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厌慵懒地往椅背上靠,神色有些恍惚。 “说起来,第一次见面就注意到你了,那时只是觉得有点熟悉,并未多想,真正认出,是元宵节。” “元宵节?”拂云拧紧了眉头,元宵节时,她并未见到林厌。 不可能会让他多想才是。 看出她的疑惑,林厌解释道:“你放了一盏灯。” “就因为一盏灯?” “是啊,一盏灯。”林厌扬起嘴角,到现在,都觉得老天在眷顾他,“我恰好在高楼的望台,看到了‘平安喜乐’。” 拂云脑子顿时“轰”地一下。 当时,她忽然忘了繁体的“樂”怎么写,就写了简化的。 想过很多种可能,唯独想不到,会是一盏孔明灯出卖的她。 又气又悔,这种感觉难受极了。 拂云不想说话。 安静了一会儿,林厌继续开口,“也不单是这个吧,在这之前,我听说了娇绮花楼的香皂、口脂。” “……” 拂云讷讷地点了点头。 就算她不放孔明灯,迟早也会被林厌认出来。 林厌说,他们前世缘分未尽。 拂云却只是笑,缘分什么的,不是早就被他一手斩断了吗? 现在再争论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了。 拂云不想再继续这令人五味杂陈的话题,转头看向窗外,“我想出去走走,行吗?” 林厌闻言,皱了皱眉。 “就在院子里坐一坐都行,在屋里实在太闷,我会疯掉,可以吗?” 拂云明亮的眼涌上一丝丝泪意,期待地咬着唇,可怜巴巴地盯着眼前的男人。 见他无动于衷,直接上手,抓住他的手,像小时候那样摇晃起来,“师父,求求你了,哪怕只出去坐上十分钟,我也能换换心情。” 撒娇女人最好命,这句话,似乎在哪都很好用。 见她楚楚可怜地求自己,林厌到底还是心软点了头,“好,就十分钟。” “好!十分钟,绝不多待!”拂云喜笑颜开地给了林厌一个大大的拥抱。 林厌直接迷糊了,吩咐外头的人打开门。 拂云一溜烟跑出去,林厌立马起身,把她给捉了回来。 拂云以为他想反悔,沉默着垂下眼眸。 “我说过,现在非常时期,最好别吹风。”没一会儿,林厌拿来披风,给她披上,又戴了帽子,郑重地拍了拍她的肩,“去吧。” “嗯!”拂云撩起裙摆,像个得了心爱玩具的小女孩,兴奋地跑出门外。 只不过,转身后,脸上就没有了笑容。 林妈有眼力见地搬来躺椅,“夫人,您还在坐月子,最好是少走少动,还是坐着吧,不然容易落下病根。” 落下病根么? 拂云眸中一闪而过一丝异样的光。 随后在躺椅上晒起太阳来。 一个半月没晒过太阳,她露在外面的脸蛋和手,白得反光,晃得屋里的林厌有些恍惚。 看到她这开心的样子,林厌也忍不住扬起嘴角。 拂云就这么躺在那里,贪恋地吸着新鲜空气。 心中却在默数时间。 她知道林厌在屋里看她,估摸着十分钟差不多过了,也不起来,看林厌何时叫他。 她要试探他的底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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