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糙汉军官霸宠娇娇知青_第441章 作为优秀新生上台发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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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红红的惊喜声,唤回了沈知意的神志。
  她方才直接被宋娇娇脱口而出的发音,震到了。
  英语是她的优势,她从小到大看着身边人蹩脚的英语发音,都为自己在国外呆过几年而沾沾自喜。
  而擅长英语,也给沈知意带来了实际的好处,原本以她文化课的成绩,她是考不上帝大的,但英语给她加了不少分,她吃了报考外语专业的红利。
  但现在告诉她,她的优越,她的立身之本,被一个她看不上的人,如此轻易的打脸了,让她如何能接受的了!
  沈知意不仅接受不了,还因为宋娇娇方才的戏耍,对她的恨意,更上了一层楼。
  她跟宋娇娇势不两立!
  砰的一声,沈知意摔门而去。
  宿舍里的几人,相视一笑,都没把这个乱发脾气的大小姐放在眼里。
  宋娇娇却觉得,沈知意有些像之前的她,被家人保护的太好,总是以自我为中心,殊不知,当你脱离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团体,踏进社会,学到的第一课,就是世界不是围着自己转的,旁人并没有娇惯你的义务。
  “你很厉害。”
  正感慨着,旁边突然传来一道略显沙哑的声音。
  宋娇娇看过去,发现是一直没怎么说话的常胜男。
  她笑弯了眼,“你的普通话也很好。”
  她是真心的夸赞,常胜男却有些落寞,“这不一样。”
  常胜男这口普通话,还是跟着一位代课的知青学的。
  那位知青老师,在闲暇的时候,会弹着吉他,唱英文歌给他们听,动听的旋律描绘出的是另外一个世界,是大山的人民看不到的缤纷多彩,所以她拼了命的读书,拼了命的想要考出来。
  但刚开学一天,她就意识到,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她费尽全力奔跑得到的结果,却是别人的唾手可得。
  普通话多练习几遍,总能学会,但是英文不一样,没有好的老师跟正确的方法,再怎么努力,都是朝着错误的方向,越走越远。
  “你如果愿意,可以跟红红姐一样,有什么不懂的来问我就行。”
  常胜男一愣,“真的、可以吗?”
  在她身边,大家有什么好的学习方法,都会偷偷学,从不示于人前的,可宋娇娇怎么……这么大方啊……
  看她实在震惊,阮明珠捂着嘴笑了一声,“是不是觉得我家娇娇特别特别好呀?不瞒你们说,恢复高考的通知下来时,当时我正沉浸在情伤中无法自拔,是娇娇将我骂醒的,之后更是在我怀疑自己、快要坚持不下去的复习日子里,多次鼓励我,如果不是娇娇的话,说不定我就考不上帝大啦,更不可能跟现在这样,还跟娇娇一个宿舍。
  还有还有,我的英语虽然没有娇娇那么好,但是也还行,你们有什么需要我的,也可以来问我哦。”
  常胜男从小到大,都是一个人的修行,真心羡慕这种友情,“有个这样的好朋友,你真幸运。”
  阮明珠白净的小脸上,满是骄傲,“我也觉得好幸运的。”
  见她依赖在自己身边,笑的跟个偷腥的小猫咪一样,宋娇娇心想,天哪,明珠到底是什么绝世小天使。
  好在,她已经让明珠认清了肖坤那个渣男的真面目,这么可爱的姑娘,应该不会再被伤害了吧?
  常胜男又看向宋娇娇,“我记得,你是今年的最高分,明天的开学典礼,你应该需要上台发言吧?”
  七七年,对帝都大学来说,注定了不平凡。
  宋娇娇作为新生代表,走上台,看着一张张洋溢着憧憬和向往的脸,心情也跟着飞扬澎湃。
  她没有按照常规,拿着稿子,念一些耳熟能详的大道理,也没有说什么学习方法,而是讲起了她为什么参加高考,在乡下插队当知青的一些见闻,以及对未来世界的一点小小见解。
  当代国家积贫积弱,外有强权封锁,内有种种矛盾激化,但困难只是暂时的,咱们这个国家历经几千年,屹立不倒,是因为咱们永不服输的信念,不可磨灭!
  后世的有些人说,华清跟帝大两所顶尖大学,培养出来的优秀人才,最后都跑到了国外,这是一种对国家资源的浪费,更对当代青年失望。
  但宋娇娇想说,不管在什么年代,都会有这种人,但她始终相信,热爱国家,忠诚人民的人,肯定占大多数,而七七届往后的学生,更是会为华国的飞速发展,贡献出不可磨灭的力量。
  所以她希望,通过自己的一点小小感悟,让更多的人意识到,一个国家是否强大,一个民族是否走得长远,要看这个国家的人民,是否具有民族自豪感,是否爱这个国家……biqubao.com
  演讲完毕,雷鸣般的掌声响彻云霄。
  在这一天,许多人记住了宋娇娇这个名字,记住了这张让人印象深刻的脸,越来越多的人讨论她,讨论她超前的眼光,以及对未来世界的观点。
  但总有那么一两道不和谐的声音。
  人群中,沈知意啃着指甲,恨恨地看着被众星捧月的宋娇娇,指甲都要被自己啃烂了。
  “真够装模作样的!就是个小丑!”
  周围的人朝她投去不解的眼神。
  “我怎么觉得人家说的挺好的啊。”
  “长得漂亮,成绩好,三观还正,简直是大家学习的榜样,咱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的。”
  “你怕不是嫉妒人家吧?”
  “嫉妒?”沈知意不可置信地指着自己,冷笑两声,“我看你们才是睁眼瞎考状元,丢人现眼!没看出来她是故意显摆,哗众取宠吗?不就是几句似是而非的空话,谁不会说了!也就你们这些肤浅的乡巴佬,被她的脸蛊惑了!”
  “这位女同志,你说话怎么这么恶毒啊?”有热心的同志听不下去了。
  沈知意的朋友紧跟着帮腔,“有道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她长得漂亮是不假,但谁能想到这张好脸之下,藏着一颗恶毒的心!开学第一晚,就鼓动其他舍友,孤立我朋友,还把她赶出了宿舍。你们没经历过我朋友的苦楚,无脑帮腔,是要被天打雷劈的!”
  “就是就是!”沈知意自觉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上,对宋娇娇的恶行大肆控诉,添油加醋,恨不得每个人都知晓宋娇娇的真面目。
  直等开学典礼结束,众人都散场了,她对于抹黑宋娇娇,还有些意犹未尽。
  而在这时,一道妖娆的身影,突然拦在了她的面前。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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