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前的秧越,用十年时间,从落败任人欺,转变为繁华迷人眼。 而这一切,都归功于秧越的王——庆崇。 庆崇十岁登基,十三岁立王后崔氏,十八岁御驾北征,收复在先王手中丢失的西下疆土城池。 所到之处连连胜仗,用兵之神让征战沙场几十年的老将军都自愧不如。 一时之间秧越子民高呼上苍庇佑,将此帝王星降于秧越,救秧越千千万万子民于水火。 那时,秧越的民间流传着一句顺口溜。 ——兴国兴家兴天下,将才奇才帝王才。 而这毋庸置疑,是在说庆崇。 庆崇二十五时,秧越便已国本稳固四方安定。 王后崔氏生辰前一月,庆崇听说南下栖云山上有珍稀茶花,便亲自南下为崔王后寻花。 也就是在栖云山,庆崇与殷十娘相遇了…… 殷十娘是栖云山上养茶人的女儿,长到十五岁还没有出过茶山,更没有见到过什么达官显贵,更别说是帝王。 见庆崇眉眼如星威风赫赫,身后还跟着一大帮子人,那阵仗夸张得不行,直接把殷十娘吓得扭头就跑。 “小娘子,你跑什么?” 庆崇只见过看到自己就巴巴贴上来,还未见过殷十娘这种落荒而逃的,当即就来了兴致,一个飞身便稳稳站在殷十娘眼前。 殷十娘即使身穿一身粗布衣裳,都遮不住沉鱼落雁的好容颜,身上还散发着淡淡的茶花香,顺着阵阵微风,迎着细微日光…… 花香……美人…… 直接攻略了庆崇的心。 “官人有礼了,阿爹在山那头喊十娘回家,十娘该走了。” 殷十娘低着头,声音好听又轻柔,让庆崇的心跳都漏了一拍。 秧越的男尊女卑极为严重,即使庆崇有心改变,并付出了行动,但还是效果不显。 毕竟根深蒂固的思想,实在是难以扭转。 平民女子都自称‘贱奴’,官家小姐虽然高人一等,但依然自称‘奴’。 而王的女人或是皇室女子,虽在女人中地位崇高,在别人面前自称‘吾’,但在王面前,也要卑躬屈膝的自称‘奴妾’。biqubao.com 秧越的女人没有地位,并且不仅甘愿低贱,更是不愿意改变。 殷十娘自称‘十娘’,看到庆崇这穿着打扮及出行阵仗都非同凡响的人,她也只是低头轻语,并未诚惶诚恐的下跪。 这样的女子让庆崇好奇,但同样也让庆崇身后的人不满。 只见随行护卫快步上前,直接半抽长剑威胁殷十娘。 “贱奴大胆!你眼前乃秧越王!岂容你如此说话!还不速速跪下!” 护卫的声音让殷十娘肩膀一抖,看那样子明显是被吓住了。 庆崇见美人惊慌,转头皱眉看向护卫,眼神也极为不满,“都退下。” 护卫小小年纪,不明白庆崇为何会允许贱奴如此放肆。 但不远处的大臣看到殷十娘的相貌,十分也明白了七分,连连招呼众人赶紧退下。 庆崇自登基来,还只立了一个崔后。 如今他也已二十有五,却总以各种理由不充纳后宫。 之前是说年纪实小,应当多学多历,而不是把心思放在儿女情长上。 后又说四方未平,若是后宫女人多了难免生烦恼。 太后见崔氏无所出,庆崇也迟迟不纳新人,今年初便自作主张给庆崇挑了几个家世不错的小娘子。 庆崇虽无奈,但也能理解母后的心情,最终也还是接受了。 不到三个月,五个进后宫的女人,其中有两个都见了喜脉。 但不知为何,不仅两个孕妇都接连流产,就连没怀孕的都一个接着一个的生病。 别说是为秧越王室开枝散叶,能不能活过今年的冬天还是个难题…… 大臣见庆崇对这茶山女有意思,虽觉得她身份低贱了些,但只要王喜欢,又有何不可呢? “你唤作十娘?” 庆崇有些内疚,不等殷十娘回答,又歉意说道:“寡人御下不严,还请十娘见谅。” 殷十娘大约没想到王会向自己道歉,瞬间就慌张了起来。 “是……是贱奴有眼不识泰山,冲撞了王,还请王恕罪。” 殷十娘没有恃宠而骄,而是毕恭毕敬的跪下请罪。 庆崇弯腰扶起殷十娘,语气间还有些不满,“没有人天生就是奴,十娘极好听,以后不要称呼自己为贱奴,寡人听而不喜。” “世间娘子,就应当如十娘一般。” 殷十娘以为王是严肃的,傲慢的,亦或是高高在上的。 她怎么都想不到,秧越的王竟然是眼前这般,温柔和煦如三月春风,让人没有丝毫的距离感。 “王实在过誉,贱……十娘愧不敢当。” “晌时已至,十娘该回家了。” 殷十娘不想与王室中人牵连过多,毕竟身份悬殊,且荒山之上孤男寡女,她实在怕落人话柄,此时便随意找了个借口想要离开。 庆崇似乎看穿了殷十娘的避讳,心中也有几分讶异。 世间不知多少女子想要与王室中人扯上关系,借此一步登天,而殷十娘却极为介意自己的身份,似是恨不得敬而远之。 见状,庆崇开口问道:“听说栖云山有一茶花名为唤云,不仅生存能力强,更是四季不败花香四溢,即使连严冬寒霜酷暑天旱都不惧怕。” “十娘可知,唤云在此山何处?又为何人所种?” 听到‘唤云’二字,殷十娘好似轻松了不少。 毕竟庆崇如今不止是王,更是一寻花之人。 有了由头与话题,两人相对而立便让殷十娘少了几分不自然。 “王是来此寻唤云?”殷十娘有些好奇,没想到王不远万里只为寻一株茶花。 “王后是爱花之人,且偏爱茶花,下月是她的生辰,寡人想亲自为其寻得唤云,以博美人一笑。” 庆崇说完,殷十娘有些不好意思的红了脸。 毕竟是未嫁之女,下意识认为很多话应当不宣于口。 “唤云是十娘的阿爹亲手所植,其实它最初也不算珍稀,经过阿爹的精心栽培与长年累月的改良,如今才成了稀罕物。” “不过唤云珍稀,虽说开花后好养活,但百株才能开出一株,如今整个栖云山也不超过十株。” “阿爹贯来把唤云当成孩子,更是放话说千金不换,若是王真心想要,那十娘可以带王去家中。” “十娘想,若是寻花人是王,阿爹定是欣然乐意的将唤云双手送上。” 庆崇与殷十娘相对而望,在这伸手可触云的山顶之上,两人像是认识了许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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