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半个月的航行,海运的粮船终于抵达了天津港,这一路上还比较顺利的,虽然遇到几次风暴,但都不算严重,只有一艘粮船出了点问题,损失了一些粮食,但在正常的损耗之内。 看着遥遥在望的天津港,朱瞻壑也心中激动。 别的不说,光是海运的时间就远比漕运要短,他之前研究过漕运,知道漕运十分消耗时间。 比如最远浙江一带的漕粮要运到北京,最快也要两三个月的时间,而且这还是现在运河畅通的情况下。 据后世的史书记载,到了清朝时,因为运河堵塞,漕运的速度更慢,从浙江到北京,甚至需要花费五个月的时间,如果遇到粮船搁浅,那就更加遥遥无期了。 相比之下,海运却快捷的多,从刘家港到天津,如果在最佳的时期出海,甚至只需要十天就能抵达,哪怕慢一点,半個月到一个月也足够了。 “当然建议用漕运代替海运的人,都是一帮鼠目寸光之人!” 朱瞻壑气呼呼的道。 越是了解海运,越是发现海运的优势实在太大了,哪怕有张荣胡作非为,海运也绝不是漕运能够替代的,所以朱瞻壑现在怀疑,当初朱棣是不是被人蒙蔽了? 粮船在天津的港口缓缓停靠,朱瞻壑站在船头,忽然看到码头上有个熟悉的身影,冲他一边挥手一边高叫道:“世子!殿下!小人想死您了!” “马安?” 朱瞻壑看到码头上的人也十分惊讶,竟然是许久不见的马安。 船只靠岸,没等朱瞻壑下船,马安就飞奔到船上向他行礼道:“小人参见世子!” “你怎么跑到天津来了?” 朱瞻壑惊讶的问道。 当初朱瞻壑派马安掌管印刷作坊,后来他猜到要迁都,趁着别人还不知道这个消息,于是朱瞻壑又派他去了北京买地。 别管是田地还是房产,只要价格合适,全都买下来,毕竟这可都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却没想到马安不在北京,竟然跑到天津来了。 “这件事说来话长,小人已经备好了酒菜,为世子您接风洗尘,到时再给您详细讲一讲北京这边的事。” 马安眉开眼笑的道,整个人看起来胖了不少,看样子他在北京的日子还不错。 既然有接风宴,朱瞻壑本想叫上张芾和齐先生,但粮船到港,他们要和当地的官员交接,根本分不开身,所以朱瞻壑只好自己和马安来到港口的一座酒楼。 雅间之中,马安早就让人准备好了丰盛的酒菜,多日不见,他还是一副马屁精的模样,一边拍朱瞻壑的马屁,一边伺候他吃东西。 “行了,你也坐下吃吧,顺便把你来北京后的经历讲给我听!” 朱瞻壑最后实在听不下去了,于是指着对面的位子命令道。 马安答应一声,小心的坐到朱瞻壑的对面,然后把自己来北京后的经历详细的讲了一遍。 当初朱瞻壑猜到朱棣马上就要迁都,趁着别人还没有察觉,说服汉王妃派人来北京买田产,当时一共派了几个得力的管事,马安是其中之一,主要是负责帮朱瞻壑私人买地。 当马安他们他们来到北京时,这边的田产价格还不高,于是他们四处出击,打着汉王府的旗号疯狂买地,哪怕比市价高一两成,他们也会十分痛快的掏钱。 所以当时北京的不少大地主,都将马安这些王府管事当成冤大头,一个个争抢着把名下的土地高价卖出去,从而赚一笔不小的差价。 但仅仅一个多月后,迁都的消息传来,北京城的地价应声而涨,之前卖地的人也都是顿足捶胸,一个个后悔的要命。 可惜再后悔也没用,毕竟买家可是汉王府,借他们几个胆子,也不敢去汉王府闹事。 另外除了汉王府外,朱勇家里也提前来到北京买田产,不过成国公府比较低调,毕竟国公府毕竟与王府不一样,还是需要注意一些影响。 “等等,你们在北京买田产,你怎么跑到天津来了?” 朱瞻壑这时不解的问道。 “世子您有所不知,陛下宣布迁都的消息后,北京这边的田产价格疯涨,而且南京那边的勋贵、官员也都反应过来了,全都一窝蜂似的跑到北京买地,现在北京的地价已经被抬到天价了,甚至有人囤积居奇,手里有地也不卖,导致现在有钱也买不到地了。” 马安说到这里一拍大腿,脸上却满是兴奋之色,毕竟他们之前已经买到足够的田产,对于涨价自然乐见其成。 “我明白了,北京那边的地买不到,所以你们就跑到天津这边买地来了!” 朱瞻壑当即醒悟过来,立刻猜到了马安出现在天津的原因。 “世子您英明,天津是北京的门户,日后只要迁都,天津的地位肯定也会水涨船高,而且小人听说世子您重启海运,天津港肯定会更加兴盛,所以才提前跑来买田产。” 马安再次兴奋的道。 “臭小子还挺机灵,怎么样,现在天津的地价涨了多少?” 朱瞻壑眉飞色舞的问道。 之前下西洋,又要支援朱高煦,导致王府现在也十分缺钱,要不是之前把南京那边的地卖了,恐怕现在都没钱在北京这边买地。 “田地涨了五成,宅院涨了一倍,北京那边涨的更多,我现在看到北京的地价都感到心惊,就算是最普通的一所宅院,一般人恐怕就算把自己卖了也买不起啊!” 马安说到北京的地价时,也是惊叹连连,幸亏他遇到朱瞻壑这个好主人,让他给王府买田产的同时,也用私房钱给自己买了所宅子,否则就算他是王府的管事,恐怕也买不起北京的住宅。 “买不起就对了!北京城的房子,本就不是给普通人准备的!” 朱瞻壑撇嘴道。 这话可不是他说的,而是后世一句公认的话,甚至有人算过一笔账,一个普通人想要在北京买房子,如果光靠死工资的话,恐怕得从唐朝一直干到后世才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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