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公主的婚礼,热闹非凡。 入夜后便是满城烟火,丝竹舞乐,不绝如缕。 便是身处深宫中的陆明瑜和长孙焘,也能感受到宫外的热闹。 “你听听外边的烟火声响,倒是比我们当年成亲时热闹许多。” 陆明瑜一边用火钳翻烤铜盆里埋着的地瓜,一边与坐在一旁看书的长孙焘搭话。 长孙焘闻言,轻轻放下书本,很认真地回答了陆明瑜这个问题:“当时我们并不在意这门亲事,自然按照礼部的应付了事。” “且因为虞谦的关系,很多人都想看到我对这门亲事不满愤怒的样子,那时皇帝也盯得紧,自然办得极为敷衍。” 陆明瑜笑道:“难为你这么认真解释。” 长孙焘道:“这得与你说清楚了,你们女子,总是比我们男人更看重成亲的典礼,今日看到三位公主的婚礼这么热闹,你心底必定有些缺憾吧?你要是想,我们可以补办一次。热热闹闹地操办。” 陆明瑜摇摇头:“不管当时我嫁给淇王时,婚礼有多敷衍,在日后漫长的岁月里,都已经弥补了过来。” “现如今与你还有孩子们幸福愉快地生活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其他事情都不重要。” “再者,在阿爹阿娘的秘密宅子,兄长也给我们补办了一个简单温馨的婚礼,有二哥背我,有兰姨见证,多好啊。” 长孙焘闻言,声音放柔:“晏晏,我现在是一国之君,这个身份决定了,我能比以前给你更多。” “倘若你有想要什么,我都能给你,我不需要你为我考虑,也不必有任何顾忌。” 陆明瑜从烧着炭的铜盆里夹出刚烤熟的地瓜,放到碗里,给长孙焘递过去:“你最喜欢的,黄心的,又甜又糯。” 接着,她告诉长孙焘:“我知道你能给我什么,但是我对现在的生活很满足,我没有什么缺的。” 她说话的功夫,长孙焘顶着地瓜的热烫,给地瓜去皮,然后把剥好的地瓜用筷子切,放到陆明瑜触手可及的凳子上。 他夹了一块放进嘴里,随后露出笑意:“丰年的地瓜果然甜。” 陆明瑜望向放在手边的地瓜。 还要什么倾世婚礼? 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有人无微不至的关心。 这种永远被放在第一位的感觉,难道不正是一段婚姻最需要的吗? 她笑着吃起了地瓜,而后道:“三位公主的婚礼这么热闹,与今年的丰收有关系。” “这一年的粮食,够吃三年,百姓自然安居乐业,才会有这欣欣向荣之象。” 长孙焘颔首:“说到底,还是要多些荥阳王妃的父亲,要不是他带来玉粟的种子,怎会有这般丰年?” 陆明瑜很是赞同:“的确多亏了他们,也是我们幸运,才遇到董实,要不然也拿不到这种子。” 长孙焘正要说什么,绿猗匆匆来报:“陛下,娘娘,云公子来了,带着……带着满身酒味,像是出什么事情了,现正在外边候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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