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希平不提未婚夫三个字,周青扬心情还好点儿。 一听这三个字,周青扬的脸色越发难看起来。 “你好。”周青扬朝着盛希平伸出右手。 盛希平也伸出自己的右手,俩人的手握在一起,几乎同一时间,二人同时用力。 周青扬当兵快三年了,在部队里受过训练,自以为手上的力气很大,想要给盛希平一个颜色看看。 盛希平没当过兵,可他是抬大木头出身的人,力气还能小了? 就见到俩人握着对方的手,谁也没松开。 刚开始二人表情还挺轻松,逐渐就凝重起来,甚至有那么一点儿表情失控、面目狰狞的味道。 “青扬,干啥呢?这咋还拽着希平的手不松开了?快点儿叫希平进屋啊。” 周明远夫妻都陪着盛连成两口子进门了,回头一看,自家大儿和盛希平俩人,还在院子里站着呢。 俩人杵在那里跟木头桩子似的,手还握在一块儿,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俩人冻住了呢。 “哦,知道了。希平,进屋吧。” 周青扬瞪了盛希平一眼,随即收回力量,松开手。 盛希平也在同一时间松手,朝着周青扬点了点头,迈步往屋里走。 在经过周青扬身边的时候,周青扬低声来了句。 “以后对青岚好点儿,要是让我知道你对她不好,看我怎么收拾你。” 盛希平哼了声,“放心吧,你不会有机会的。” 开什么玩笑,他回来就是要对周青岚好的,还能对不起她? 不管盛希平说的是真是假,但是从刚才两人较劲到此刻,周青扬觉得,眼前这小子应该还能凑付。 话说他也不知道自家妹子应该找個什么样的对象,眼前这个看着还算顺眼。 既然妹妹一心想嫁,周青扬也没辙,只能事先敲打一番。 别以为周家好欺负,有他在呢,谁也别想欺负他家妹子。 “你俩在外头干啥呢?有啥话还不能进屋说么?这大冷天的让希平在外头站着?” 俩小伙子从外头进屋,王春秀瞪了自家大儿一眼。 “没事儿,婶子,我跟大哥唠几句嗑儿。”盛希平微微一笑,随口解释了句。 “快,上炕来坐着,上炕随便唠。”王春秀十分热情的招呼盛家人上炕坐。 盛连成和盛希平,把他们带来的东西,摆在了炕桌上。 “表哥,表嫂,这是盛家预备的定亲礼。 照着咱之前说的,带两根肋条的肉、两瓶酒、两盒点心、两条细鳞鱼。 另外呢,盛家嫂子还给青岚预备了两块布料,二斤毛线。 留着给青岚做两件衣裳,再织个毛衣。” 李玉芹是媒人,这个时候得她开口,给周家介绍一下盛家都送来了什么东西。 “还有,这是盛家大哥和嫂子预备的彩礼,一百六,以后一顺百顺。” 李玉芹把一个红包,放在了那两块布料上面,满面笑容的说道。 “哎呀,盛大哥、嫂子,你们这拿过来的也太多了,真不用这样。” 虽然周明远夫妻之前通过李玉芹透话过去,说是不需要那么铺张。 可真等着盛家送来这些东西和钱,两口子心里头还是挺高兴的。 不要那么多东西和钱,是不想盛家为难,也是为了以后闺女在盛家着想。 周家不是卖闺女,做不出趁机会狮子大张口,啥都要的事情。 周家不要,但盛家给了,这就表明人家是看重这门亲事,也是看重周青岚。 作为父母,他们更重视的是盛家那份儿心意,是闺女嫁过去之后,日子能不能过的舒心。 如今一看,那点儿担心也就没必要了。 那头一直瞅着盛希平不咋顺眼的周青扬,在见到这些之后,神色也略有些缓和。 将来咋样不敢说,但眼下来看,盛家绝对是实心实意。 有这一点就够了,日子也是过出来的。 盛家看重、爱惜是一方面,周青岚自己怎么跟盛家相处是另一方面。 要是周青岚嫁过去娇纵跋扈、胡搅蛮缠,那日子也过不好。 当然,周青扬相信,他家乖巧又懂事的妹妹,就算嫁到盛家去,也做不出啥过格儿的事来。 如今也不是旧社会了,订婚的程序那么复杂。 现在基本上就是双方家人见一面,男方送上四样礼,双方家长商议了婚期啥的也就行了。 之后女方家里备下一桌酒席,招待媒人和男方的家人,这就算订了婚。 当然,多数人家订婚的时候,女方应该邀请一下至近的亲戚,也算提前认认亲。 可周明远夫妻的家人都不在这边,眼见着要过年了,也不好大老远让亲戚过来,所以今天就是两家人见个面吃顿饭。 这边,王春秀收下了盛家的东西。 然后回过身,也把他们给盛希平预备的一套衣裳,一双皮鞋拿出来。 “孩子,这衣裳和鞋,是伱叔在首都的时候,照着你的个头和鞋码买的。 你都穿上试试,看看合不合身。” 周明远两口子去前川喝喜酒那回,王春秀就留意了盛希平的身材,回头又打听了盛希平的鞋码。 回来路上,王春秀就惦记着,要给盛希平做套衣裳。 正好周明远出国考察回来的时候,先到了首都,然后才坐车回家。 周明远就用了心,抽空去逛了个街,按照盛希平的身材和个头,买了一套衣裳回来。 这衣裳是中山装的款式,青灰色薄呢子的布料,做工非常好,价格那就更好了。 那双鞋是三接头的黑色皮鞋,单的,这年月还没有棉皮鞋呢,款式和做工也挺不错。 反正这两样,花了周明远不少钱。 “哎呀,你看,还说我们呢,你俩这不是也没少花么?” 盛连成一看,就知道这两样的钱肯定也不少。 “他成天在山上干活,哪有机会穿这么好的衣服和鞋啊?” 当然了,该客气还是要客气一下的。 “大哥,这话让你说的,那将来希平还能一直在山上干活啊?总有能穿到的时候。 他现在个子和脚都长成了,这衣裳留着穿呗。”周明远一听就笑了。 盛家看重周青岚,周家也挺看重盛希平啊。 这人情往来嘛,总得有个来回,哪能说是光收盛家的东西,这边一毛不拔啊? “那倒是,衣裳和鞋,都能留着慢慢穿。”盛连成点点头。 这年月的人,可不讲究啥款式和流行。 一件儿衣服只要没破的拿不成个儿,就会一直穿,有的甚至还会一家子兄弟接着穿呢。 穿旧衣服不丢人,谁要是浪费,那才丢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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