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知意趾高气扬地走进来,哐当一脚将挡路的板凳踹了个底朝天。 这明显就是小孩子求关注时,故意折腾人的手段,对于这种小公主,宋娇娇才没有一丝想要搭理的意思。 阮明珠继续跟宋娇娇聊天,常胜男靠在床上看书,所以就只剩下了老大姐关红红。 关红红看新舍友一个人站在那,怪冷清的,就拿出个红布兜,在里边掏啊掏,掏出两颗又大又饱满的鸡蛋。 她递了过去,热情地说:“这是我从家里带来的煮鸡蛋,一人两个,她们都拿了,只剩下你了。” 她脸上挂着笑,两片高原红显得很喜庆,然而落在憋着气的沈知意眼里,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拿剩下的东西给她? 谁稀罕要啊! 她直接翻了个白眼,鄙夷道:“土鸡蛋有什么好吃的,一股子穷酸味,我才不爱吃。” 宋娇娇都没料到,还有这么不客气的人,人家好心好意,她反倒矫情上了。 果然,关红红一腔热情贴了冷屁股,此时也尴尬住了,局促地站着,手缩回来不是,继续举着也不是。 宋娇娇向来是看不得老实人吃亏,主动把她手里的鸡蛋接了过来,“都给我吧,土鸡蛋好吃,还有营养,我之前下乡的时候,可喜欢吃了。” “诶!好!”关红红感激地看着宋娇娇,“你爱吃,剩下这几个都给你吧。” 她这几个舍友穿着打扮都不俗,瞧着一个比一个漂亮,原本她还害怕不好相处,没想到,最漂亮最有气质的这个,这么善解人意。 阮明珠也跟着解围,“这是我从家里带的饼干,你们也尝尝。” 阮明珠性子软,关红红又热情,宋娇娇与人为善,什么都能跟旁人聊上一点,一时之间,除了看书的常胜男,三人相处的十分和谐。 没人搭理的沈知意感觉自己被孤立了,看着被众星捧月的宋娇娇,心里头恨的要命。 下午闹了矛盾,爷爷跟奶奶都劝她换宿舍,可她不甘心,她还没搞清楚,这个女人,到底跟陆哥哥是什么关系。 所以出去吃了顿饭,把爷爷奶奶送走,她就又回来了,她得好好盯着这个女人,不就是收买人嘛,谁不会了。 沈知意嗤笑一声:“不就是个饼干,至于这么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嘛。”她骄傲地扬了扬下巴,“我平时吃的零食,可都是我叔叔从国外给我带回来的巧克力。” 边说着,她就打开自己的皮箱,将塞得满满登登的东西都扬了出来,终于找出一盒巧克力,走到几人面前,先是给关红红跟常胜男一人分了一个。 这俩人都没见过巧克力,十分稀罕,这更加助长了沈知意的得意。 她最后来到宋娇娇面前,“喏,这是你的。” 高高在上的姿态,宛如施舍。 宋娇娇没接,大晚上吃巧克力,明早怕不是会胖三斤,“算了,谢谢,我不喜欢吃这个牌子的。” 一旁的阮明珠,探着小脑袋,往巧克力盒子上看了看,“娇娇确实不爱吃这个牌子的,太甜腻了。” 两人太自然了,一点都不局促,也没小家子气,沈知意又将视线落在宋娇娇身上转了一圈,这人穿的用的,都不是什么高级货,一看就是没权没势的才对啊,有钱人就应该像自己一样,从头到脚,吃的穿的用的,全都是国外的牌子才对。 那么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死鸭子嘴硬,故作姿态。m.biqubao.com 她直接笑出了声,“你们吃过几块巧克力啊,认识上边的英文吗,就大言不惭,真是可笑死了。” 该说不说,这可是她吃过的最好吃且最贵的巧克力了,若不是为了羞辱对方,她都不舍得拿出来分享,简直浪费。 “诶呀呀,”宋娇娇故意怪叫一声,接过巧克力,像捧着圣旨一样,夸张道,“原来这些像鸟爬一样的字,就是英文呀!” 要不怎么说好朋友心有灵犀呢,只一个照面,阮明珠就猜到宋娇娇想拿对方开涮,就配合道:“我也是第一次见呢,G、U、Y……看起来好拗口,拼都拼不出来呢,娇娇你会念吗?” 一旁的关红红挠挠头,有些不明所以。 虽说英语不是这次考试的必考科目,但读高中的时候,学校里肯定开设过课程的,这俩人怎么一副没见过的样子,搞什么东西呀。 沈知意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了,一句乡巴佬差点脱口而出。 然而下一秒,宋娇娇突然抬起了头。 黑亮澄澈的双眸,定定注视着沈知意,其中闪烁的光芒,如星辰般璀璨。 沈知意心里一个咯噔,下意识觉得不妙。 果然,下一秒,宋娇娇那张红润的嘴,缓缓张开,就在沈知意如同被雷劈了一般的神情中,缓缓将包装上的英语念了出来。 发音之标准,流畅而自然,跟方才没见过世面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末了,还故意漫不经心地扬着笑。 “这个牌子的口感确实一般,下次我可以带Difuny的给你尝尝。” 阮明珠掩嘴偷笑。 论起吃喝玩乐,从前的娇娇要说第一,绝对没有人说第二,别说这小小的巧克力了,旁的洋货,娇娇也是如数家珍的,居然炫耀到娇娇身上了,真是关公面前耍大刀。 一直看书的常胜男,也向宋娇娇投去诧异的眼神。 最激动的,莫过于关红红了,她手动合上自己的下巴,“娇娇同志,我没想到,你英文居然这么好!太让人震惊了!” 宋娇娇被夸得有些不太好意思,“你要是想学,我可以教你。” 乡下教学条件差,许多老师自己都是半吊子,教出来的学生,带着浓重的口音不说,更是意识不到英语的重要性。 虽说今年高考,英语不是必考科目,但往后,英语将会越来越重要,随着经济贸易和文化交流的日益频繁,学习英语很快就会变成一大热潮,自然是越早赶上这班车,越好。 “真的吗!”关红红都激动的跳起来了,抓着宋娇娇的胳膊,一个劲猛晃,“娇娇同志,你可真是人美心善的活雷锋!往后若是有什么需要,尽管差遣。”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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