是令人意外的根本就没有甘省的单位,李欢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在分配的单位名单里找一个工作,要么就放弃分配。
  就当李欢准备放弃分配时,校长来找李欢了,一张调令出现在他的手里,他原本就是向阳村的村长,现在被任命为向阳公社的主任。
  原来公社的书记因为招商引资而高升了,原先的主任被提拔为书记,所以这个主任的位置落到了李欢的兜里。
  调令就是命令,没有李欢拒绝的权利,他最终还是拿起了电话,告诉程巧,他们夫妻俩可能要分隔两地了。
  程巧一听就知道怎么回事,自己的逃离让暗中使坏的人不满意了呗,他们弄不过叶承英,难道还不能对李欢下手。
  只是李欢毕竟是自己的丈夫,不能太过分,就用这招来恶心他们呗,而且李欢被分配到公社,肯定会对他有要求,万一要求没有达到,估计有的是办法让他吃亏。
  “李欢,收拾行李先回老家,孩子们也快放假了,到时候我带他们一起回家。”
  李欢心里堵,但程巧既然这样说了,那就回家吧,很久没有回家了,他的确该回去看看。
  李欢并没有先回老家,他让王向阳把他的东西带回去,自己去了京城,他要接程巧一起回去。
  叶军心里不舍,但他也知道这个时候程巧必须要跟李欢在一起,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李欢只要把这三把火给烧起来,以后的日子会好过很多。
  最高兴的李母了,当她得知李欢被分配到向阳公社当主任,嘴都快笑歪了,虽然明面上支持李欢去河西跟他老丈人在一起,可心里还是不怎么愿意的。
  “娘,我们一起回去吧。”
  李欢夫妻俩个带着四个孩子出现在杂货铺的时候,李母已经准备好回家的包裹了,旭辉奶奶更是紧张的不知道说啥才好,今年旭辉可是参加高考了。
  一行人坐上长途汽车往向阳村赶去,等他们到了向阳村的村口,村口那棵大树上已经挂了一面旗帜:欢迎李欢村长回家。
  李欢心里一暖,他这些年对父老乡亲的付出还是有回报的,至少他们很满意自己这个村长。
  家里已经被王婶整理的干干净净,夏天不需要烧炕,但王婶也是烧了一夜的炕,很久没有住人了,烧一烧炕不但能烧死很多小虫鼠蚁,还能旺家。
  李母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厨房准备吃的喝的,而且还要给全村发糖,自己的儿子大学毕业了,可喜可贺。
  今天的向阳村是欢乐的,王向阳和李欢合起来办了几桌酒席,邀请村里超过六十岁的老人吃席,感谢他们为向阳村作出的贡献。
  酒足饭饱,程巧悄悄的将小红头和海东青放了出来,它们能在后山自由三个月,然后就要转换地方。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李欢就去公社报到,公社书记看到李欢来报道,就笑的见牙不见眼,只是李欢却提出了条件:
  “向阳村早就申请铁牛了,现在应该可以批下来了吧。”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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