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氏说的,大概是:萧盼一开始还有些不好意思,后来,混熟了后,直接就奔去学堂,常常坐在学堂外边,等李宏彦下课。 再后来,也会去李宏彦家,每回都会给李宏彦的弟妹带礼物,许是怕人家不自在,带的都是些糖果糕点等小玩意,并没有贵重的东西。 虽说那姑娘性子嚣张不讨喜,可到底还是心善的。 所以,最近,村里许多人都在说李宏彦好事将近。 拂云笑了笑,过了今年,李宏彦十九岁,是早该成亲了,若两人能成,自然喜闻乐见。 还有另外一件事——杨兰香被李时喜打了! 说起这个,赵氏就啧啧啧的,“那李时喜,这两个月总不着家,上个月底,你三婶还说他去城里做大生意挣大钱了,这不,有钱了瞧不上厂房的活就没干了呗。 但听说,前几日,李时喜又回来了,给你三婶要钱,可你三婶哪还有钱?他就问,在厂房干那么久,为何没钱?是不是不想给他,是不是瞧不起他什么的。 然后,两口子话赶话地吵起来,李时喜就把你三婶给打了。我爹还去拉架,听说脸都给打肿了!” 虽说拂云对杨兰香没什么好感,但听到这种事,还是替她觉得悲哀。 “那后来呢?” “李时喜翻遍了家,都没找着一文钱,后来,就抢了你三婶的发簪,那发簪是玉的,据说是她娘的遗物,她自己吃不上饭都舍不得动的东西,就这么被抢走了。 李时喜走前,还放话说,他去做大生意,下回回来翻倍赔给她,再之后,就没了消息。什么大生意,我看,八成是染上赌瘾了!” 赵氏十分笃定地说。 这个说法没几个人怀疑。 毕竟,什么大生意,来钱快,去钱也快? 他们那么大的厂房,都得一点点地卖货才能把钱收回来,他李时喜的本事,还能比厂房那么多人厉害?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作为外人,不好评判,拂云听听也就过了。 可她没想到,才拿了种子回家去,杨兰香就登门造访。 她脖子上围了一块布,拉起来遮住了脸。 “翠花,翠花,婶求求你,帮帮婶吧。”杨兰香一开口,就泪莹莹的。 拂云冷眼看着她哭,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没钱,不借。” 杨兰香愣了愣,忽然对着她跪了下来,“翠花,我不借钱,我就是想求求你,让我回厂房干活吧,这回,我一定好好干。” 在拂云还没回来的那几天,杨兰香就去找过李大德,可李大德宁愿自己劈柴,也舍不得把那份钱给一个懒鬼。 更何况,他还有两个儿子,叫他们用休息时间来劈就成,何苦干那折本还得不到一句好话的事? 关于杨兰香的事,李大德跟拂云说过,拂云的想法同他一样,当初叫杨兰香劈柴,也是想让她知难而退。 当时她也想过,若她真能坚持下来,给她换个活也不是不行。 可这工作是杨兰香自己不干的,怨不得她,这回,她可不会轻易松口。 “三婶快起来,你这是要折煞我啊。”拂云做势要去拉杨兰香。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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